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文章专题视频专题问答1问答10问答100问答1000问答2000关键字专题1关键字专题50关键字专题500关键字专题1500TAG最新视频文章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视频文章20视频文章30视频文章40视频文章50视频文章60 视频文章70视频文章80视频文章90视频文章100视频文章120视频文章140 视频2关键字专题关键字专题tag2tag3文章专题文章专题2文章索引1文章索引2文章索引3文章索引4文章索引5123456789101112131415文章专题3
当前位置: 首页 - 正文

关于调整移动终端代金券结算办法的函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6 10:59:57
文档

关于调整移动终端代金券结算办法的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文件中电信广州〔2010〕737号关于调整移动终端代金券结算办法的函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普泰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网圣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大3G终端销售力度,促进3G业务发展,增加用户价值,延长用户生命周期,根据省公司鼓励3G终端销售,降低1X终端补贴力度的指导意见,现决定对各合作商的代金券结算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结算办法调整方案(一)调整前结算办法详见《关于明确移动终端“代金券”模式相关财务处理及资金结算的通知》(中电
推荐度:
导读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文件中电信广州〔2010〕737号关于调整移动终端代金券结算办法的函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普泰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网圣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大3G终端销售力度,促进3G业务发展,增加用户价值,延长用户生命周期,根据省公司鼓励3G终端销售,降低1X终端补贴力度的指导意见,现决定对各合作商的代金券结算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结算办法调整方案(一)调整前结算办法详见《关于明确移动终端“代金券”模式相关财务处理及资金结算的通知》(中电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

广州分公司文件

中电信广州〔2010〕737号

关于调整移动终端代金券结算办法的函

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普泰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网圣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为加大3G终端销售力度,促进3G业务发展,增加用户价值,延长用户生命周期,根据省公司鼓励3G终端销售,降低1X终端补贴力度的指导意见,现决定对各合作商的代金券结算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一、结算办法调整方案

(一)调整前结算办法

详见《关于明确移动终端“代金券”模式相关财务处理及资金结算的通知》(中电信粤财务[2009]61号)文件规定。具体以电信系统提取的代金券兑换数据为依据,凭合作商提交的符合要求的代金券原件,根据市分公司审核结果,按客户实际享受的补贴金额进行结算。

(二)调整后结算办法

1.调整原则

对兑换非3G手机的代金券进行适当折扣,对兑换3G手机的代金券进行适当奖励,并对以900元(不含900元)以下面值代金券兑换3G手机的销售加大奖励力度,充分促进3G手机销售。

2.计算公式

平台实际结算金额=1X手机原结算金额×折扣率+[3G手机原结算金额+1X手机原结算总额×(1-折扣率)×3G手机贡献率]

其中3G手机贡献率 = 该合作商当月3G手机销量/∑各合作商当月3G手机销量

合作商当月3G手机销量分以下两种情况计算:

(1)合作商未完成当月3G手机销售目标,则当月3G 手机销量=900元或以上代金券兑换3G手机实际销量+900元以下代金券兑换3G手机实际销量*1.5。

(2)合作商完成当月3G手机销售目标,则当月3G手机销量=3G手机目标销量×1.2+(实际销量-目标销量)×2。

3.1X手机结算折扣率,具体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按客户实际享受的补贴金额的85%进行结算

当兑换的终端属于“400<电信零售价≤850”的1X手机,且代金券兑换的终端为非指定主推机型时,则对结算金额的核定办法调整为按客户实际享受的补贴金额的85%进行

2结算。其中指定主推机型暂定为酷派S60、诺基亚2505,如有调整将以最新文件为准。

(2)按客户实际享受的补贴金额的70%进行结算

当兑换的终端属于“850<电信零售价”的1X手机,则对结算金额的核定办法调整为按客户实际享受的补贴金额的70%进行结算。

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对代金券结算金额的核定办法根据省公司《关于调整超低端机代金券结算办法的通知》(中电信粤公客 [2010]105号)最新文件规定进行结算,不计入本次3G手机销售奖励范围。

二、新结算办法执行时间

新结算办法从2010年7月1日起执行,即从2010年7月1日起,各合作商所兑换的代金券,均按调整后的办法进行结算。

特此函达。

二○一○年七月二日主题词: 终端 代金券 函

抄送: 预算资产管理部,公众客户部

拟文部门:市场部

会签部门:预算资产管理部

中国电信广州分公司综合部 2010年7月2日印发 4

文档

关于调整移动终端代金券结算办法的函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文件中电信广州〔2010〕737号关于调整移动终端代金券结算办法的函广东广信通信服务有限公司,广州普泰移动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广东网圣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为加大3G终端销售力度,促进3G业务发展,增加用户价值,延长用户生命周期,根据省公司鼓励3G终端销售,降低1X终端补贴力度的指导意见,现决定对各合作商的代金券结算办法进行调整。具体如下:一、结算办法调整方案(一)调整前结算办法详见《关于明确移动终端“代金券”模式相关财务处理及资金结算的通知》(中电
推荐度:
  • 热门焦点

最新推荐

猜你喜欢

热门推荐

专题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