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
转入的标准:
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CCMD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
转出的标准:
1、中枢神经系统;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5秒以上。
2、呼吸系统: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8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高于95%.
3、循环系统: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的±20%并30稳定30min以上;心律正常,ECG无ST-T改变。
4、椎管内麻醉后,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不需用升压药。
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转出流程
转入到转出的流程:转运——交接——转出
转运:
手术结束后,将患者从手术台转至有护栏的担架上,这种担架可在必要时将患者置于头低脚高位或头高位。患者转运到PACU时应有一名熟知其病情的麻醉组成员陪同,对于全麻已拔管患者从手术室向外转运时患者应保持侧卧位,以减少起到阻塞或呕吐,误吸胃内容物的危险。转运过程中常规吸氧,特别对于年龄大于60岁、体重大于100kg的患者。另外患者应在恰当的密切监护和支持下接受连续的评估和治疗。
交接:
1、病人一般资料,手术方式、时间及麻醉方法。
2、现病史和既往病史及其治疗。
3、麻醉用药:术前药,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拮抗药及其它药物的应用。
4、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尿量。
5、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6、存在问题和措施,可耐受的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7、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8、至少每15分钟测定并记录一次血压、心率、心律、SpO2、呼吸频率及神志恢复情况,以判断恢复程度和速度。对于恢复缓慢者应进行治疗,如残余肌松药或麻醉性镇痛药的拮抗等。
转出:
患者转出PACU前应达到一定的标准。评分表是活动度、呼吸、循环、意识及氧饱和度等一系列量化分数的简单总和;10分中至少达到9分提示患者可转出。除生命证和活动之外,还包括对疼痛、恶心呕吐和手术出血等的评估。麻醉医生应该在患者出PACU前再次访视患者,并记录其状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