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题目:药品采购、验收、销售操作规程 | 编号: | ||||||
| 起草人: | 起草日期: | 审核人: | 审核日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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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变更记录 | 变更原因 | ||||||
一、药品采购
1、人员要求:采购员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需经过专业岗位培训,并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考试合格,取得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2、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员根据市场需要、季节特点、病疫情况以及结合药品余缺定期编写采购计划,报质量负责人审查同意后进行采购。
3、建立采购记录:采购员根据采购计划向药品合格供货企业提出采购计划,待药品到本药店后,根据采购药品的品名、数量、生产厂家、价格、生产批号、有效期、批准文号进行记录并按月装订留存。
二、药品验收
1、营业员收货:营业员依据药品采购人员所做的“药品采购记录”以及药品批发企业提供的“药品销售单”对照实物进行核对,确认包装箱无破损后收货,并在“药品销售单”上签字。如包装箱有损坏要立即拒收并通知质量负责人。
2、药品待验:营业员要将所购进的药品放置于待验区,及时通知验收员进行验收。
3、验收的场所、步骤与方法:验收员在待验区内首先检查药品外包装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符合规定的,予以记录并开箱检查药品。根据“药品销售单”上的商品名称、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数量、单价进行逐个品种验收,符合规定的,在“药品销售单”上盖合格章并签字。并将“药品销售单”按月装订存档;同时通知营业员办理药品入店手续。凡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情况时,应填写《药品拒收报告单》,交质量负责人复查处理。
4、 验收记录:药品验收记录即药品批发企业提供的“药品销售单”验收员按月顺序装订,保存至超过药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三年。
三、药品销售
1、 验收完毕后,验收员在验收记录上盖合格章、签字并交营业员;营业员依据验收合格结论和验收员的签字将药品放置于相应的销售区域内,按照近效期先出原则进行上架销售。
2、 营业员如发现药品有货与单不符、包装不牢或破损、标志模糊等质量异常情况时,有权拒收并报告质量负责人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