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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6 11: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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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生产作业事故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储备粮管理条例》,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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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生产作业事故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储备粮管理条例》,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
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规范生产作业事故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 

《储备粮管理条例》,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 

《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自2006年1月23日起施行;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2006年8月发布; 

《国家粮食局关于加强粮食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2006年11月发布;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试行)》,1987年6月起施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突发安全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自2007年1月起施行; 

《中国储备粮管理总公司河南分公司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自2007年1月起施行; 

《储备粮三门峡直属库突发事故综合应急预案》,自2007年3月起施行。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发生基础设施事故、生产作业事故。 

储备粮承储企业属安全生产的重点单位,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如发生违规操作、防范措施不当、设备维护不及时等,存在事故风险。如:浅圆仓、地下仓、进出仓有可能发生事故,导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粮情检查、药剂运输、保管、熏蒸、机械通风等工作中由于人员违反操作规程或机械故障等原因可能会造成人员伤亡;进入长期密闭、不通风的仓房或经熏蒸后的仓房,可能对入仓作业人员 造成中毒、休克甚至死亡;粮食 超装超储或作业不规范有可能引起钢板仓倒塌 、 仓壁开裂等事故; 包装堆垛储粮,操作不当, 堆码过程中可能会发生 粮堆坍塌伤人; 作业现场运粮车辆若管理不善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各级业务监督检查及正常业务开展过程中可能发生交通事故;粮食在收购和销售过程中可能发生资金安全事故;配电房存在安全隐患会造成火灾、电击伤人事故。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生命为重。把保障人身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少生产作业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 

1.4.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实行粮食局、公司、承储企业三级负责制,生产作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的领导和指挥以承储企业为主。 

1.4.3属地管理,整合资源。紧紧依靠地方,加强与当地安全生产等部门的密切配合,充分发挥其指导和协调作用。 

1.4.4依靠科学,依法规范。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作用。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应急预案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1.4.5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应急与预防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控制、物资储备、队伍建设、预案演练等工作。 

2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公司生产作业事故应急体系包括公司应急指挥部(设应急管理办公室)、承储企业应急领导小组、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见图—1)。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总经理担任,副总指挥由主管副总经理担任,成员由各处负责人组成(具体名单见附件)。公司应急管理办公室由储运科牵头,有关科室参加。公司和承储企业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组建相应的应急管理机构。 

图—1 

2.2各级组织指挥体系职责 

2.2.1公司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组织人员学习安全生产条例,认真贯彻落实粮食局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和完善本辖区生产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研究分析本辖区安全生产形势,及时发布生产作业事故预警信息,并督促辖区内承储企业搞好预防预警工作,防患于未然,确保生产作业中的绝对安全。 

(3)组织成立本库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全员生产作业常识培训和预案演练。 

(4)提前准备抢险救援所需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组织开展承储企业安全生产作业情况检查,及时提出加强薄弱环节、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督促限期整改。 

(6)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发生生产作业事故时能得到有力援助。 

(7)出现生产作业事故自行快速启动抢险救援预案,及时有效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努力把损失降至最低点,并按照程序及时上报公司。 

(8)组织或协助组织对重大生产作业事故的抢险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9)协助组织对生产作业事故进行调查。 

(10)收集掌握辖区内安全生产作业状况,提出指导意见。 

2.2.2承储企业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和法律法规以及粮食局、公司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安排部署。 

(2)制定本单位生产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和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落实。 

(3)组织成立抢险救援队伍,开展全员生产作业常识培训和预案演练。 

(4)提前准备抢险救援所需物资并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5)加强与地方有关部门的沟通与联系,确保发生生产作业事故时能得到有力援助。 

(6)出现生产作业事故自行快速启动抢险救援预案,及时开展抢险救援工作,努力把损失降至最低点并按照程序及时上报情况。 

(7)组织或协助组织重大生产作业事故的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 

(8)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档案。 

3. 预防和预警 

3.1预防预警信息 

3.1.1 预防预警信息主要包括:基础设施设备是否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生产作业人员是否全部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管理有无盲点死角等。 

3.1.2 建立安全生产信息报告制度,承储企业要按时向公司逐级统计编报。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工作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规范储粮、按章操作,强化监控、防微杜渐,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防止一切生产作业事故发生。 

3.2.2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员安全生产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预防生产作业事故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抢险救援组织指挥机构,落实抢险救援责任人和抢险救援队伍,加强生产作业事故专业机动抢险队的建设,根据储备粮管理特点,承储企业根据需要组建抢险突击队、抢险通讯队、安全保卫队、后勤服务队、救护队、生产作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3)现场处置方案准备。根据不同区域,不同情况分别修订完善本企业生产作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主动应对各种情况引发的生产作业事故。 

(4)公司坚持值班制度。承储企业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紧急时期要加强夜间巡逻制度。 

(5) 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作业检查。 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对承储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作业检查,承储企业抓好自查。通过各种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责令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进行及时整改,并跟踪落实情况,健全档案记录,对较大安全隐患及时上报。 

3.2.3基础设施事故预防预警 

(1)基础设施建设事故预防。基础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在建设过程中既抓好工程质量,又强调施工安全,在签订施工合同时,必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条款,并加强监督,落实“三同时”制度,形成安全工作建设方与施工方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施工安全。 

(2)新建仓房初始装粮压仓试验。新建仓房必须按规定进行压仓试验工作,落实专业单位定期监测仓房在装粮后的沉降情况,对情况异常要及时报告公司并妥善处理。 

(3)包装堆垛储粮坍塌等事故预防。包装堆垛 储粮,应按照规范进行操作, 合理铺垫,保证底部防潮效果;规范打围,保证堆码牢固,并控制装粮高度,合理设置阶梯,为日常检查和操作安全提供方便,严防 粮堆坍塌伤人。 

(4)仓房设施设备老化造成事故的预防。老仓房部分电线老化,可能引发发生人员触电及仓内失火事故, 爬梯等设施可能因锈蚀、熏蒸腐蚀、粮流冲击等产生安全隐患。该类型仓房 必须通过改造更新使其功能达到储粮安全要求,并 定期检查维修 。 

3.2.4生产作业操作事故预防预警 

生产作业的操作和管理是安全生产控制的关键环节,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制定和完善各工种、各环节、各作业岗位的操作要求。 

(1)入粮前的要求与预防 

a.根据来粮的运输方式、品种和数量制定可行性接收方案。 

b.检查并调试生产作业线上的设备、管道、通风系统、粮情检测系统、熏蒸系统使其处于正常状态。 

c.清除仓内、梁柱、窗台、墙壁、地面及死角残留粮食及灰尘。 

d.装粮前对仓房进行全面清仓消毒,房梁、屋顶等部位的清仓消毒必须登高作业,在登高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务必佩戴安全带,现场必须有监护人员,防范高空跌落。 

(2) 来粮车辆的安全预防。 库区内、公路运输应符合有关规定。 凡是进库车辆在库区内必须安排专人统一指挥调度,按指定路线、位置行使和停放,严禁车辆乱停乱放。 

(3)机械作业设备运行安全预防。严格按照程序开启和停止作业线设备。 

a.通风除尘系统按要求在其它设备启动前5分钟开启,在其它设备停止作业后10分钟关闭。 

b.输送设备按反向顺序,从后向前依次开启作业线上的设备(设备停车顺序与开车顺序相反),设备线空载正常后方可进粮。 

c.设备使用现场设专人管理,设备的使用应严格按照设备操作程序,正确操作输送装仓等设备,防止设备伤人。 

d. 生产过程中,随时检查作业线设备运行情况,不可超负荷运行。设备运行时,严禁接触任何转动和传动部位,不能在设备运转中进行维修。 

e.严禁在作业线附近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防止粉尘爆炸及其它意外事故发生。 

f.机械维修登高作业时必须停电,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操作人员必须佩带安全帽系安全带等安全防护器具,操作维修时必须两人以上方可进行;移动设备时,必须先切断设备电源,不能违章操作,高大设备在移动时应注意高空用电线路,防止电击伤人。 

(4)严禁超装储粮。装粮高度不得超过装粮线,入仓结束后应及时平整粮面。 避免因超载或偏载 引起钢板仓倒塌、仓壁开裂等事故发生。 

(5)进仓作业安全预防。操作人员入仓平整粮面、取样、检查粮情或局部作业时,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a.开启仓房轴流风机确认仓内不处于缺氧状态及熏蒸后残留药剂含量达到安全要求方可入仓。 

b.浅圆仓、地下仓进人时,进入孔必须备有扶梯、护栏、系好安全带、吊篮等安全保障措施。 

c.作业时仓外必须有人监护。 

(6)进行高空作业时,若无爬梯和护栏,应系好安全带佩带安全帽,并有人保护,雨雪天气应注意防滑。 

(7) 卸粮时,现场必须有人监护,卸车人员登高作业要具有安全作业保护措施,卸粮跳板必须牢实,搭接稳固。 

(8)缺氧或残毒事故预防。 粮仓关闭时间过长或 熏蒸结束后,要打开仓顶轴流风机和门窗散气散毒,确认仓内不处于缺氧状态及熏蒸后残留的药剂含量达到安全要求,方可允许操作人员进入仓内,进仓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等,作业时必须保证两人以上,仓外必须有人监护。 

(9)熏蒸作业安全预防。 在仓房进行熏蒸作业时,熏蒸的粮仓四周应保留一定的安全距离,粮仓四周设置警戒线和明显标志。设专人把守。在此范围内,除熏蒸操作人员外,严禁其他一切人员停留,在施药后24h内设专人巡查。 

(10) 其它事故预防:各级业务监督检查车辆。粮食在收购和销售期间资金管理等。都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 

3.2.5操作与管理 

a.有效进行安全防火。如果必须明火作业时,应采取有效的隔离防护措施。在焊接或切割作业时应有一名守护人员携带灭火器在现场监视,直到作业结束一小时后、确认作业安全、方能离开现场。 

b.有效降低机械摩擦产生热能,所有轴承、皮带传输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加油、防止传动胶带的打滑,并进行温度监控。出现异常应立即停车,防止短路、打火引起事故。 

c.加强设备维修保养。严格执行设备和装置定期维修制度。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以及时、快速、有效为原则,在确保人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减少财产损失。 

4.2应急报告 

4.2.1报告程序 

发生生产作业事故,立即按相应程序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报告情况。对发生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毁的灾情,应立即上报。 

4.2.2报告要求 

    信息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时跟踪上报。 

4.3应急响应分级 

4.3.1生产作业事故分级 

(1)具有下列情形的为 Ⅳ级 

一次造成5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 

a.死亡1至2人; 

b.财产损失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 

a.死亡3人至9人; 

b.财产损失100万元(含)以上、500万元以下。 

(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 

a.死亡10人(含)以上; 

b.财产损失500万元(含)以上。 

4.3.2 按照事故分级原则,确定应急响应级别。 

4.4   应急响应行动 

生产作业事故发生后按照如下流程(见图—2)实施应急响应。 

4.4.1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Ⅳ级事故后,以承储企业处置为主,并及时报告公司应急指挥部。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情况派人赶赴事发现场协助处理。 

图—2 

4.4.2Ⅲ级应急响应 

(1)发生Ⅲ级事故后,承储企业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及有关部门报告。   

a.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负责实施。 

c.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统一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d.根据现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方案。 

e.协同地方消防、医疗等单位实施人员疏散和医疗救助。 

f.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并落实指令。 

(2)公司应急指挥部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启动应急预案。增加值班人员,公司应急指挥部领导带领工作组奔赴现场组织抢险救援。根据现场需要,组织和协调当地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工作。 

4.4.3Ⅱ级应急响应 

(1)承储企业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及有关部门报告。 

a.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负责实施。 

c.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统一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d.根据现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方案。 

e.协同地方消防、医疗等单位实施人员疏散和医疗救助。 

f.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并落实指令。 

g.根据现场方案需要,请求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2)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粮食局应急指挥中心。加强值班,公司应急指挥部带领工作组赴现场组织指挥。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和协调当地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工作,避免损失和影响进一步扩大。 

4.4.4Ⅰ级应急响应 

(1)承储企业现场负责人要立即组织现场抢救工作,并通知应急领导小组负责人,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向公司应急指挥部和当地及有关部门报告现场情况,必要时可直接向粮食局应急指挥中心报告。 

a. 迅速隔离事故现场,抢救伤亡人员,撤离无关人员及群众。 

b.迅速收集现场信息,核实现场情况,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并负责实施。 

c.协调现场内部和外部应急资源,统一组织抢险救援工作。 

d.根据现场的变化及时调整方案。 

e.协同地方消防、医疗等单位实施人员疏散和医疗救助。 

f.及时向公司应急指挥部汇报并落实指令。 

g.根据现场方案需要,请求公司应急指挥部协调组织其它应急资源。 

(2)公司应急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同时上报粮食局应急指挥中心。24小时值班,并与指挥中心和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保持紧密联系。公司应急指挥部总指挥带领工作组赴现场组织指挥。根据现场情况,组织和协调当地救援力量,及时有效开展救援工作,避免损失和影响进一步扩大,并做好社会和承储企业的稳定工作。 

4.5应急处置 

生产作业事故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除即时报告外,同时采取以下措施。 

4.5.1设施设备事故应急措施 

当发生设施设备、堆垛坍塌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维持秩序并对事故现场进行隔离,有人员被掩埋的要立即组织开展有效抢救。发生火灾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隔离现场,切断电源,利用库内消防设施设备进行自救,判断自身力量不足时要及时请求消防支援。 

4.5.2生产作业操作事故应急措施 

在生产操作中当发生人员跌落、设备伤人、人员被粮食掩埋、中毒、触电、窒息等事故时,现场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必要安全措施进行现场抢救。当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时,还应立即采取隔离、警戒和疏散措施,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避免无关人员进入现场危险区域。 

4.6应急终止 

经应急处置后,事故现场应急指挥部确认下列条件同时满足时,下达应急终止命令。 

(1)伤亡人员得到妥善安置。 

(2)事故得到有效控制。 

5 保障措施 

5.1队伍保障 

建立训练有素、保障有力的应急救援队伍。完善应急救援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演练制度,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逐步提高应急救援队伍装备水平和人员素质。 

5.2通讯保障 

  公布值班电话。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和值班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通过电话、下发通知等形式,通报辖区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隐患信息。 

5.3应急物资与装备保障 

建立健全以承储企业应急救援物资储备为主,系统内以及社会救援物资为辅的应急物资供应保障体系。建立辖区内应急救援物资统筹调度,相互支援的机制。同时要为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防护装备,对出粮作业现场要配齐扒粮等作业专用工具。建立救援物资储备明细帐,定期盘存,同时检查其良好情况,并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6 后期处置 

6.1灾后恢复 

对设施设备受损的要及时安排维修改造或重建工作。 

6.2生产作业事故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生产作业事故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范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生产作业事故应急工作评价 

每次生产作业事故应急结束后,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对生产作业事故应急工作进行全面的总结。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增添措施,以进一步提高全系统生产作业事故应急工作水平。 

6.4奖励和责任追究 

6.4.1公司应急指挥部对生产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奖励和责任追究。 

6.4.2在生产作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损失或者减少损失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6.4.3在生产作业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1)不按照规定制订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生产作业事故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专项资金或者物资的。     

7培训和演练 

7.1培训 

7.1.1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应急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1.2培训工作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严格考核、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7.1.3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集中与分相结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培训。 

7.2演练 

7.2.1公司应急指挥部每年组织一次生产作业事故应急救援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7.2.2承储企业抢险队伍必须针对易发生的各类生产作业事故有针对性地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抢险救援演练。 

8附则 

8.1应急预案的管理 

8.1.1本预案由公司应急指挥部负责管理。 

8.1.2应急预案的更新 

承储企业要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根据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修改本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并针对情况变化及预案实施中暴露出的问题,不断进行完善和改进。 

8.2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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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

生产作业事故专项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规范生产作业事故的应急管理,及时有效地实施应急救援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1.2编制依据本预案编制的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储备粮管理条例》,自2003年8月15日起施行;《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自2005年4月17日起施行;《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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