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 验 项 目 | 静电放电试验 (ESD) | 产 品 名 称 | 彩色电视机、视盘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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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仪器设备 | 静电模拟测试仪 ESS--100L | ||
一、试验目的: 试验产品在规定的条件下,经受静电放电试验时,其抗扰度能力(参考标准 IEC-61000-4-2)。 二、试验条件: 1. 试验环境:环境温度:15℃ ~ 35℃; 相对湿度:30% ~ 60% RH; 2. 测试条件:彩色电视接收机-- TV状态,自动选台后,图像选定在彩色测试卡信号(PAL制)或彩条信号(NTSC制),图像模式设置为“标准”或“自然”状态;伴音选定1KHz正弦波信号,伴音输出为额定功率的1/8 W或40%音量(音调置中间位置)。其它状态可输入对应的信号。 视盘机-- 机器正常工作状态,但输出端口不连接其它设备。 3.试验仪器:静电模拟测试仪 ESS--100L (放电电容:150 pF,放电电阻:330Ω)。 4.试验装置要求: a) 一张的桌子,两张金属耦合板分别放在桌子上面和桌子下面(桌面上金属耦合板尺寸为80cm*160cm,桌子下面金属耦合板必须大于80cm*160cm,金属耦合板厚度不小于1mm;两张金属耦合板之间的距离必须为80cm)。 b) 两张金属耦合板之间接一只470KΩ的大功率电阻,电阻两端通过宽为1.5cm铜带相连接;桌子下面的金属耦合板须用一条宽为1.5cm的铜带连接到大地。 c) 桌子侧面安装一块10cm高的塑料夹板,塑料夹板上方垂直安置一块50cm*50cm金属耦合 板,该金属耦合板与大地相连的金属耦合板之间接一只470KΩ的大功率电阻,电阻两端通过宽为1.5cm铜带相连。 d)静电试验仪的地线须接大地,且要放到测试台以外的绝缘板上,被测试仪器置于测试台上。 e)机器插上信号线,连接正常供电电源、且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f) 操作人员双脚须在与大地相连的铁皮上进行操作。 |
静电放电试验作业指导书
试 验 项 目 | 静电放电试验 (ESD) | 产 品 名 称 | 彩色电视机、视盘机 |
版本:03 | 第2页 共3页 | ||
使用仪器设备 | 静电模拟测试仪 ESS--100L | ||
三、试验要求: 1.受试机器:试验前机器应能正常工作,各输入或输出端口须完整和正常。各端子的静电放电试验可在TV状态下进行,每次放电试验结束后均需检查机器各输入状态的图像和伴音性能。 2.直接施加的放电:操作人员正常使用受试设备时可能接触的点和表面上。即各暴露在外的端子的地线、按键、表面都应该经受接触放电及空气放电;不能直接接触到的部位,例如按键间隙、喇叭网等,须进行空气放电。 3.间接施加的放电:通过放置于或安装在受试设备附近的耦合板(垂直和水平耦合板)接触放电的方式对受试设备进行放电试验。 4.Combo机需要在TV 和DVD 模式下分别试验。 四、试验方法: 1.接触放电 a) 接触放电点: 主要是裸露的金属以及各端子的地(即裸露的金属部分),这些裸露的金属外壳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很容易被使用者用手接触。 b) 放电方式:使用锥形放电头直接接触被测试点放电。放电时,放电与测试点表面保持垂直。 c) 放电速率: 1次/秒;每个测试点至少10次、且应分别在待机与开机工作两种模式下进行。 2.空气放电 a) 空气放电点: 用在不能使用接触放电的场合中,如按键间隙、红外接收器间隙、喇叭网、外壳表面等。 b) 放电方式:使用圆形放电头,在空气中充电后迅速靠近并触及被测试点放电。放电时,放电与测试点表面保持垂直。 c) 放电速率: 1次/秒;每个测试点至少10次、且应分别在待机与开机工作两种模式下进行。 注:进行直接放电时,应注意不要划伤产品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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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电放电试验作业指导书
试 验 项 目 | 静电放电试验 (ESD) | 产 品 名 称 | 彩色电视机、视盘机 | ||||
版本:03 | 第3页 共3页 | ||||||
使用仪器设备 | 静电模拟测试仪 ESS--100L | ||||||
3.放电试验电压 放电类型 | 试验电压(kV) | 判定标准 | 备 注 | ||||
SKYWORTH | PHILIPS | HITACHI | Skyworth | Philips | Hitachi | ||
接触放电 | ±2 | ±2 | ±2 | A | B | A | |
±4 | ±5 | ±5 | A | B | A | ||
±8 | ±8 | ±8 | C | C | C | ||
空气放电 | ±8 | ±8 | ±8 | A | B | A | |
±12 | ±10 | ±12 | B | B | C | ||
±15 | ±15 | ±15 | C | C | C | 日立仅天线端试验 |
五、试验判定标准:
标准A :试验期间机器按预定的状态继续正常工作;各项功能或性能无异常现象。
标准B :试验期间机器的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但可自动恢复正常;试验后机器按预定的状态继续正常工作。
标准C :功能或性能暂时降低或丧失,要求人工复位或电源开关机后才能恢复正常。
除此之外,则判定不合格。如:硬件失效或软件数据出现不可恢复的故障;或超出规格的严重缺陷和用户接收标准不允许的问题。
六、质量记录
《ESD试验报告》 | |||||||
编写人 | 所属部门 | 检测中心 | 文件控制章 | ||||
审核人 | 文件编号 | ||||||
批准人 | 生效日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