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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管理制度 | 接收部门 | ||||
生效日期 | |||||
管理标准---质量 | 制定人 | 制定日期 | |||
文件编号 | 审核人 | 审核日期 | |||
文件页数 | 共2页 | 批准人 | 批准日期 | ||
分发部门 |
建立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放行的管理程序,防止不合格的物料投入生产、不合格的中间产品流入下工序、不合格的成品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本厂进厂物料、车间中间产品及成品的管理。
3 责任
质监科、生产科、生产车间有关人员。
4 内容
4.1 物料的放行:
4.1.1 物料进库后,由仓库管理员填写物料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1.2检验合格后,由质监科科长签发合格检验报告单。无合格报告单的物料一律
不准投入生产。
4.1.3质监员在物料发放时,核查有无此批物料的合格检验报告单,并在需料领料
单上签字放行。
4.2 固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2.1 车间生产的中间产品,应放置于中间站或规定区域,做好待检标识,写明
品名、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
4.2.2 车间及时填写中间产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检验。
4.2.3 待检验结果出来,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签发中间产品报告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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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4由质监员仔细核查中间产品的标识、中间产品合格报告单等,签字后方可进
入下一工序的操作。待包装产品还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
知单,产品才可进入包装工序。
4.3 注射剂中间产品的放行
4.3.1注射剂生产、连续生产,中间产品放行由质监员、总质监完成。
4.3.2质监员、总质监仔细核查中间产品检验结果、监控记录等,在生产记录的放
行栏签字放行。
4.3.3待包装产品需由总质监(或其工作代理人)签发产品包装通知单,产品才可
进入包装工序。
4.4成品的放行:
4.4.1 批生产完成后,由车间填写成品请检单交质监科化验室取样全检。
4.4.2 化验员按照检验操作规程逐一检验,并记录。
4.4.3 检验合格后由化验员填写成品检验报告单,经化验室主管复核无误后,质监科
科长在报告书上签字,同时在报告书上盖上检验专用章。并签发批合格证,产品检
验报告单和批合格证作为成品入库的凭证。
4.4.4由质监科长负责成品的放行,放行前需检查有无产品合格检验报告单,并检
查批生产记录、质量监控记录等,在产品放行单上签章放行。只有收到成品放行单
后,成品才可出库销售。
4.5 对于经检验后不合格的物料、中间产品、成品按不合格品的管理制度执行。
5 记录
记录名称 保存部门 保存时间
产品包装通知单 质监科 三年
合格证 / /
成品放行单 质监科 三年
QL-03-003-00
产 品 包 装 通 知 单
通知日期:
品 名 | 批 号 | ||
规 格 | 数 量 | ||
检验结果: | |||
备 注: |
QL-03-005-00
成 品 放 行 单
日 期:
品 名 | 规 格 | ||
批 号 | 批数量 | ||
检验单编号 | |||
包装规格 | |||
结 论: | |||
备 注: |
QL-03-004-00
编 号:
合 格 证
品 名:
批 号:
规 格:
数 量: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
编 号:
合 格 证
品 名:
批 号:
规 格:
数 量:
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