
√ 公司电梯安装自检记录
| 使用单位 | 天津市津南区家福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 安装地点 | 天津市津南区咸水沽镇 |
| 设备名称 | 爱登堡 有机房电梯 | 规格型号 | EDL-508K/VF1000-1.75 |
| 制造单位 | 上海爱登堡电梯有限公司 | 制造日期 | |
| 产品编号 | ED071030 | 内部编号 | ( )# |
| 额定载重 | 1000kg | 额定速度 | 1.75m/s |
| 层站数 | 层 站 | 控制方式 | VVVF |
1A 技术资料√
2.机房及相关设备
5C(1)机房通道畅通采用梯√子作为通道时,其固定、高度、角度、扶手符合要求;√
(2)通道应当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
(3)机房门的宽度、高度及开启方向、门锁形式符合要求警示标志√。
6C 机房(机器设备间)应当专用,不得用于电梯以外的其他用途 √ 。
7C (1)控制柜前的净空面积,其深度 m,宽度 m;
(2)运动部件的检查、维修及人工紧急操作的地方水平净空面积长 m×宽 m,其净高度 m;
(3)机房地面落差 m,落差>0.5m时应当采取相应措施 。
8C 机房地面开口必须采用圈框,其高度 50 mm。
9C (1)机房照明及开关设置符合要求 √ ;(2)机房设有2P+PE型电源插座 √ ;
(3)在主开关旁设置控制井道照明、轿厢照明和插座电路电源的开关 √ 。
10C 断相 √ 错相 √ 。
11B1)主开关单独设立、易于接近和操作√ ;无机房主开关装设的位置及操作距离应当符合有关要求 √ ;
(2)主开关不得切断照明、通风、电源插座、报警装置的供电电路 √ ;
(3)主开关具有稳定的断、合位置,在断开位置时有防止误操作的措施√ ;
(4)共用一个机房时,主开关、驱动主机、控制柜、限速器区分标志 √ 。
12B (1)驱动主机工作时无异常噪声和振动 √ ;(2)曳引轮外侧面涂成黄色 √ ;
(3)曳引轮轮槽不得有严重磨损 √ 。
13C(1)制动器机械部件应当分两组装设√ ;2)切断制动器电流的电气装置数量、最迟动作时间符合要求√。
14B(1)手动紧急操作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可拆卸的盘车手轮,最迟在其装上驱动主机时一个电气安全装置动作 √ ;
②扳手红色 √ 手轮黄色 √ 可卸手轮放在机房容易接近的明显部位√ ;
③轿厢运行方向标识与轿厢实际运行方向一致 √ ;④手动松闸需要以一持续力保持其松开状态√ ;
⑤进行手动紧急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
(2)紧急电动运行装置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①按钮设置应符合检规要求,按钮上或其近旁标出相应的运行方向 √ ;
②一旦进入检修运行,紧急电动运行装置控制轿厢运行的功能应失效 √ ;
③进行紧急电动运行操作时,易于观察到轿厢是否在开锁区 √ ;
(3)在机房内应当设有清晰的应急救援程序 √ 。
15B (1)限速器铭牌标明制造单位名称、型号、规格参数和型式试验机构标识√ ;
铭牌和型式试验合格证、调试证书内容应当相符 √ ;
(2)限速器上的电气安全装置,其上、下行动作速度值、复位状态合理 √ 。(3)动作速度校验 年 月。
16C (1)自电源主开关处起,中性线(N)与保护线(PE)应当始终分开 ;
(2)所有电气设备及线管、线槽的外露金属部分均应与PE线可靠连接 。
17C 动力电气绝缘 MΩ、照明和电气安全装置电气绝缘 MΩ。
18B 上行超速保护铭牌应有四种信息 ,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内容应当相符 ;
电梯整机制造单位应在明显部位标注上行超速保护的动作试验方法 。
3.井道及相关设备
19C 井道应当完全封闭 ;采用部分封闭井道时应符合相关要求 。
20C (1)对重压实缓冲器时:
①轿厢导轨进一步制导行程H1 m;②轿顶可站人的自由垂直距离 m;
③井道顶部的最低部件与轿顶设备的最高部件之间的间距 m;
④轿顶上方矩形空间尺寸长 m×宽 m×高 m;
(2)轿厢压实缓冲器时,对重导轨进一步制导行程H2 m。
21C (1)强制式----
22C(1)相邻两层门的地坎间距大于11m时,井道安全门的尺寸符合要求 ;
(2)井道安全门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3)井道安全门门锁的型式符合检规要求 ;
(4)安全门上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
23C(1)检修门高度不小于1.40m,宽度不小于0.60m ;(2)检修门不得向井道内开启 ;
(3)检修门门锁的型式符合检规要求 ; (4)应当设置电气安全装置以验证门的关闭状态 。
24C(1)每根导轨至少有2个支架,其间距 m,短导轨支架数量满足设计要求 ;
(2)支架安装牢固,焊接式支架的焊缝、支架与墙固定方式满足设计要求 ;
(3)导轨的垂直度,轿厢侧:左 mm右 mm对重侧:左 mm右 mm;
(4)两列导轨顶面的距离偏差,轿厢侧: mm,对重侧: mm。
25B 轿厢与入口侧井道壁之间的水平距离 m。
26C 每个层门地坎下的井道壁应设符合要求的护脚板 。
27C (1)对重运行区域的刚性护栏高度 m;(2)通井道的隔障高度、宽度满足检规要求 。
28B △极限开关的装设位置、功能符合要求 。
29C △随行电缆不打结、扭曲,不与其它部件干涉,长度适当 。
30C △封闭井道设固定照明。半封闭的井道,外部照度足够时,井道内可以不设照明 。
31C (1)底坑底部应当平整,不得渗水、漏水 ;(2)底坑有永久性爬梯 ;
(3)底坑停止开关的位置应使人在进入底坑时和站在底坑地面上均能操作 ;
(4)底坑有2P+PE型插座 在进入底坑时能方便操作井道灯开关 。
32C 轿厢压实缓冲器时:
(1)底坑矩形空间尺寸长 m×宽 m×高 m;
(2)底坑底面与轿厢最低部件的距离 m、与护脚板等垂直距离 m;
(3)底坑中固定的最高部件和轿厢最低部件之间的垂直距离 m。
33B(1)限速器绳张紧轮应当有导向装置 ;
(2)当限速器绳断裂或者过分伸长时,张紧轮开关能使电梯停止运转 ;
34B(1)选用的缓冲器与电梯速度、载重量匹配 ;
(2)缓冲器铭牌上标明四种信息 ,信息和提供的资料内容相符 ;(3)缓冲器固定可靠 ;
(4)耗能型缓冲器液位正确,有验证柱塞复位的电气安全装置 ;
(5)对重缓冲器附近标明了S2最大允许值 m。
35C 底坑下方有空间时,对重缓冲器安装形式:实心桩墩 ,安全钳 。
4.轿厢与对重
36C (1)轿顶检修开关符合防误操作、双稳态、功能优先、点动运行要求 ,
(2) 轿顶急停开关功能有效 装设位置合理 ;(3)轿顶装设2P+PE型电源插座 。
37C(1)轿顶护栏由扶手、0.10m高的护脚板和中间栏杆组成 ;
(2)护栏扶手高度 m井道壁距轿顶边框自由距离 m;
(3)护栏距轿顶边缘≤0.15m,扶手外缘与任何部件之间水平距离≥0.10m ;
(4)护栏上有关于俯伏或斜靠护栏危险的警示符号或须知 。
38C (1)轿厢安全窗上锁、开启等方式符合检规要求 ;
(2)轿厢安全窗开启方向、开启位置不超出轿厢的边缘 ;
(3)轿厢安全窗的锁紧由电气安全装置予以验证 。
39C 轿厢及关联部件与对重之间的水平距离 mm。
40C 对重块可靠固定 。
41C (1)轿宽 m轿深 m面积 m2此梯轿厢最大有效面积 m2;
(2)轿厢面积超标时:有明显标志、电梯专用、司机操作等规定 。
42C 轿厢内铭牌标明额定载重量和乘客人数、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
43B (1)轿厢内应急照明能够自动接通紧急照明电源 ;
(2)紧急报警装置应采用对讲系统 ,行程≥30m时,轿厢与机房设置对讲 。
44C 轿厢地坎护脚板垂直部分的高度 m,其宽度与层站入口等宽 。
45C 轿厢超载开关有效 ,有音响或发光信号提示 。
46B (1)安全钳铭牌标明四种信息 ,信息与提供的资料相符 。
(2)轿厢安全钳开关动作时间顺序、制停功能符合要求 。
5.悬挂装置
47C 悬挂钢丝绳和补偿钢丝绳无异常 。
48C 绳端固定应当可靠,弹簧、螺母、开口销等无缺损 。
49C (1)补偿绳(链)端固定应当可靠 ;(2)应当使用电气安全装置来检查补偿绳的最小张紧位置 ;
(3)速度大于3.5m/s时,补偿绳防跳装置、电气安全装置功能有效 。
50C (1)强制驱动----
51B 强制驱动----
52C 曳引轮、滑轮、链轮、限速器等旋转部件有防护装置 。
6.轿门与层门
53C 轿厢地坎与层门地坎之间的水平距离 mm。
54C (1)门关闭后,门扇之间及门扇与立柱、门楣和地坎之间的间隙 mm;
(2)人力施加在一个最不利点时的门扇间隙 mm。
55B (1)玻璃门上有供应商名称或商标、玻璃的型式等永久性标记 ;
(2)玻璃门上的固定件,在任何情况下能保证玻璃不会滑出 ;
(3)有防止儿童的手被拖曳的措施 。
56B 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有效 。
57C 层门和轿门运行时不得脱轨、机械卡阻或者在行程终端时错位 。
58B 自动门有强迫装置层站 重锤自闭机构重锤滑道下端未封闭层站 。
59B 有机械钥匙开门装置层站 无机械钥匙开门装置层站 。
60B (1)当保持门锁锁紧的磁铁或者弹簧失效时,重力亦不能导致开锁 ;
(2)门锁啮合深度 mm;
(3)门的锁紧由电气开关验证 锁紧装置与安全触点间的连接为直接式 ;
(4)轿门也应当符合以上(3)的有关要求 。
61B (1)门锁联动功能试验 ;
(2)被动门连锁开关 。
62C 门刀与层门地坎,层门锁滚轮与轿厢地坎的间隙应当不小于5mm 。
8.试验
69C 轿厢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动作试验有效 电气安全装置动作有效 。
70C 缓冲器动作后,未回复原位置时电梯不能运行;完全复位时间≤120s 。
71B 轿厢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72B 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联动试验 。
73C 平衡系数 %。
74B 对重压实缓冲器,空载轿厢不应被提升 。
75C 空载、满载运行时,呼梯、层楼显示有效、指示正确,无异常现象 。
76B 消防开关功能有效 ,有消防字样、启动后不应答内选和外呼 。
77C 电梯实测速度应在额定速度的92—105%范围内 。
78B 轿厢空载上行,切断电源轿厢能完全停止、无变形和损坏 。
79A 轿厢装1.25倍额载下行,切断电源轿厢能完全停止、无变形和损坏 。
80A 轿厢面积超标时,以实际面积所对应的额载的1.25倍做静态曳引试验 。
其他:
说明:1. 本记录为“有机房电梯安装自检记录”,为基本记录。当为无机房时,将“无机房附页”附后使用即可。
2.. 检验项目合格时,在 处打“√”或填写合格数据。不合格时,在 处打“×”或填写不合格数据。检验项目不存在时,在 处打“/”。
3. 技术资料记录使用”电梯安装竣工检验技术资料表”作为记录,合格时在“1A 技术资料 ”处打“√。
4. 本记录不包括强制驱动电梯,该处无需记录。
自检日期: 年 月 日 检验结论 质检员 校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