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为促进公司和员工个人合理安排工作与生活的平衡,对员工休假进行有序管理,维持各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2.定义
法定年休假: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法定年休假。法定年休假天数根据职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职工在同一或者不同用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规或者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员工享有各种休假福利,包括:法定节假日、法定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产假、丧假、脱产学习假等带薪休假。请病(伤)、事假不在此例,参见《考勤管理制度》。
3.法定节假日
3.1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员工休假依照国家规定执行,休假期间公司照常支付薪金。
3.2如在春节期间公司在法定要求之上多安排的3天假期,抵扣非国家法定休假日的加班换休。若没有抵扣或者没有全部抵扣的,也不再抵扣公司规定的年休假假期。
4.年休假
每年年度内的年假必须于当年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跨年累积,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建议及当地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延至下一年度三月三十一日之前放取。
4.1法定年休假
职员加入公司后,按照国家法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享受法定年休假。各地如有实施细则,以当地为准。
4.1.1计划
●每年3月31日前,公司综合部门负责通知提醒职员当年可自由支配年休假天数;
●每年年中,综合部门定期向各部门公布法定年休假使用情况;
●每年年度内的年假必须于当年使用,一般情况下不得跨年累积,特殊情况经部门经理建议及当地总经理批准,可酌情延至下一年度三月三十一日之前放取。
4.1.2取假
●职员休假需提前报批。少于(含)1天的,提前1天报批;大于1天小于等于5天的,需提前一周报批;大于5天的,需提前两周报批。最终报批部门负责人及综合部确定,如非特殊情况,审批人不得拒绝。一线安保及保洁因涉及排班等事项,可自行排班报综合部知晓。
●员工三天内假期由部门经理签批;三天以上假期须有项目经理签批;主管级员工请假三天以上需请示公司总经理。
●法定年休假取假按照工作日计算。最小取假单位为0.5个工作日,不足0.5个工作日以0.5个工作日计,超过0.5个工作日不足1个工作日以1个工作日计。可多次取假。
●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公司因岗位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经部门经理建议及当地总经理批准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并在下一年度三月三十一日之前放取。
4.1.3补偿
●以法定年休假天数为计算基准,职员未休完的法定年休假,公司支付日工资收入的300%休假补贴;
●经员工同意后将年休假跨年度安排的,如第二年度仍未休完,公司须按照上述补偿标准支付休假补贴;
●国家规定的法定年休假以外的额外带薪年休假未休满,公司不再给予休假补贴;
4.1.4其他
适用于300%补偿条款的未休完法定年休假,指由于公司安排不批准职员休假的假期,但不包括以下情形:
●职员因个人原因未提交休假申请的情况;
●公司因工作原因不批准职员的休假申请但是另行安排职员休假的;
●公司安排职员休年休假,但是职员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
4.2其他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法定年休假:
●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职员,一年内休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职员,一年内休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
●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员,一年内休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
●一年内连续事假超过25天或累计事假超过30天;
如在法定年休假后再请病(伤)假、事假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则在下一年度取消法定年休假。
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享受当年额外带薪年休假:
●一年内休产假超过30天。
5.其他带薪年休假
包括:婚假、女职员产前假、女职员生育假、男职员护理假、丧假。
假期
类别 | 婚假 | 产假 | 丧假 | ||||
晚婚 | 非晚婚 | 男 | 女(含产前假) | 直系亲属去世 | 非直系亲属 | ||
护理假 | 产前 | 产后 | |||||
天数 | 10天 | 3天 | 10天 | 15天 | 90天 | 3天 | 1天 |
8.脱产学习假
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由公司选派至其他公司或者进行交流学习,学习期间享受与正常出勤的福利待遇。同时需遵守相关规定。
9.其他
9.1本制度中对假期天数的计算除特别指明以工作日计算外,均以自然天连续计算。
9.2员工休假前应按公司规定发布休假知会。各级管理人员休假知会中应明确休假期间授权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