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岗位编号: | 岗位名称:路基工程师 | 定员人数: |
| 一、岗位综述: 负责贯彻落实国家、总公司及路局有关铁路建设的、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在工程管理部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区间、站场范围内的路基、防护栅栏、安全保护区、大临便道、站场道路、混凝土构件预制场建设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 ||
| 二、管理关系: 直接上级:工管部 直接下级:无 外部关系:路局总工室、工务处、工务段;市、县、兵团国土部门 | ||
| 三、任职条件: 学 历:大专及以上学历 职 称:助理工程师及以上 工作经验:有5年以上路基专业工作经验,铁路建设路基专业管理工作经验。 专业知识及技能:熟悉工程管理相关业务及流程;具备较强的专业技术业务和协调能力,熟悉路基专业技术标准及施工流程。应知必会考试80以上,红线知识考试90分以上。 证书要求:无。 综合素质:1、责任心强,工作作风扎实;2、具备一定的语言、文字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急处置能力以及综合分析处理问题的能力。 其他要求:CAD、word、excel、PPT、windows软件熟练掌握,通过计算机模块考试或计算机二级考试。 | ||
| 四、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铁道部及路局有关铁路建设的、法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和批准的设计文件。在工程管理部主管的领导下,负责区间、站场范围内的的路基、防护栅栏、大临便道、站场道路、混凝土构件预制场建设的施工技术管理工作。 2、参加工程项目的可研、初步设计文件审查,按照路局工程前期工作的要求,结合以往工程的经验教训,完成路基工程重点内容审查。依据制度:《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乌铁办〔2015〕206号); 3、由建设指挥部负责迁改的项目,组织设计院与产权部门协商,确定主管专业迁改方案和补偿方式,签订取土场协议;协调施工便道审批许可。依据制度:《乌鲁木齐铁路局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乌铁办〔2015〕206号);《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征地拆迁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24号) 4、按施工图审核要求,组织勘查设计、施工图审核单位进行现场勘查核对,对本专业施工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及设计方案优化;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施工图审核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04号);《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勘察设计单位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11号) 5、工程实施后督促施工、监理单位对本专业工程的施工图文件进行现场核对。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交底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09号) 6、负责组织本专业物资设备技术规格书审查及设计联络工作。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哈建指安〔2015〕100号) 7、参与对设计院《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意见》的路基部分审查,负责指挥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路基部分的编制工作,负责审核施工单位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路基部分、接口部分。组织路基专项施工方案的审查工作。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15号);《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水土保持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22号);《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23号) 8、负责工程测量的具体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完成线路贯通测量资料整理,及时做好资料组卷入档,;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05号 9负责组织路基专业收件评估工程的计划、实施,负责路基专业作业指导书审批;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首件评估管理办法(试行)》(哈建指工〔2015〕107号) 10、负责按程序办理路基工程标段、重点单位工程开(复)工报告的审报批和本专业单位工程开(复)报告的备案工作。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开工报告审批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03号) 11、负责组织路基工程的设计交底工作。并督导检查落实现场施工单位的施工技术交底工作。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交底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09号);《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工程测量工作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05号) 12、负责组织路基工程变更设计的预审查工作。组织设计变更项目、数量的现场核查工作,建立变更设计台账,及时对各类变更设计项目、原因、工程数量进行统计、分析,,并按规定的程序办理报审批手续,待变更设计得到批准后及时组织实施。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变更设计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29号) 13、按照施工组织设计要求,落实路基专业施工进度考核,对施工中发生的施工技术问题及时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处理解决。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施工组织设计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15号 14、按照施工组织安排,督促施工单位提报路基专业甲供物资计划,并对审查数量。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物资设备采购供应管理办法》(哈建指安〔2015〕100号) 15、参与路基工程施工和监理标段、材料、设备招投标,提供工程技术管理要求,协助计划财务部编写对投标人的评价标准及技术审查等相关工作。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哈建指计〔2015〕75号) 16、认真核实现场已完工程项目和数量,负责验工计价的工程量签认。并负责环境保护补偿、水土保持补偿费用有关工程计价审核。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验工计价管理办法》(哈建指计〔2015〕74号) 17、按照标准化要求对路基专业施工项目部、工地建设规划进行审定,并负责日常检查工作。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19号)、《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标准化文明工地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14号) 18、负责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对施工单位路基专业架子队构成、数量及用工计划要求进行要求,并负责架子队管理落实情况的日常检查。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架子队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18号) 19、参与路基工程竣工验收,组织编制路基专业竣工文件和技术工作总结;督促施工单位按要求提交竣工档案资料;参加部门组织召开的专业技术会议;收集、整理、移交本专业入档竣工文件。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13号) 20、初步验收后,按照建设指挥部竣工财务决算工作推进计划,负责路基专业工程数量核对、初验记录表签认盯促落实。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正在制定) 21、参与路基专业安全质量问题的调查,协调设计、咨询单位提出问题解决技术方案。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工程质量管理办法》依据制度:(哈建指工〔2015〕76号) 22、牵头协调设计单位出具建设项目安全保护区图纸,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安全保护区划定各项手续;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铁路建设项目竣工资料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5〕113号) 23、参与本专业施工类合同索赔的调查、研究,对索赔处理方案提出意见,对本专业索赔工程数量审核和签认。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合同管理办法》(哈建指计〔2015〕71号) 24、配合其他部门、专业工作。 25、积极参与开展技术革新,按规定要求推广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工程科技创新管理办法》哈建指工[2016]69号 26、每月下现场检查进度安全质量、盯控施工、技术指导,完成量化考核任务。依据制度:(《哈密铁路建设指挥部考核管理办法》(哈建指综〔2015〕65号) 2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 | ||
| 五、岗位权利: 1、对部内工作有建议权。 2、对施工单位完技术管理工作、进度有考核权。 3、对施工单位变更设计、验工计价有审查权。 4、对设计、施工图审核、监理单位的工作有考核建议权。 | ||
| 六、责任追究: 1、发生影响安全生产问题,按照路局、指挥部安全质量责任管理办法进行责任追究。 2、工作超前预想不足,造成本专业工作推进受阻,考核0.1-0.2分; 3、工作疏忽、盯促不到位等原因,造成本专业工作进度受到影响,考核0.2-0.3分; 4、施工图审核工作组织不到位,资料管理不规范,影响后续工作,考核0.2-0.3分; 5、本专业甲供物资设备技术规格书督促提供不及时,考核0.1-0.2分; 6、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意见》中本专业部分审核不细致,考核0.1-0.2分; 7、指挥部《指导性施工组织设计》本专业部分的编制工作滞后、不认真,考核0.1-0.3分; 8、对路局、总公司可研、初设审查提出问题未督促设计单位落实补充完善,考核0.1-0.3分; 9、对施工单位《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的本专业部分及接口部分审查不到位,考核0.1-0.3分; 10、本专业首件评估工作开展组织推进不到位,考核0.2-0.5分; 11、本专业作业指导书编制督促、审查不到位,考核0.2-0.4分; 12、本专业施工开(复)工报告审批不规范、资料不全,考核0.2-0.5分; 13、本专业设计技术交底组织不及时、不规范,考核0.3分;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技术交底不到位考核0.2分; 14、本专业变更管理不规范、台帐资料不全,考核0.2-0.5分; 15、本专业营业线施工方案、计划编制存在明显错误,考核0.1-0.2分; 16、对本专业现场施工存在的技术问题协调推进不及时,考核0.1-0.2分; 17、对本专业验工不认真,存在明显超计问题,考核0.3-0.5分; 18、对本专业现场标准化推进不力,考核0.2-0.3分; 19、对本专业现场施工用工组织监督不到位,人机组织不满足施组要求,考核0.2-0.3分; 20、因工程技术管理原因,致使施工质量出现问题,未达到工程质量事故,考核0.1-0.5分; 21、本专业竣工资料组织编制、收集不及时,考核0.2-0.3分; 22、督促施工单位提交本专业竣工资料不及时,考核0.1-0.2分; 23、项目初验后,对本专业工程数量核对、初验记录表签认盯促落实不力,考核0.1-0.2分; 24、领导交办的临时性工作落实不力,推诿扯皮,考核0.2-0.5分。 25、周工作小结不及时提报,信息平台相关内容不及时填写,考核0.1-0.2分。 26、其余考核项目按照建设指挥部月度绩效一体化月度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