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概述
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作内容
本合同工程施工区域范围内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施工区水土保持;
施工期水环境保护;
施工期声环境保护;
施工区环境空气保护;
施工区生活垃圾处理;
施工人员健康保护;
〔7〕文物保护;
〔8〕其他环境保护措施。
2、环境方针
我公司的环境方针是:
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
建设绿色环保工程——对社会和业主做出承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最大限度地节约能源、降低资源消耗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确保对环境的有害影响最小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营造和谐发展环境——对工程施工的活动和自身的发展提出要求,在工程施工活动中既要构建和谐的内部环境,又要营造和谐的外部环境,同时也要构建和谐的人与自然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要实现这一目标,就必须依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法,不断改进环境管理工作,为企业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内外部环境,与社会和谐发展。
公司的环境方针,是项目部员工遵循的行为准则,也是我们对遵守环境法律法规,保障安全,预防污染,持续改进环境绩效的承诺,项目部将公司环境方针传达到所有为项目部工作或代表项目部工作的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环境保护责任,增强做好环境保护工作的自觉性。
3、组织机构
1项目部环境管理体系组织机构,见图19.4-1。
2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经理为常务副组长、施工经理、质保经理、商务经理、总工程师为副组长的项目部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环保部,配备专职环保工程师,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安全环保部)作为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责任机构和执行机构,严格按照合同条款和招投标文件中规定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内容,具体实施合同规定承担的环境保护任务。
图19.4-1 项目部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4、环境保护措施
1、水土保持措施
施工弃渣处理措施
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和项目部在料(渣)场复查中获得的料(渣)场地形、地质、水文气象、交通道路、开采条件和料(渣)场地理环境等各项资料以及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对本工程在各施工期所需的各种用料(渣)场进行统一规划,并提出料(渣)场规划报告报送监理人审批。
按合同技术条款的规定和监理人的指示做好开挖渣料利用和弃渣处理措施,防止料场、建筑物基础和施工场地的开挖弃渣冲蚀河床。
有序堆放渣料,对于开挖出的石渣料,除安排直接运往使用地点的渣料外,其余渣料(包括弃渣料),均按本合同要求或监理人的指示分类堆放在指定的存、弃渣场。严禁将可利用渣料与弃渣混杂装运和堆存。堆渣范围和高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图纸和监理人指示实施,注意保持渣料堆体周边的边坡稳定,并作好堆渣体的边坡保护和排水工作。
合理利用石渣料,按监理人批准的施工措施计划中对渣料利用的安排,采取合理的爆破、装运和堆渣措施,以提高渣料的利用率,确保本工程能充分利用这些渣料。
对监理人已确认的可用料,项目部在开挖、装运、堆存和其它作业时,采取可靠的保质措施,保护该部分渣料免受污染和侵蚀。用作堆存可利用渣料的场地,按监理人的要求进行场地清理和必要的平整处理,渣料堆筑分层进行,并保证能顺利取用这些渣料。
场地平整(清理)措施
施工场地清理
施工场地清理包括植被清理和表土清挖。其范围包括堰基和岸坡、料场、存弃渣场等施工用地需要清理的全部区域的地表。
①植被清理
a.按施工图纸和技术要求清理开挖工程区域内的树根、杂草、垃圾、废渣及监理人指明的其它有碍物,砍伐的成材或清理获得具有商业价值的材料归业主所有,按监理人指示,将其运到指定地点堆放。凡属无价值可燃物,及时将其焚毁。在焚毁期间,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保证防火安全。对于无法烧尽或严重影响环境的清除物,按监理人指定的地区进行掩埋。掩埋物不妨碍自然排水或污染河川。
b.保护清理区域附近的天然植被,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施工不当造成清理区域附近林业资源的毁坏,防止对环境保护造成不良影响。
c.场地清理中发现的文物古迹,按本合同《合同条款》第57条的规定办理。
表土的清挖、堆放和有机土壤的使用
①对于含细根须、草本植物及覆盖草等植物的表层有机土壤,按监理人指示的表土开挖深度进行开挖,并将开挖的有机土壤运到指定地区堆放。防止土壤被冲刷流失。
②堆存的有机土壤利用于工程的环境保护。按合同要求或业主的环境整体规划,合理使用有机土壤。
③弃土运至监理人指定的弃渣场。不在开挖范围的上侧弃土,在边坡上部堆置弃土时确保开挖边坡的稳定,并经监理人批准。
施工场地平整结合施工生产企业建设开挖填筑进行,建筑物基础开挖时的弃土弃石就近填入低洼处,按30cm左右一层采用机械碾压压实,余下的渣土运至指定的渣场堆放,不随意弃置。
在工程完工后的规定期限内,按合同要求拆除施工临时设施,清除施工区和生活区及其附近的施工废弃物,并按合同要求完成场地平整,以便业主统一进行植被恢复。
施工过程临时水土保持措施
土石方明挖自上至下分层分段依次进行,严禁自下而上或采取倒悬的开挖方法,施工中及时形成一定的坡势,以利排水,开挖过程中避免边坡稳定范围形成积水。
堰基和岸坡易风化崩解的土层,开挖后不能及时回填的,预留保护层;堰基、堰肩、公路、施工营地和施工辅助工厂等范围的石方明挖施工采取控制爆破(预裂爆破或光面爆破), 对于不适宜采用预裂爆破的部位,采取预留保护层。保证开挖坡度控制在稳定坡度范围内;保护施工开挖边坡的稳定。
对于堰肩岸坡的风化岩块、坡积物、残积物和滑坡体按施工图纸要求开挖清理,并在填筑前完成,禁止边填筑边开挖。清除出的废料,全部运出堰基范围以外,堆放在监理人指定的场地。对开挖软弱面及时进行工程防护。
边坡的护面和加固,为防止修整后的开挖边坡遭受雨水冲刷,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冬季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在解冻后进行。
在土石方明挖过程中,如沿开挖边坡发生滑坡或塌方以及出现裂缝和滑动迹象时,立即暂停施工和采取应急抢救措施,及时通知监理人。并按监理人批准的措施对边坡进行处理。必要时,按监理人的指示设置观测点,及时观测边坡变化情况,并做好记录。
在每项开挖工程开始前,尽可能结合永久性排水设施的布置,规划好开挖区域内外的临时性排水措施,并在向监理人报送的施工措施计划中详细说明临时性排水措施的内容,提交相应的图纸和资料。
在雨季施工前,提前做好排水设施,在雨季施工中,采取临时排水措施,保护附近其他建筑物及其基础免受冲刷和侵蚀破坏。在开挖边坡上遇有地下水渗流时,在边坡修整和加固前,采取有效的疏导和保护措施。
开挖线的变更
①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根据土石方明挖及基础准备所揭示的地质特性,需要对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作必要修改时,按监理人签发的设计修改图执行。
②项目部因施工需要变更施工图纸所示的开挖线,报送监理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2、水环境保护措施
生产废水治理措施
拌和系统生产废水处理系统、机械修配系统油废水处理系统同时设计、同时建设,同时投入运行。
在混凝土搅拌站设沉淀池,拌和混凝土和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处理排放。
在机械修配系统设置排水沟和隔油式沉淀池,机械修配系统废油废水经排水沟流入隔油式沉淀池隔油、沉淀后排放。
在防渗墙施工措施计划中制定废浆和沉渣排放措施,保证钻孔成槽和混凝土浇筑作业排放的污水和废浆,经沉渣处理后排放至监理人指定地点。
生产废水处理达到Ⅱ类水域排放标准,禁止废水直接外排到河道。配合业主/环境监理人对施工生产废水水质及处理后出水水质进行监测。
及时对排水沟、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清理,保持其正常运行。
19.5.3.2生活污水治理措施
食堂设隔油池、沉淀池,食堂污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后排放到业主生活污水处理系统。
配合业主做好生活营地对生活污水的集中处理工作。
19.5.3.3定期对排水沟、隔油池、沉淀池等进行维护和清理,将清理的污物运至业主或地方环保卫生部门指定的垃圾场。
19.5.3.4配合业主对施工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水质及处理后出水水质的监测工作。
3、废油治理措施
1各种燃料、油类等保存在合适的安全容器中,以免渗漏外溢,并放置在远离河道和水源的地点。
2废机油、汽油、柴油等废油料、废乳化液及含油废弃物由机电物资部门组织及时回收,放置专用容器内,并做好危险废物标识,如:废×油(×:代表油料分类,如废机油),由机电物资部按规定统一处理。
3对设备维修和固定设备配备接油盘、桶,防止废油污染土地。
4、声环境控制措施
1在生活区附近路段设标志牌,注明:夜间车辆时速小于20km/h,禁止鸣笛。
2使用的车辆必须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机动车辆允许噪声》GB1495-79,并尽量选用低噪声车辆。
3采用符合环保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和工艺,降低源强。开挖钻机、混凝土拌和系统等高噪声机械安装降噪设备或采取降噪措施,从根本上降低源强。
4加强道路的养护和车辆的维护保养,降低噪声源。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保持机械润滑,达到减少运行噪声的目的;振动大的机械设备使用减振机座降低噪声。尽量减少高噪声机械设备的使用时间。
5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噪声污染对敏感区影响,夜间22:00~次日7:00尽量避免露天爆破。项目部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提交本标爆破方案,报送环境保护监理人审查,该方案满足声环境保护要求。
6对高噪声区作业人员配备个人降噪设备。
7积极配合环境监测部门或环境监理做好声环境监测工作。
5、环境空气保护措施
施工粉尘防治措施
凿裂、钻孔、爆破尽量湿法作业,降低粉尘。
尽量采用带有捕尘设备的钻机进行钻孔,禁止把岩粉作为炮孔的堵塞炮泥,以防止岩粉在炮堆的鼓包运动过程中被扬起。
项目部在收到开工通知后28天内提交爆破方案,爆破方案满足环境空气保护要求,报送环境保护监理人审查。
工程爆破方式优先选择凿裂爆破、预裂爆破、深孔微差挤压爆破技术、光面爆破和缓冲爆破技术等,以减少粉尘产生量。
施工开挖现场、施工道路配备洒水降尘设备,无雨日定时洒水以控制扬尘。由车辆和施工设备行驶导致散落到路面上的泥浆和碎块,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及时清除。
水泥和粉煤灰运输采用封闭运输,保证运输容器处于良好的密闭状态。
对易引起扬尘的细料、散料在运输和贮存时,用纤维蓬布、雨布等进行遮盖,防止扬尘飞扬。
对高尘区作业人员配备专用防尘劳保用品。
废气排放控制措施
使用清洁的生产生活清洁燃料,减少有害气体的排放。
燃柴油的大型运输车辆,安装尾气净化器,保证尾气达标排放。
执行《在用汽车报废标准》,强制更新报废制度,对于发动机耗油多、效率低、排放尾气严重超标的老、旧车辆,及时更新。
加强车辆和油动设备的维护保养,做到车辆运行不冒黑烟。
对于生产生活使用的有害气体(乙炔气、液化气等)安排专人使用和保管,定期检查,防止泄漏。
6、固体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处理措施
固体废弃物处理措施
对固体废弃物按照建筑废物、一般废物、危险废物、可回收利用和不可回收利用等分类收集,分类设置临时存放点/场所,分类进行处理。
对废旧钢材、木材、五金材料等建筑废物,由物资部门组织及时回收,并设置废品仓库分类存放,做到合理回收再利用,减少资源浪费。
对于一般废物,在办公和生活区配置收集桶或收集箱,设置临时存放点/场所,并进行标识,对产生的废弃物分类进行投放。安排专人管理,集中统一处理。
对废电瓶、电池、油漆、油漆桶、焊渣、化学包装物、复印机感光鼓、激光打印机硒鼓、墨盒等危险废弃物,由项目部组织及时回收,配置防泄漏、防雨和防飞扬等设施,分类设置存放点(场所)存放。
对于危险废物处置,由项目部联系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签订《危险废物处置协议》,委托其妥善转移处置危险废物,并作好记录。
生活垃圾处理
对业主提供生活营地,按业主要求配置必要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安排专人负责卫生保洁工作。
安排专门人员对生活营地进行维护清理和对粪便的管理,禁止随地大小便。
在施工和办公、生活区设置垃圾桶、泔桶等卫生设施,对垃圾分类收集,集中处理,运至业主或地方环保卫生部门指定的垃圾场。禁止乱堆乱倒。垃圾每日清理,保持办公生活区及施工区环境清洁。
7、人群健康保护措施
1对于施工人员进场前进行常规体检,检查项目为疟疾、传染性肝炎(包括乙型肝炎);外来施工人员视其来源地的疾病构成确定相应的检疫项目,发现传染病患者一律不得进入施工场地。
2每年定期对施工人员进行体检,注射预防传染病的疫苗,对特种作业人员定期进行体检,建立员工的健康档案,及时了解每个员工的身体状况,发现异常及时进行工作调换、调休或诊疗等,保证员工的健康。
3项目部设疫情监控点,疫情监控点设在项目部医疗室,并落实专门责任人,按当地制定的疫情管理及报送制度进行管理。一旦发现疫情,及时采取治疗、隔离、观察等措施,对易感人群提出预防措施。
4工区及影响区一旦发生传染病流行,按疫情上报制度及时上报并采取治疗、抢救、隔离措施,对易感人群采取预防措施。
5项目部定期对工区食堂进行卫生清理和卫生检查,除日常清理外每月集中清理不少于2次,对生活废弃物及时进行妥善处理。根据气候变化及时进行灭蚊、灭蝇、灭鼠。
6加强食堂卫生管理,食堂配备卫生防疫器具,对食堂服务人员和供水工作人员实行“健康证制度”,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传染病者及时撤离岗位。
7配备专职保洁人员,保持办公和生活区干净清洁。厕所卫生设施、排水沟及阴暗潮湿地带,予以定期进行投药、消毒,以防蚊蝇、鼠害滋生。
8在办公和生活区种草植树,美化环境,开展有益的文体活动。
8、文物保护措施
1、在工程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建筑结构以及有地质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物、化石、钱币等均为国家财产,项目部采取合理的措施保护现场,防止其他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
2、一旦发现上述物品,在移动之前立即把发现的情况通知监理人和当地文物主管部门,并按文物主管部门的指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