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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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把生产中出现的异常状况迅速而有效的处理,将异常影响降到最低程度,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责和处理流程,特制定本程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部各车间所发生的生产异常。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生产异常的报告与协调解决;
3.2品保部:负责品质异常的协调解决;
3.3生技科:负责技术及工艺异常解决;
3.4供应链部:负责及时将生产异常的相关信息反馈给供应商,监督供应商落实对异常处理的决议;负责生产异常而导致的交期延后同销售部的沟通和确认;
技术部需要提供解决产品技术支持
4.作业程序:
4.1产线在作业中如发现品质异常(含装配上机后发现的缺陷)的产品,应立即通知线长,再由线长通知品保部进行判定,然后一起确定是否通知(自行判定用电话或《生产异常处理联络单》通知)生产技术科协助处理。如果一个班次内连续发现不良物料时,应该立即知会品保部的相关人员。
4.4生产技术科到达现场后根据实际情况,需相关部门协同解决生产异常的,由工程部电话通知各部门现场共同解决或召开现场会。
4.3当通知相关人员时,被通知人员在上班期间1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如遇特殊情况应告知可以到达的时间或可以代行决策的人员原则上不可以超过45分钟),如部门负责人不能及时赶到现场的,应在规定时间内派人到场,并参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
A.立即对所发异常按照“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异常原因;
B.立即判断出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其可能的影响程度,如事态严重由工程部召开现场会并汇报上级领导;
C.找出发生异常的原因,立即采取措施,消除异常,防止事态继续扩大;
D.落实相关参与处理部门责任。
4.4生产异常汇报时间流程:
A. 5分钟以内通知班组长。
B. 10分钟以内通知设备维修、品保、生产调模、物流人员。
C. 30分钟以内通知生产技术、生产计划人员。
D.60分钟以内通知相关经理级。
E. 120分钟以内通知副总经理。
F. 180分钟以内通知总经理。
4.5相关部门在接到《生产异常处理联络单》后应立即去现场了解情况,并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
A.品质异常:由品保部负责主导对异常情况进行分析及处理的,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开会讨论解决;
B.设备异常:由车间设备维护人员或与相关人员一起对设备进行维修,维修完成后由生产车间责任人签署维修结果;
C.物料异常:由计划部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生产计划,必要时组织相关部门开会讨论解决。
4.6如果出现严重异常时生产部主管应根据事故解决的可能性作出暂时停产或转产的决定;
4.7对可能影响生产进度的情况,由车间管理人员在异常发生后需以电话通知或在《生产异常处理联络单》注明知会计划部,计划部应按实际情况采取应急措施调整生产计划,对受影响交货的订单需及时通知销售部。
4.8 异常处理结束后,由工程部印发《生产异常处理联络单》给相应部门,各负责人必须在承诺的时间内完成各部门应完成的事项。
4.9由于人为因素所造成的生产异常时,生产主管需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4.10生产恢复正常后,工程部应会同质控部、物控部应对异常问题在五个工作日内进行深层次的原因分析,并制定长期有效的预防措施,杜绝同样异常的再次发生。
5.附件:《生产异常处理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