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单位名称: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日 期:二○一五年一月
2015年度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
甲方: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现行规范、标准及各项工作部署,严格执行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制度,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全面完成2015度建筑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目标。甲乙双方签订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责任书如下: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控制指标
1、杜绝死亡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施工现场交通事故;
2、千人重伤率控制在0.2以内;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实施率100%;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达标合格率100%;
3、无职业病、无食物中毒;
4、无重大环境污染和扰民事件。
二、安全文明精品工程创建指标
1、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指标:达到具备申报条件的在建工程个数的创建率不小于50%(在有指标的前提下);
2、创建青岛市标准化管理样板工程指标:青岛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6000m2的在建工程创建率100%;
3、其他市级文明工地指标: 达到具备申报条件的在建工程的创建率不小于40%。(除青岛市标准化管理样板工程外)
三、责任目标
1、乙方须认真执行新《安全生产法》、《青岛市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
2、乙方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乙方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单位的工作重点,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明确工作职责,并配备与资质等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确保安全投入和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对在建工程的检查,分管负责人每项工程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乙方每月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周不少于1次,安全员每天进行巡查。完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对在建工程的安全管理,自觉开展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抓好隐患整治,做到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期限、应急预案“五落实”。
4、乙方须严格队伍选择,工程开工前,必须选用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队伍。
5、深化网格化监管及精细化管理,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依法进行分包的工程,分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签订安全协议。
6、乙方在工程开工前,必须按规定办理安全报监等相关施工手续。
7、加强安全文化体系建设,健全全员培训制度和全员培训方案,确保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企业职工、承包承租单位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率100%,确保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持证上岗率100%。
8、乙方应加强对施工作业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按规定举办职工夜校, 制定教学计划,配齐教学器材和教材,并将教学记录资料存档备查。
9、乙方及所属项目部应编制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处置体系,组建救援队伍,备足应急物资,年内至少组织1次演练。遇有突发情况和灾害天气,安排专人值班,确保通讯畅通,应急领导小组成员、救援队伍、应急措施始终保持备战状态。
10、乙方应严格事故报告和应急管理,依法按时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并配合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应执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集团制度,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并及时组织现场救援工作,保护事故现场,不瞒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
11、乙方应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规范编制深基坑、高大模板、起重机械等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施工专项方案,按要求组织专家论证,经论证审查后的专项施工方案严禁随意变更。
12、乙方应以严防重大安全事故为重点,加强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起重机械安拆作业等重大安全隐患源的安全监控,切实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13、乙方租赁使用起重机械,应当与经行业组织确认的出租单位签订租赁合同,使用经登记注册的建筑起重机械,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拆卸,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手续。
14、乙方应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做好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设施的安全防护工作。
15、乙方施工现场新建临建设施必须达到《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临建房屋技术规程》和《装配式轻型钢结构活动房屋标准图集》等相关要求,临建设施与消防器材的设置应符合防火规定要求。
16、乙方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使用定型化、工具化的安全防护设施,按规定设置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并进行美化。
17、施工现场要规范安全平网和安全立网的搭设和使用,安装使用外挑式安全网,实现建筑工程全封闭施工,有效防范高处坠落和坠物打击事故。
18、乙方应开展“环境治理”专项整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控制施工现场各类污染。施工现场应加强扬尘污染治理,主要施工道路、加工区和生活区地面应进行硬化;工地出入口处应按规定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对驶出车辆进行冲刷,防止污染城市道路;现场堆放、装卸、运输易产生扬尘污染的物料,应当采取遮盖、封闭、洒水等措施。
19、乙方要认真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文件规定,全面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水平。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环保管理经省、市主管部门检查全部合格,按照各级主管部门要求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
20、完善信息化管理平台,按时报告工作情况和信息,有效规避、防范风险。
四、其它指标
1、严格执行主管部门要求,避免出现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善被停工、罚款、通报批评、市场主体考核扣分等现象发生;杜绝被主管部门停业整顿处罚。
2、避免出现因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原因造成新闻媒体对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进行负面报道现象。
五、奖惩
1、乙方完成上述安全文明精品工程创建指标,根据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条款,给予乙方及相关人员表彰和奖励。
2、因管理不善发生安全事故,按照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安全管理规定》有关罚则执行。
3、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应急事件、扬尘治理行动中表现较好,获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表彰加分的;积极推广落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有关安全方面管理要求,建筑市场主体管理考核获加分奖励的;上述加分,按1万元/分标准对乙方进行奖励。
4、因乙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原因导致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主体考核被扣分,对乙方按1万元/分进行处罚。
5、因乙方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不善而被省、市主管部门停工、通报批评或新闻媒体负面报道的,对乙方按5万元/次进行处罚。除获得市场主体考核加分外其他因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较好而被省、市主管部门通报表彰的,对乙方按1万元/次进行奖励。
六、本目标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有效期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甲方:青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