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增强对风险较高的施工作业的管理,推进风险等级管控,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标项目部及全线施工。
第三条 本办法所述的危险作业包括危险性较大(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可能引发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四条 危险作业包括以下施工作业:
(一)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二)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
(三)首件、首次、典型施工。
(四)有限空间作业。
(五)其他易发生群死群伤的施工作业。
第五条 项目部对危险作业实行许可管理,危险作业必须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施工作业许可证》见附件1。
第二章 作业条件确认
第六条 项目实施前,项目部应根据危险源辨识情况,确定项目中存在的危险作业,并作为现场安全管控重点,做好相关的安全技术措施准备工作。
第七条 危险作业计划施工时,负责该施工作业的工(段)长或技术管理人员应于施工前至少7日,向现场的生产经理提出作业申请。
第 接到危险作业施工申请后,生产经理应会同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组织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物设、安全等部门进行现场作业条件确认。
第九条 现场条件确认应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对有关的危险因素进行检查,检查应包括但不仅限以下内容:
(一)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程序编制、审批完成;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否经过专家论证。
(二)现场是否按照现行的施工方案施工。
(三)现场的施工条件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不一致的是否按程序重新进行了审批或专家论证。
(四)船机或特种设备是否按规定进行了检测,并持有检验合格证书。
(五)设备的安全装置是否处于安全状态。
(六)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
(七)作业人员是否进行了安全教育培训、风险告知和安全技术交底。
(八)是否制定了有关的应急预案或现场处置方案。
(九)有关的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是否齐全。
(十)是否设置了必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警示标志。
(十一)脚手架钢管、扣件等临时设施是否经过有关方检测合格。
(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是否进行了检测。
(十三)是否配备了满足施工要求的通风设备。
(十四)易燃易爆等危险品是否按规定储存、运输和管理。
(十五)不良地质是否经过了监测,是否满足施工条件。
(十六)作业时段天气、水文等情况是否良好。
第十条 班组长、工程、技术、质量、物设、安全等部门人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检查各自主管业务内容,并出具检查结果。
第十一条 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经理和安全总监应当根据检查结果对作业条件进行复核。技术负责人负责有关工程技术质量内容的检查复核,生产经理负责船机设备、安全防护设施的检查复核,安全总监负责监督现场条件确认的落实情况。
第三章 施工作业许可
第十二条 现场作业条件确认符合要求后,由项目经理签发《施工作业许可证》,并向上一级单位主管负责人报告危险作业的准备及实施情况。
第十三条 未取得《施工作业许可证》或现场作业条件确认不符合要求的不得进行施工。
第十四条 《施工作业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30天。连续施工且工作条件和周围环境无变化的可根据实际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最长不超过30天。
第十五条 危险作业施工时,必须严格执行领导带班制度,并设专人进行现场监管。
第十六条 危险作业施工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的,应及时采取应对措施,并重新申请和签发《施工作业许可证》。
(一)发生险情或未遂事故的。
(二)发生重伤或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施工作业条件或施工周围环境变化较大的。
(四)专项施工方案发生改变或施工方案与现场施工条件不一致的。
(五)船机设备或特种设备出现故障的。
(六)受台风、地质灾害影响的。
(七)其他施工条件变化较大的。
第十七条 《施工作业许可证》应一式二份,一份留施工作业许可申请人,一份留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备案。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十 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及时汇总项目部在建工程中存在的危险作业,总体掌握危险作业分布情况,并根据施工生产实际情况,加强各类管理资源配备。
第十九条 危险作业施工时,项目部应安排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现场指导和监督,保证操作规程、施工方案和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第二十条 项目安全管理部应督促项目经理部严格执行危险作业施工许可制度,并定期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项目部可根据生产经营实际,对危险作业施工许可管理制度内容进行适时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如与国家、地方、行业主管单位不一致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所有。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1:《施工作业许可证》
附件1:
施工作业许可证
工程名称: 编号:
分部分项工程
| 名称 | |||||||||||
| 施工内容 | |||||||||||
| 申请人 | 申请时间 | 计划施工时间 | |||||||||
| 作业 条件 确认 | 序号 | 检查内容 | 检查结果 | ||||||||
| 1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11 | |||||||||||
| 12 | |||||||||||
| 班组长 | 工程部 | 技术部 | 物设部 | 安全部 | 其他 | ||||||
| 作业条件复核 | 技术负责人 | 生产经理 | 安全总监 | ||||||||
| 作业许可签发 | 许可有效期 |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 |||||||||
| 项目经理 | |||||||||||
2.检查内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