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4: -----县中小学2014年度教育工作目标考核量化表(总分150分) | |||||||||||
被考核学校: 年 月 日 (学校盖章) | |||||||||||
一级考核指标 | 一级指 标分值 | 二级考 核指标 | 二级指 标分值 | 评分标准 | 考核办法 | 自评分 | 得分 | 合计 | |||
一、普及程度 | 47 | 小学辍学率 | 6 | 实行个案管理。每辍学一个扣减1分,辍学5个以上为0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初中辍学率 | 6 | 实行个案管理。每辍学一个扣减1分,辍学5个以上为0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小学入学率 | 6 | 小学大于或等于99%得5分;小于99%得0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初中入学率 | 6 | 初中大于或等于95%得5分;小于95%得0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小学六年巩固率 | 6 | 小学大于或等于95%得5分,小于95%得0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初中三年巩固率 | 6 | 小学大于或等于90%得5分,小于90%得0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学前教育 | 6 | 完成学前教育招生任务得3分,未完成不得分;规范完成山村幼儿园建设任务各1分;未完成不得分;遵循学前教育教学规律给1分,未遵循不额分。 | 以民幼办提 供数据为准 | ||||||||
体质健康 合格率 | 5 | 正常开展测试工作,合格率大于或等于85%得5分;小于85%得0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二、中小学学生 学 籍信息系统 | 5 | 学籍管理 | 2 | 规范中学生学籍管理。有专人负责,升、休、转、借(读)学程序规范得2分,不规范不得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电子学籍 管理系统 | 3 | 运行正常且数据准确得4分;运行正常但数据不准确得2分;运行不正常得0分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三、信息化建设 | 2 | 教学点优质数字教学资源全覆盖 | 1 | 正常运行,得满分;运行不正常0分,其它酌情给分 | 以教仪办提 供数据为准 | ||||||
“班班通” 建设情况 | 1 | 完成网站、线路铺设任务、运行正常得满分;运行不正常,不得分 | 以教仪办提 供数据为准 | ||||||||
四、校园文 化建设工作 | 10 | 物质文化 | 4 | 校园整洁、落实"六化四园"、人文气息浓郁,给4分,活动开展不实际效果差不得分。 | 现场查实 | ||||||
制度文化 | 3 | 各种管理制度全、措施得当、效果好,给3分;活动开展不实际效果差不得分。 | 现场查实 | ||||||||
精神文化 | 3 | 讲究师生礼仪、精神面貌好,"4+2"特色教育任务如期完成,给3分,活动开展不实际效果差不得分。 | 现场查实 | ||||||||
五、示范校评选 及营养餐工作 | 8 | 示范校评选 | 4 | 创建四类示范校有创建方案和创建措施且获得县级以上命名得4分;工作正常开展得3分,每缺少一项扣1分。 | 现场查实 | ||||||
营养餐工作 | 4 | 实行食堂供餐并按就餐学生人数1:100配齐工勤人员,大宗食品原材料实行“四统”采购,实行“校财局管”报账制等三项因素各2分,分别按完成情况给满分。 | 以营养办提供和现场查实为准 | ||||||||
六、高中阶段 招生工作 | 30 | 普通高中 招生情况 | 10 | 完成招生任务,得10分;每差1个招生数扣减1分,直至扣完为止。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中职学校 招生情况 | 10 | 完成招生任务,得10分;每差1个招生数扣减1分,直至扣完为止。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本县中职学 校招生情况 | 10 | 完成招生任务,得10分;每差1个招生数扣减1分,直至扣完为止。 | 以教育科提 供数据为准 | ||||||||
七、均衡发展 | 5 | 工作开展情况 | 5 | 有专人负责,按沿教督2012[3]号文件要求,档案齐全,给满分;未开展不给分 | 现场查实 | ||||||
八、教育活动 | 6 | “4+2”特色教育 | 2 | 开展“科技之春”、“运动之夏”、“感恩之秋”、“艺术之冬”素质教育活动。未开展一项目扣1分 | 现场查实 | ||||||
学生评选活动 | 2 | 建立科学的师生评价制度,组织开展“优秀干部”、“优秀学生”、“优秀教师”、“师德标兵”等评选活动。未开展一项目扣1分 | 现场查实 | ||||||||
道德讲堂 | 2 | 开展道德讲堂活动完成4次以上给4分,未开展一次扣1分。 | 现场查实 | ||||||||
九、教育 “9+3” 计划宣 传活动 | 12 | 电视宣传 | 2 | 在县级以上电视台宣传报道完成6次以上 (含6次)给满分,未完成一次扣减1分。 | 现场查实 | ||||||
报纸宣传 | 2 | 在县级以上报刊宣传报道完成6次以上 (含6次)给满分,未完成一次扣减1分。 | 现场查实 | ||||||||
简报宣传 | 2 | 在乡镇管理中心以上单位宣传报道达6次以上 (含6次)给满分,未完成一次扣减1分。 | 现场查实 | ||||||||
网络宣传 | 2 | 在县级以上、部门网站宣传报道达6次以上(含6次)给满分,未完成一次扣减1分。 | 现场查实 | ||||||||
标语宣传 | 2 | 在公共区域,书写或悬挂“控辍保学”、中等职业教育招生宣传永久性标语,达6幅以上(含6幅)给满分,未完成一幅扣减1分。 | 现场查实 | ||||||||
其它宣传 | 2 | 开展2、8月教育“9+3”计划宣传活动得满分,未开展不得分 | 现场查实 | ||||||||
十、教育管理 | 15 | 学校管理 | 5 |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学校无重点班、乱收费、乱补课现象得5分。未开齐课程不得0分 | 现场查实 | ||||||
教师管理 | 5 | 学生言行举止行为规范,工作团队精神强,无体罚学生行为得5分;发生一例违公德而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在中小学招生过程中收受他人钱财、礼金、购物卡等行为的得0分。 | 局监察室提 供现场查书 | ||||||||
学生管理 | 5 | 学生言行举止行为规范,校园清洁卫生,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发生得5分,发生一起安全责任事故得0分 | 安办提供 现场查实 | ||||||||
十一、保障措施 | 10 | 组织保障 | 5 | 出台教育“9+3”计划方案、措施 给满分,未出台不给分 | 现场查实 | ||||||
经费管理 | 5 | 规范使用教育经费,经核查无违规乱收费行为并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教育“9+3”计划工作给满分,存在违反财经纪律规定酌情扣分。 | 现场查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