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行2012年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的通知 |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3000 更新时间:2012-2-9 11:17:21 |
各学区、直属各类学校,乡镇中小学、幼儿园:
为了活跃我县教育科学研究氛围,提高教师科研水平,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经研究,决定举行2012年度苍南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优秀教科研论文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1.凡我县中小学(含职业学校、幼儿园)教师,2012年3月以前撰写的教育教学科研论文,且未在县级以上单位获奖的均可参评。
2.本次评选一人限送不同类别的两篇论文参评。
二、论文要求
1论文类别与编号
1教育叙事研究; | 5德育研究 | 9.教学管理研究 |
2有效观课议课研究 | 6.心理健康教育研究 | 10.网络教育研究 |
3难教难学问题研究 | 7.教师专业发展研究 | 11.校本课程研究 |
4.教学评价研究 | 8.家庭与社区教育研究 | 12. 综合实践活动研究 |
3.选送论文的字数以不超过4000字为宜,超出5000字的,原则上不予评奖。
4.格式要求:A4纸,小四号字;段落固定值23磅 ;除封面外,其他页面均不准署名。
5.没有填写《苍南县教科研系统论文评比承诺书》(附件3)的不予评奖。
三、名额分配
直属学校各6-10篇,灵溪、龙港学区各100篇,其他学区各60篇。
四、评选组织
1.苍南县教育教学学术委员会负责组织评审、奖励等全面工作。具体事务由县教育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和县教科所负责。
2.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将论文统一于3月15日 送交县教研室206室,一式3份。联系人 林甲针 669951 池长仙 622887.
3.各学区和直属学校在送交参评论文时,同时提交参评推荐论文清单及论文评比承诺书。
4.参评文章每篇收评审培训费30元。
附件1 附件2 附件3
苍南县教育科学研究所
2012-2-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