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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6 11: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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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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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的,必须按损坏情况赔偿,如遗失锁匙,必须交纳50元换锁费。

    4、宿舍公有财产由总务处进行登记管理,属学校所有,归教职工使用,任何人不得据为已有,不得随意移动。

    5、宿舍内的设备、设施正常使用损坏需维修时由学校承担费用,非正常损坏由责任人承担全部维修费(包工时费用)。

    6、保护建筑物,爱惜水电设备及安全设备、设施。

    7、节约使用水、电,使用完要及时关闭,离开及休息前应仔细检查。

    8、不要在宿舍内乱接线路,以免发生火灾,并注意熄灭火种。

    9、宿舍的清洁工作应由室内居住人自行轮流打扫整理,并经常保持房间的清洁与整齐有序。

    10、宿舍内不准剧烈活动、喧哗或使用器具造成噪音等扰乱他人及附近安宁行为。中午12:00-13:30、晚22:00-早7:00间停止一切娱乐活动。

    11、任何教职员工不得在宿舍内进行违法活动,一经发现立即辞退并搬离学校,另视情节轻重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2、宿舍内不得有酗酒、(包括打牌、打麻将)等不正当行为。

    13、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禽、家畜,以保持清洁卫生。

    14、宿舍内外(包括楼梯、宿舍楼周边)禁止乱丢垃圾。

    15、宿舍内不得存放违禁及易燃物品。

    16、宿舍内一律禁止私自使用电炉、酒精炉等,以保证安全。

    17、学校工作人员经常派人员视察宿舍,住宿者须听从有关安全公益和防火等方面的指导。

    18、发现宿舍被盗,要即时保护好现场,同时向总务处、门卫和派出所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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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

教职工宿舍管理制度教职工宿舍是学校根据工作需要为教职员工配备的。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教职人员拥有安全、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1、所有教职工必须服从统一安排、统一管理、严格遵守本制度。宿舍入住由学校统一安排、协调。   2、教职工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动宿舍和房间,如因特殊原因需书面形式报告总务处并说明原因,征得同意后方可入住或调整。   3、教职工在搬离时,其公有财产必须由总务处派人员点收接管、验收合格,才能办理其它手续。否则以移交未清论处。如发现有损坏公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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