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 目 | 特 等 | 一 等 | 二等 | |
基本要求 | 充分发育,成熟,果实完整良好,新鲜洁净,无异味、不正常外来水分、刺伤、虫果及病害,果梗完整 | |||
色泽 | 具有本品种成熟时应有的色泽 | |||
单果重 | 加州啤梨≥350g 凯斯凯德≥400g 早红考密斯≥350g | 加州啤梨≥250g 凯斯凯德≥300g 早红考密斯≥250g | 加州啤梨≥200g 凯斯凯德≥250g 早红考密斯≥200g | |
果形 | 端正 | 比较端正 | 可有缺陷,但不得有畸形果 | |
果面缺陷 | 碰压伤 | 无 | 无 | 允许轻微碰压伤面积小于0. 5 cm2 |
磨伤 | 允许面积≤0.5cm2轻微磨伤 1处 | 允许轻微磨伤,面积≤1.0 cm2 | 允许轻微磨伤,面积不超过2.0 cm2 | |
果锈 | 允许轻微的果锈 面积≤0.5cm2 | 允许轻微果锈,面积≤1.0 cm2 | 允许果锈,面积不超过2.0 cm2 | |
水锈 | 允许轻微薄层,面积≤0. 5 cm2 | 允许薄层,面积≤1. 0 cm2 | 允许轻微薄层,面积≤2. 0c cm2 | |
药害 | 无 | 允许轻微的薄层,面积≤0. 5 cm2 | 允许轻微薄层,面积≤1. 0 cm2 | |
日灼 | 无 | 无 | 允许轻微日灼,面积≤1. 0 cm2 | |
雹伤 | 无 | 无 | 允许轻微雹伤 面积≤0. 4 cm2 | |
虫伤 | 无 | 无 | 允许干枯虫伤。面积≤0.2cm2 | |
果面缺陷,特等不得超过 1项 一等不得超过2项,二等不得超过3项。 |
1、充分发育:果实自然地长成应有的大小和形状。
2、成熟:果实发育充分,呈现出本品种特有的色、香、味,果肉开始由硬逐步转为脆或柔软。
3、果实完整:果实形态完整。
4、良好:果实无虫眼、病斑及腐烂。
5、新鲜:果实无失水皱皮、色泽变暗等。
6、洁净:指果面上无泥土、鸟粪、虫体、虫粪、灰尘、污垢、药物残留等影响外观的其他异物或有碍卫生的污物或化学残留物。
7、异味:果实因变质或吸收外界不良气味,而产生的不正常气味或滋味。
8、无不正常外来水分:不能有湿果。但果实从冷库或冷藏车中移出时,允许因温度差异而带轻微凝结水。
9、刺伤:果实在采摘或采后处理过程中,果皮被刺破或划破而造成的损伤。
10、虫果:苹小、桃小、梨小、白小等为害的果实,果面上有虫眼,周围变色,虫眼周围或虫道中留有虫粪,影响食用。
11、病害:病害可分为生理性病害和侵染性病害。
11.1 生理性病害:主要有斑点病、黑心(黑肉)病、黑皮病、冷害、二氧化碳中毒等。
11.2 侵染性病害:主要有轮纹病、黑星病、黑斑病、炭疽病、果柄基腐病、青霉病、绿霉病等。
12、果梗:果梗是梨果外观的重要部分,各等级果实都要求果梗完整。
13、色泽:本品种果实成熟时应具有的自然色泽。
14、单果重:单个果实的重量,是确定果实大小的依据,以克(g)为单位
15、果形:本品种果实成熟时应具有的形状。果形端正指没有异常的明显凹陷或突起。外形严重偏缺,致使变形者,为畸形果。
16、果面缺陷:人为或自然因素对果实表皮造成的损伤。
17、碰压伤:系采摘时或采后由于碰撞或受压而造成的人为损伤,轻微碰压伤是指伤处果皮未破,伤面轻微凹陷,色稍变暗,无汁液外溢现象。
18、磨伤:生长期间果实受枝、叶磨擦而形成的果皮损伤,伤处呈块状或网状。轻微磨伤,色浅,网状不明显。磨伤面积,块状磨伤按合并面积计算,网状磨伤按分布面积计算。
19、果锈:果皮上覆盖的锈状木栓化物质,包括条状、片状和斑点状三种。
20、水锈:水长期停留在果面上形成的锈色斑点。
21、药害:是喷洒农药在果面上留下不能清除的药斑,轻微者是指细小而稀疏的斑点和变色不明显的网状薄层。
22、日灼:也称晒伤或日烧病,系指果面上因受强烈日光照射而形成的变色斑块,轻微者晒伤部分呈桃红色或微白色,严重者变成黄褐色,果实在树上生长期间所受的晒伤比较轻微。
23、雹伤:果实在生长期间被冰雹击伤,轻微者是指伤处已经愈合,形成褐色小块斑痕,或果皮未破,伤处略现凹陷。凡伤及果肉,伤部面积大以及未愈合良好者为重度雹伤。
24、虫伤:梨黄粉蚜、梨圆介壳虫、茶翅蜻、梨象鼻虫、梨椿象、梨实蝇等蛀食果皮和果肉引起的表面伤痕。虫伤面积包括伤口及其周围巳木栓化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