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引言 1
第1章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概况 1
1.1 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规模概况 1
1.2 担保机构从业人员概况 2
1.3 担保机构业务发展和风险分担情况 3
第2章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3
2.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自身实力偏弱 3
2.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与合作 3
2.3 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 4
2.4 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运作不畅 4
2.5 缺乏对信用担保活动的、法律支持 5
2.6 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机制落后, 政企不分 5
2.7信用担保的专业人才短缺 5
2.8 中小企业诚信意识较差 5
2.9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单一且资金补偿机制缺乏 5
第3章 完善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分析 6
3.1提高的扶持力度,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能力 6
3.2加快建立信用登记制度,实施信用工程,强化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加强监督中小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 6
3.3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增值能力和风险控制管理 7
3.4 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7
3.5 理顺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之间的关系 8
3.6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创新担保业务 8
【参考文献】 9
【摘要】 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以浙江省为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担保机构自身实力偏弱,资金来源单一且资金补偿机制缺乏,与协作银行之间的沟通与合作欠缺以及中小企业诚信意识较差、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等不足。需在借鉴国外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经验基础上,采取提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发展的扶持力度,建立风 险补偿机制和再担保机制,强化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和信用管理体系,加强与协作银行之间的 沟通,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创新担保业务等有效措施以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完善。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问题探究
第1章 浙江省
第2章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概况
1.1 信用担保机构发展规模概况
据浙江省信用与担保协会近日发布的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1年11月底,该省已有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378家,担保资本金总额170.56亿元,已累计为12万家中小企业提供了26万笔担保贷款,担保贷款总额达2000多亿元。2010年担保贷款总额达512.31亿元,比2009年增长28.61%,在保企业户数26767户,受保企业担保后新增就业人数45万人,新增销售总额521亿元,新增利税总额47亿元
在担保规模迅速扩张的同时,该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风险控制总体良好。2011年,全省担保机构担保代偿率为0.%,累计实际损失率仅为0.035%,风险控制水平处于全国前列。
截至2011年11月底,浙江省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378 家,其资本金大小分布如表1 所示;
表1 担保机构按资本金大小分布
担保资本金( 万元) | 家数( 家) | 百分比 |
1000 以下 | 25 | 6. 61% |
1000 - 2000 | 53 | 14. 02% |
2000 - 3000 | 58 | 15. 34% |
3000 - 4000 | 72 | 19. 05% |
4000 - 5000 | 4 | 1. 06% |
5000 - 10000 | 122 | 32. 28% |
10000 以上 | 44 | 11. % |
合计 | 378 | 100% |
表2 信用担保机构业务发展概况
2006 | 2007 | 2008 | 2009 | 2010 | |
担保资金( 亿元) | 46.32 | 65.24 | 96.83 | 123.55 | 170.56 |
户均担保( 户) | 1860 | 2390 | 31 | 3767 | 4512 |
贷款担保( 亿元) | 201.98 | 243.6 | 333.68 | 398.35 | 512.32 |
担保企业( 户) | 10515 | 19352 | 19250 | 20509 | 30182 |
1.2 担保机构从业人员概况
2011 年浙江省378 家担保机构从业人员达3651132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有2415 人,占用机关编制的有344 人,退休聘用的有176 人。全省已有280多名担保机构高管参加了协会和浙江大学合作开办的浙江大学担保专业高级研修班( EMBA 班) 进修。同时,全省有250 多人接受了省中小企业局的短期担保业务培训,一支担保专业团队开始形成。
1.3 担保机构业务发展和风险分担情况
截至2011 年11月底,累计被担保企业达123271 户,其中2010 年为30182 户; 累计担保笔数为260274笔,其中2010 年58877 笔; 累计担保总额达200524 万元,其中2010 年为5123122 万元; 在保企业达26767 户,担保责任余额为4057135 万元。378 家担保机构中,风险全部由担保机构独家承担的有347 家,占91. 8%; 另外31 家担保机构与银行承担风险的比例为9∶ 1 到5∶ 5 之间,大多数是8∶ 2。担保机构与银行协议的担保放大倍数,全省平均为3 倍,最高的是10 倍,大部分为5 倍左右。虽然浙江省担保贷款资金规模不是很大,但其平均放大倍数为3. 45 倍,在全国处于前列。
第2章 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存在的问题分析
2.1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自身实力偏弱
一方面,浙江省信用担保机构的注册资本普遍偏小,营运能力弱。从浙江省情况来看,平均每家担保机构筹集担保资金只有1044 万元,规模过小,很难体现风险担保的作用。而且,担保机构的担保收益也十分有限,如果发生一笔代为偿付,就可能冲销几十笔业务的保费收入。在这样的情况下,信用担保机构只能谨慎从事,担保贷款的放大功能没有得到充分利用,使得一些机构担保资金逐渐缩减,以至丧失了担保能力。如果不改变这种情况,信用担保机构生存会成为问题,并且有可能诱发整个行业的系统性危机。另一方面,浙江省信用担保机构的运行成本过高,收益过低。从担保机构的担保对象来看,主要是那些难以在银行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担保机构为降低风险,需要对担保对象进行了解研究。如果从专业的信用公司购买中小企业的资料,需要支付一笔不菲的费用,而且也不能完全确保所获得资料的真实性。如果担保机构参照银行评估贷款对象标准,自身承担审查工作,需要付出的人力物力成本不会低于银行。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担保费率不能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年利率的50%。相对于高风险和高运行成本,担保机构收益过低,这严重了担保机构的可持续发展。
2.2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之间缺乏沟通与合作
从银行方面来看,倾向于选择大行业、大客户和基础产业等服务对象,对于投向企业的贷款十分谨慎且嫌麻烦。而且,由于缺乏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大部分商业银行很难接受担保公司的信用度,、风险分担比例等方面与担保公司分歧较大,往往要求担保公司承担不对称的风险,这进一步增加了担保公司的潜在风险。
银行门槛高,合作不积极,主要表现在:一是合作门槛高。在商业银行中还有很多银行尚未与担保机构开展合作,如有的银行就明确规定了合作担保机构的信用等级必须是“AA”及以上,而担保机构成立第一年又只能被评为一个“A”,根据这条规定新建的担保机构根本无法与银行取得合作。二是审批时间长。一般一笔贷款担保审批时间需7 个工作日左右,最长达45 天。三是资金放大倍数小。按有关规定担保资金的放大倍数一般应为担保公司实收资本的5-10 倍, 可多数银行都保持在最低放大倍数线,这样就不能充分发挥担保资金“四两拔千斤”的作用,也影响担保公司的经济效益。四是风险分担机制未形成。有的银行缺乏平等互利合作意识,将信贷风险完全转嫁给担保机构。五是银行准入问题的区别对待,银行等金融机构出于风险性和效率性的考虑, 对于民性担保机构和民营担保机构的准入、合作标准有明显的差异,这里不利于民营担保机构的发展。
2.3 中小企业信用管理体系不完善
目前,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主要有两个层次,一个是地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另一个是省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而作为“最后担保人”的省级中小企业担保机构,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同时,担保机构设置也不合理。有些地方仅有性中小企业用担保机构,没有中小企业间互助性担保机构和商业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而市场经济更需要的是互助性和商业性机构。有些地没有省级再担保机构,而有些地方盲目地按部门和系统设置担保机构。这既导致了企业寻求担保难,又加大了担保的风险。在比较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国家信用管理体系都较为健全,包括了立法和执法,包括了对信用行业的监管等。相对而言,浙江省还存在严重的不足,比如在立法方面,虽然《民法通则》、《合同法》和《刑法》中都有诚实守信的法律原则,但却并没有形成强有力的法律规范和约束。信用担保的配套服务体系的建设还不够完善和到位众所周知,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和担保难的必要条件, 而不是唯一的条件。不可否认, 组建信用担保机构确实是非常重要的, 这却使一些地方产生了误解, 以为组建几个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 就可以解决了中小企业融资难的所有问题, 而忽视了其他相关的配套服务体系的建设, 例如融资组织体系不健全、技术创新体系建设滞后、缺乏企业信用评估、相关人才培训机制不健全以及缺少中小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等的问题都是十分突出的, 从而也就相应地弱化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应有的作用。
2.4 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运作不畅
一般来说,若给中小企业融资,需要考察其结算信用、借款信用、商业信用、财务信用、纳税信用等。这是对信用的管理,也通过信用管理来保证银行对外的贷款安全有效的方法。但是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是非常困难,通常要涉及到许多相关因素,而这些因素又构成一个多层面的复杂指标体系,既包括许多财务分析指标,也涉及到若干非财务分析指标。我国的很地区,中小企业信用评价机构的定期评价机制尚未形成,且有的地区评价机构与企业脱节。
2.5 缺乏对信用担保活动的、法律支持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 作为一个新鲜的事物, 在我国发展还缺少完备的法律、法规体系作保障。到目前为止, 除了《担保法》和国家经贸委的《关于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试点的指导意见》外, 国家还尚无其他的相关法律、法规, 如《中小企业法》、 《中小企业融资法》和《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等。虽然有些地方也制定了旨在促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发展的管理条例和办法, 这是远远不够的。由此看来, 与发达国家相比, 我国在支持发展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方面的、法律环境还是欠佳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在组建和运作过程中还缺少和法律依据与保障。
2.6 信用担保机构的运作机制落后, 政企不分
由于和观念上的原因, 我国许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从组建一开始, 就带有浓厚“ 官办官营” 的色彩, 即由各级机构出资组建各类信用担保机构, 然而在经营管理上, 却沿袭传统的国有企业的经营模式进行, 政企不分, 机制不活, 缺乏有效的激励机制, 来自各级的行政干预过多, 存在着“ 人情担保” 的现象( 甚至, 有的地方为了自己的局部利益, 强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为一些效益不好, 资信度差的企业提供担保。
2.7信用担保的专业人才短缺
担保是一项程序复杂、专业性很强的工作, 涉及到很多领域, 要求从事该项工作的人员不仅需要具备金融、财务、科技发展、计算机、审计、法律、管理、评估等领域的专业知识, 并且还要具备预测、分析、谈判、社交等方面的能力。在目前我国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里, 具体从事担保工作的人员大多是来自于部门, 既缺少相关的理论知识, 又缺乏实践经验, 很难适应担保这项复杂的工作。
2.8 中小企业诚信意识较差
由于浙江省信用管理体系还不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和失信惩罚机制还不完善,许多企业对于信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认识不到信用对企业生存和发展的重要性。而且,全社会上也没有建立起守信为荣、失信为耻的道德评价约束机制,信用缺乏成为一种普遍现象。
2.9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资金来源单一且资金补偿机制缺乏
大部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以财政资金为主,只有少数地区设有民营的担保公司。由于中小企业量大面广,而且需求是多种多样的,出资的性担保远远满足不了中小企业担保的需要。而且方财政担保基金大部分是一次性注入,规模又小,缺乏资金补偿机制。从当前情况来看,许多银行不愿意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原因就是担保规模偏小,缺乏补偿机制。
第3章 完善浙江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对策分析
3.1提高的扶持力度,扩大担保基金规模,增强担保能力
中小企业融资难是一个世界性的普遍问题。其主要原因:一是一部分企的抵押品不足,贷款风险较大;二是贷款规模小,单项融资的交易成本较高,银行没有积极性;三是所处的行业大都是竞争性行业,小企业的淘汰率较高,融资风险大,但回报较低。因此,许多国家和都制定相应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而提供信用担保是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一种手段。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具有多种形式,有参与的信用担保,有中小企业之间的互助担保,有商业机构的担保等。目前,许多国家和地区把建立有参与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作为扶持中小企业的重要之一,并有许多成熟的经验可供我们借鉴。学习别国的成熟经验,提高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扶持力度,是铺平中小企业融资之路的关键。在我国现有的运行模式中,信用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有预算拨付、国有土地及资产划拨、民间投资和社会募集等资本金以及信用担保基金、再担保准备金、会员风险保证金、国内外捐赠等,互助担保机构的资金来源有会员入股、其他民间投资等资本金以及会员风险保证金、国内外捐赠等。虽然来源渠道较多,但资金额度并不大。因为资金是企业经营的血液,只有提高国家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资金的扶持力度,提高预算资金的拨付比例,并给予其财政强有力的支持,才能使这一基金规模迅速地增长,才能增强其担保能力。担保能力增强后,它的资金周转期限必然增加,这样它为企业提供的担保期限亦可以延长,也就可以逐步满足企业对长期资金的需求。
3.2加快建立信用登记制度,实施信用工程,强化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加强监督中小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
通过建立信用工程,可以逐步形成包括信用记录、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价、信用担保在内的面向全社会、跨部门的信息发布、查询、交流和共享的社会化信用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将经贸、财政、金融、税务、工商、质量技术监督、海关、外汇管理、等有关部门联合起来,对不同信用状况的中小企业采取不同的监控措施,加强相关法律制度的制订,加强信用欺诈的惩罚力度。这样可以形成中小企业信用评级和信用记录制度,有不良记录的企业要获得担保的贷款就困难多了,同时建立这样的制度也可以降低担保机构的经营风险和损失。
信用担保是建立在企业信用制度基础上的,只有企业按时还款,基金才能做大,成本降低,支持更多的企业发挥更大的作用,形成资金的良性循环。而只有强化中小企业的信用观念,才能使企业按时还款。无论是建立信用工程还是强化中小企业信用,都需要利用中小企业的财务信息,因此,加强中小企业的财务管理是当务之急。对于企业而言,担保机构是外部信息使用者,其信息来源主要是会计报表,会计报表的客观性和真实性对于担保机构的决策起着重要作用。有鉴于此,对中小企业要求依法建账,确保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账外设账,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禁止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不断提高中小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从而为担保机构进行监督决策做好信息铺垫。
3.3增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的增值能力和风险控制管理
增强担保机构的保值增值能力是担保机构能否生存下去的关键。担保机构可以经营信托业务,这样既可以增加可运营的资金额度,又可以增加业务收入,同时可以经营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咨询、经营策划、财务优化等服务项目,也可以将事后的风险控制与为中小企业咨询结合起来,既可以防患于未然,降低成本,同时也能形成增值服务。尽管担保是要承担风险的,但是如果运作规范、设计合理,可以降低风险和减少损失,可以通过采取以下几种措施进行控制:第一,建立企业、银行和担保机构共担风险的机制,要防止有了担保,银行放松贷款审查的倾向。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在担保机构和贷款机构之间合理分担风险,担保机构应定期审查银行的担保贷款业绩,与此同时,要增强中小企业主的风险责任,可以要求主要由业主提供抵押品;第二,把事后的风险控制与中小企业咨询服务结合起来。担保机构要设专人或与中介机构联合,加强担保后的跟踪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指导和解决;第三,通过担保信用保险,再次分散风险,将经营风险分散到信用担保体系之外的机构,这样,虽然付出一定的成本,但也大大地降低了担保机构体系的经营风险;第四,支付赔偿金后,担保机构仍然有权追索中小企业所欠债务,因为中小企业仍有偿还全部债务的义务。
3.4 拓宽中小企业的融资渠道,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不能为全部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只是为那些不能获得贷款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因此不能依靠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解决所有的问题。目前,中小企业融资主要还是通过金融机构实现,对大多数中小企业来说,融资渠道单一,资金来源少。因此,应拓宽其资金来源,尽快让其进入直接融资市场。首先,应尽快建立二板市场,从目前的情况看,大批的中小企业要直接从股票市场融资受到诸多因素制约,而二板市场的准入标准正适合中小企业;其次,社会上有大批的游资游历于股市、债市之间寻找投资机会,不妨设立中小企业投资基金或创业基金,吸收这些社会游资,用于中小企业发展。这样,一方面填补了中小企业的资金缺口,另一方面也减少了社会游资对经济发展的冲击;再者,应当大规模地发展地方中小金融机构,加大对地方中小金融机构的扶持力度。中小金融机构的对象主要是中小企业,它会针对客户的需求改变执行的,经营方式灵活,适应中小企业的需求。因此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使其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形成互补,共同满足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综上所述,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处于起步阶段,存在一些问题在所难免,只要采取得当的措施加以解决,健全和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必然会实现的初衷: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稳定、可靠、持久的资金支持,很好解决其在发展中资金匮乏的问题,促进中小企业的快速发展。
3.5 理顺信用担保机构与协作银行之间的关系
一是要构建贷款银行、受保企业与担保机构之间的风险共担机制。要通过确定适当的担保比例,来增强银行的贷款责任,在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之间合理分担风险,比如要求担保机构承担70%- 80%,其他部分由银行承担。同时,对目前商业银行不愿意承担任何风险的行为,人民银行应该制定相应,引导商业银行与信用担保机构合作,就风险分担、放大倍数和业务开展上达成一致,避免担保机构全额担保,但也要落实贷款银行风险,防止银行放松对借款人的审查。二是要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一般而言,大银行从事小企业贷款交易,成本高且效率低。但是,对于地134区性中小金融机构而言,他们能够获得本地小企业详细的信息从事小企业贷款交易成本相对较低。在美国、日本等国家,有一批地区性金融机构,专门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这些地区性金融机构积极参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计划,与担保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关系。浙江省可以借鉴美国、日本的经验,建立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金融体系。
3.6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要创新担保业务
各担保公司要围绕为中小企业发展解决融资难、担保难的这一主业来开展担保业务,同时要发展担保体系业务的创新。一是创新担保理念。既要保持传统的担保领域和品种( 但其发展的空间毕竟有限) ,又要在现有的传统的担保领域上有所创新、有所突破、不断拓宽新的担保领域和担保品种,谋求担保业发展的更大空间,进一步把担保公司做大做强。二是创新担保品种。除了坚持传统的担保品种外,可探索尝试无形资产如商标变现质押、货单质押、专利权质押等,以及诉讼担保、科技型企业订单贷款担保、设备融资业务、销售合同担保、提货单证担保、银行信用证担保等业务。三是创新担保方式。如联合担保,以解决担保公司资本规模不大的困境; 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一起打包担保,企业股东、主要经营者个人财产连带保证; 上下游产品企业牵线担保公司介入担保等。四是创新担保程序。对一些成长性良好、有发展前景的高科技企业,可提前介入调查作为后备受保企业名单,并与银行提前协商,一旦企业需要担保,即可缩短时间,提高担保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