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全流程图
一、需求获取
(一)常规需求获取
1. 根据电信企业年度建设计划,地市分公司通信发展部应与电信企业进行需求对接,收集批量计划需求;
2. 对于电信企业的零星需求,应在2个工作日内完成收集;
(二)主动推送需求
1. 地市分公司主动收集地铁、机场、大型场馆、交通枢纽、商务楼宇、党政机关等公用基础设施以及铁路覆盖的建设需求。
2. 当一家或两家电信企业在某位置区域提出新建需求时,应主动征求其它电信企业的意见,最大可能实现共享;
3. 对已有存量铁塔、站址资源的位置区域,应积极协调相关电信企业尽可能共享资源;
4. 对重要区域及重要点位主动规划,主动推送运营商。
二、立项设计
(一)项目立项审批
1. 铁塔类项目
(1)地市分公司客户经理根据客户需求,按照单个站点录入客户订单信息表每个订单包括该站点所涉及的铁塔、机房及附属设施等。
(2)订单录入后,由系统根据产品型号及项目造价等信息,自动按站点生成项目建议书。对市电引入、征地和地网等费用超过省分公司所设置限额的项目,由地市分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其它项目由地市分公司通信发展部领导审核。
(3)对主动规划项目经省分公司项目经理处理后,生成立项批复文件。
2. 普通室分和其它项目
参见《关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分公司室分项目立项的指导意见》(吉林铁塔〔2015〕115号)
(1)地市分公司客户经理在系统中报送需求信息,并按照单个项目组织编制可研报告;
(2)对超一定额度及主动规划的项目,省分公司通信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可研报告进行初步评审,经省公司决策后下达可研报告批复文件。
3. 大型室分项目
参见《关于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大型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铁塔[2015]97号)。
(1)省公司收集的需求及时委托地市分公司进行现场查勘并确定技术方案,由省公司编制可研报告地市分公司负责相应启动流程。
(2)地市分公司客户经理在系统中报送客户建设需求信息;
(3)由省公司通信发展部会同相关部门对可研报告进行初步评审,经省公司决策后下达可研报告批复文件;
(二)项目设计审批
1. 设计会审制度
对超过一定额度的项目,地市公司需提交省公司进行设计会审,并结合设计进行现场会审。
会审要求:
(1)资源评估
① 铁塔安全性检测
对需要复用的铁塔的结构进行安全性检测分析,包括铁塔高度,平台数量、标高,现有天线数量、挂高,基本风压,抗震设防烈度,铁塔已经使用年限,构件锈蚀情况,螺栓松紧,铁塔垂直度,接地电阻值等,应提供检测报告。
② 铁塔资源评估
对铁塔现状进行评估,并对铁塔进行结构计算,评估铁塔、地锚螺栓、塔基能否满足新加天馈线系统,提供评估报告,新加天线支架加工图纸等。
③ 机房资源评估
绘制现有机房平面图、设备现状平面图、走线架现状图等,对现有机房新加设备承重评估,提供评估报告和机房加固处理方案等。
(2)建设方案
① 站址需求:覆盖场景需求,站址选择要求,运营商分类,网络制式选择,通信设备安装要求,天馈系统安装要求等。
② 电力引入设计:根据现场情况设计合理电力引入方式,严禁故意采用顶管方式或舍近求远等高套服务费行为。
③ 建设方案:根据查勘情况及用户技术要求,明确铁塔类型、机房\\机柜类型、机房配套、电源系统、动力环境监控等建设方案。参见《关于新建基站配套设施总技术要求(V1.0)-试行》(中国铁塔〔2015〕8号)、《关于印发通信铁塔技术要求(V11)及通信铁塔标准图集(V11)的通知》(中国铁塔[2015]82号)、《关于印发通信铁塔基础技术要求(V10)的通知》(中国铁塔[2015]202号)、《关于印发塔房一体化技术要求(V1.0)及塔房一体化标准图集(V1.0)的通知》(中国铁塔[2016]83号)。
(3)项目预算
① 预算编制说明:含预算编制依据、单价及费率取定说明。
预算编制依据应列出作为设计依据的相关文件,每一项依据应列出文件号、日期、文件全名、发文单位等。其中应着重列出立项批复的文件全名、批复文号及项目编号。
预算取费说明应包含有关费用项目、定额、费率、设备及材料价格的取定和计算方法说明。
有关费率取定严格按照对应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费用定额标准执行,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管理规定,暂时没有标准参照的按集团公司相关管理规定执行。
② 预算汇总:应给出预算汇总及表全套预算表格。
(4)图纸要求
① 塔桅:通信铁塔加工安装说明、通信铁塔组装图和材料表、通信铁塔结构详图(包括避雷针、平台、天线支架、爬梯、馈线支架)、地锚螺栓加工图;
通信铁塔基础设计说明、基础设计详图、地锚螺栓定位图、防雷接地地网详图。
② 机房:通信机房设计说明、通信机房建筑图、通信机房结构图;
通信机房电照图、通信机房地网图、通信机房消防图。
③ 机房配套和电源:反映系统的原理、结构等。如交直流供电系统图、动环监控系统图等;
反映站点及设备等布置情况。如机房位置示意图;机房平(立)面图;设备平面布置图、走线架(槽)布置图等;
反映设备间连接关系。如接线端子(或端子面板)分配图、线缆路由图等;
反映设备结构或用于订货(根据需要,可选)。如设备结构示意图、设备制作大样(示意)图、设备订货图等;
反映设备安装工艺(根据需要,可选)。如设备安装示意图、设备抗震加固图等。
会审步骤:
(1)熟悉图纸
项目经理部在收到正式设计图纸后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在施工前认真学习,熟悉图纸,了解设计意图及要求,施工达到的技术标准,明确工艺流程、设计建设规模等,在熟悉图纸过程中,项目经理应考虑施工能力、技术经济效果及用料要求等。
(2)内部会审
项目经理部组织各专业技术人员和各分承包方共同对设计图纸进行内部会审,统一内部意见,协商施工配合适宜。
(3)提交省公司正式会审
项目经理部经过内部会审后,可以提省公司进行正式设计会审。设计会审由地市建设单位组织,召集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
设计图纸会审后,应由地市公司会审的建设单位将在会审中提出的问题及解决的办法整理成设计会审记录,并由到会者会签加以确认。
会签后的设计会审记录与设计图纸的文件有同等效力,应那设计图纸发放,并纳入项目档案,作为施工及竣工结算的依据。
未经图纸会审的项目一律不准开工。
图纸会审后,项目经理必须严格按照会审后的图纸包括图纸会审纪要的内容进行施工。不按图施工,擅自修改会审机要,则追究其责任。
项目经理负责设计图纸和资料收发、登记、保管、回收和整理工作,会审时的会审纪要,所有的技术核定单和设计变更资料都需归入项目项目档案之中。项目竣工后由项目经理部将所有资料归档。
设计图纸会审记录份数必须与设计图纸数量(套数)相符,并同样发放。
2.设计院退出制
省公司将对设计院制定退出制度。
(1)引入评估机制
① 省市联合进行后评估,省公司评估分数为20分,市公司评估分数为80分,评估结果作为下次招标评分标准之一。
② 省公司评估分数低于12分的设计院,建议退出次年度吉林铁塔公司的服务合作;市公司评估分数低于48分的设计院,建议退出次年度该地市铁塔公司的服务合作。
③ 设计单位按照设计风险次数和造成损失额度进行排名,采取末位淘汰制;排名末位设计支撑单位设计风险次数低于3次且未造成经济损失的,不进行淘汰。参见《关于印发吉林省铁塔公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吉林铁塔〔2015〕28号)。
(2)评估内容
① 设计会审:参照设计质量,包含与现场相符度,是否按照相关要求设计,对严控引电、选址费及场租的风险把控。
② 工程按照设计施工后,仍未规避风险,造成投资浪费。包括引电、选址、场租、塔型、配套等。
(三)选址协调管控
参见《关于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选址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中国铁塔[2015]25号)。
1. 站址选择要求
(1)站址选择必须符合城建、环保、消防、抗震、人防等有关要求。
(2)站址选择必须根据当地的地质、水文气象资料及配套资源和无线传播环境情况做出合理选择。
(3)根据客户无线网络规划,站址宜选择在客户需求点的位置附近,其偏离的距离城区宜小于客户站距的1/8、乡村宜小于客户站距1/4。站址四周应视野开阔,城区站址应确保客户天线主瓣方向100米范围内无明显阻挡,乡村站址应确保覆盖方向上1/2~1/3基站覆盖半径附近没有高于基站天线高度高山的阻挡。
(4)严禁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域内选择站址,在民航航线上、军事管制区、军事航线等区域选址,应满足相关单位对站点位置、高度的要求和其他管理要求,不宜在道路、江河航道、高速公路及其他控制区内选择站址。
(5)拟建地面塔的站址距离电力、通信线路、加油站、加气站、铁路、其他建筑物等危险、重要设施的水平距离宜不小于地面塔高的1.3倍。
2. 选址费用要求
(1)基站选址委托费必须依据合同进行管理,所有的管理办法以合同为基础制定,凡是与合同不符或冲突的均视为无效。
(2)基站选址委托费必须专款专用,不得用于与基站选址无关的项目,应“一站一表”建立选址委托费账目表。
(3)根据基站选址位置和困难度,基站选址委托费不得高于省公司参考标准。
(四)场租管理管控
1. 场租合同管控
主动排查第三方合同情况,加强合同管理。
(1)分情况梳理第三方明细。将第三方合同分为两类,一类是由于业主无法开,运营商找第三方代开的情况,此类运营商掌握业主资源,在转签或续签此类合同时,选择稳定的单位开具,避免业主资源脱离掌控。一类是运营商无法接触业主,由第三方谈址成功所签署的租赁合同。
(2)接触真实业主,摆脱第三方束缚。对于运营商无法接触业主的情况,在转签过程中,要求尽量提供业主的授权证明,以此来与真正的业主取得联系,在转名合同到期之后,与真正的业主签署租赁合同,从而避免了由于真正业主不知情所造成的业主纠纷。
(3)把握进度,逐步推进第三方清除工作。有些第三方掌握部分小区物业资源,由于小区居民对基站辐射的错误认识,如果强行要求与业主接触,可能会出现业主要求拆除的情况。在处理此类问题时,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逐步与小区物业公司达成续签协议,在保证基站正常运行的前提下,降低了支付风险与支付成本。
2. 场租费用管控
(1)省公司已建立“场租标杆价格”。结合新建工作,以精细化管理的思路,梳理出各地域场租标杆价格,形成“场租标杆价格地图”,确定地域差异化价格标准,谈点均参照该标准执行。
(2)对于大型项目如地铁等,结合实际情况,在客户可承担的范围内,制定场租费用。
(3)严禁转租,地市分公司要明确意识,严格执行。
三、项目实施
对设计批复之后一周内仍未开工的项目进行通报。
(一)项目实施
1. 铁塔类项目和普通室分类项目由地市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大型室分类项目、铁路覆盖项目、技术创新项目和其它项目由省分公司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管理,并委托地市分公司通信发展部负责现场施工管理;
2. 地市分公司项目经理应立即发起物资采购订单,由物资采购部门完成物资采购并组织到货。项目经理应在到货后15个工作日内将设备到货验收单提交给财务部。
3. 项目经理应及时将项目实施计划提交客户经理,由客户经理与客户协调主设备进场安装计划。
4. 项目经理在开工前,应组织施工方案、仪器仪表、开工报告、应急预案、人员资质报备、物资到货、设备材料抽检等审核工作,以及安全生产、进场交底、关系协调等管理工作。
5. 项目经理在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安全、质量、进度、成本管控,做好项目随工、巡检、隐蔽项目验收、阶段验收等工作。
6. 项目经理在施工完成后,应组织施工单位做好现场清理,对项目剩余物资做好退库工作。
7. 项目立项批复后,如因选址困难或其它客观原因使项目无法继续实施时,由项目经理发起项目取消流程、经部门主管领导审核后,由原立项审批部门完成项目取消。对于产生费用的,项目经理应提前通知财务部进行处理。对于未使用的物资,发起退单申请。
8. 安全质量管理,贯穿整个项目周期,根据国家法律法规、项目建设强制性标准,加强项目建设质量及安全管理,保障项目建设顺利进行,促进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安全施工,有效地防止和减少人身和网络安全事故的发生。参见《关于吉林铁塔项目质量管理标准化手册》(建维【2016】48号)、《关于下发项目质量及安全生产职责管理规定》(建维〔2016〕6号)、《关于建立常态化项目质量监督检查机制》(中国铁塔〔2015〕219号)。
(二)监理公司退出制
省公司将对监理公司制定退出考核。
1. 引入评估机制
(1)省市联合进行后评估,省公司评估分数为20分,市公司评估分数为80分,评估结果作为下次招标评分标准之一。
(2)省公司评估分数低于12分的监理单位,建议退出次年度吉林铁塔公司的服务合作;市公司评估分数低于48分的监理单位,建议退出次年度该地市铁塔公司的服务合作。
(3)监理单位按照互联网检查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排名,采取末位淘汰制;排名末位的监理单位未造成质量安全隐患及重大经济损失的,且所在地市互联网检查成绩居于全国前20名可不进行淘汰。
详细内容参见《关于印发吉林省铁塔公司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管理考核办法(暂行)的通知》(吉林铁塔〔2015〕28号)。
(2)评估方式
① 现场检查:是否严格按照设计进行施工管控。该部分权重为50分。
② 互联网检查:互联网检查合格率达到80%以上,不扣分;低于80%线性扣分等。该部分权重为50分。
四、验收、交付、起租、交维
参见《关于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通信铁塔、机房施工及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国铁塔[2015]10号)、《关于印发室外一体化机柜系统建设、验收、维护技术要求(试行)的通知》(建维[2015]62号)和《关于印发基站动力环境监控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试行)的通知》(中国铁塔〔2015〕1号)。
交付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及时将项目项目资产、资料录入资源管理系统。
对完工之后一月内仍未交付的项目进行通报。
对完工之后六月内仍未起租的项目进行通报。
(一)铁塔类项目
1. 施工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客户经理、选址经理、维护经理、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验收规范进行内部验收,出具内部验收报告并完成交维工作。
2. 内部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发起完工交付验收申请,由客户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组织相关客户、项目经理、维护经理、监理等单位进行交付验收,出具交付验收报告、交付客户使用,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客户签订租赁协议。
3. 交付使用后,维护经理管理、项目经理组织相关单位配合客户按照订单规定时限完成主设备安装调测工作。
4. 交付使用后,及时起租。
(二)室分类项目
1. 施工完成后,项目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通知客户经理,协调客户按照订单确认的时限完成主设备安装和系统调测工作,项目经理组织施工、监理等单位进行配合。
2. 在客户主设备安装、调测完成后,客户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向客户及项目经理发出交付验收通知,协调客户及相关单位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交付验收,出具交付验收报告、交付客户使用,并在10个工作日内与客户签订租赁协议。
3. 交付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组织完成交维工作。
4. 交付使用后,及时起租。
五、竣工决算、审计与转资
参见《关于进一步明确项目竣工决算审计相关事项的通知》(审计〔2016〕8号)、《关于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内部审计工作要点的通知》(中国铁塔〔2016〕29号)、《关于印发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审计合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国铁塔〔2015〕221号)、《关于转发总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吉林铁塔〔2016〕137号)。
(一)交付验收通过后,项目经理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施工结算表和资产交付清单交财务部编制初步竣工决算。
(二)交付验收通过后,进行三个月的试运行。试运行期间存在的项目问题,项目经理组织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三)试运行期结束后,项目经理应在2个工作日内组织项目终验,并形成终验报告。
(四)对终验通过的项目,项目经理每个月定期将竣工财务决算等项目审计所需的全套资料提交审计部门实施审计。审计完成后将审计报告归档。
(五)财务部及时根据审计结果进行价值调整,完成正式转资。
(六)竣工决算审计完成后,项目经理根据合同条款和财务要求,及时支付项目款项。
(七)项目经理及时归集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文档资料,在终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项目档案资料的清理、登记和归档工作。
六、项目销项及不销项取消订单
(一)总则
项目销项:
1. 项目销项是指已完成立项批复、但未完成内部验收因故需终止执行的项目,项目销项的范围包括:
(1)因电信企业变更或取消需求,导致在建工程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2)因市政迁改、施工受阻等原因导致在建工程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3)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在建项目无法继续实施的。
2. 仅对项目建设方案和设计预算进行编辑修改,不涉及项目终止执行的,纳入项目变更管理,不属于工程项目销项范围。项目完成内部验收后,站址停止运营并拆除的,按照公司站址拆除及资产处置的相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不纳入工程项目销项范围。
3. 通信发展部是负责经营类项目销项的牵头管理部门,维护部是维护改造类项目销项的牵头管理部门,财务部是项目销项损失核定管理部门。
不销项取消订单:
1. “不销项取消订单”流程,主要解决铁塔生产中的异常情况:运营商需求经选址后形成订单,发送PMS进行了立项投资建设,竣工后由于种种原因(如运营商施工受阻、自然灾害、市政迁改、运营商取消需求、运营商不认可建设方案等)不能交付或起租,需要将订单取消掉,否者会影响地市分公司相关考核指标。这种情况下,投资建设是失败的,损失体现在三个方面:
(1)建设成本;
(2)未来收入;
(3)机会损失(浪费了人力、物力和时间)。该流程就是对铁塔损失进行评估、确认和处置。
2. “不销项取消订单”流程只适用于符合以下条件的订单
(1)曾经PMS立项。
(2)建设方式为“新建”、“改造”。
(3)CRM订单状态为“30、31、32、40、41、42、43、14、15、50”之一。
(4)PMS项目已竣工返回CRM。
(5)外部交付后已满3个月;如未外部交付,竣工返回CRM后要满3个月。
(二)项目销项管理原则
1. 采取专业和分级相结合的审批方式,加强单站核算方式管理:销项涉及的各部门根据职责进行专业审批,省分公司和地市根据实际损失的规模分级审批。严格执行单站核算,严禁将销项项目的损失计列在其他项目中。
2. 根据是否发生建设成本确认销项审批流程,建设成本包括工程物资采购成本、施工及设备安装成本、设计及监理等工程服务成本、外电报装费、选址费用、场地租金等。
3. 建设成本发生与否以合同/订单及对应经济事项是否发生为依据。提出项目销项申请时,若有工程物资或服务合同/订单已签订、建设成本已列账、建设资金已支付等任一情形的,均视同成本发生。
(三)损失责任及成本追偿
1. 对电信企业原因提出销项且发生损失的,在销项项目批复后,地市公司通信发展部负责根据损失金额与电信企业协商赔付。
2. 选址单位所选站点施工受阻造成项目销项且发生损失的,选址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选址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按照规定扣罚选址费用。选址合同没有明确规定的,区域经理和选址单位应协商出具书面损失责任认定书,明确赔偿责任,扣罚相应的选址费用。
3. 自主选址站点因施工受阻造成项目销项且发生损失的,已发放的选址奖励应予扣回,并核减年度选址奖励发放比例。
4. 因迁改造成工程项目销项,且发生损失的,区域经理负责收集现场照片、各类费用明细等,地市分公司做好与相关单位沟通协调,签署赔偿协议。
5. 因施工受阻的销项项目预付的场租费,区域经理应予追回。
七、附则
(一)对需求未立项、立项未开工、完工未交付、完工未起租超过限时的项目进行通报,地市公司结合实际情况解释,项目受阻原因,报损情况及解决办法。
(二)对项目建设项目在立项、设计、实施、验收、交付、审计等全过程形成的各种文件材料,进行归档。来自项目管理系统等系统的电子文件可电子存档
实施阶段 | 归档内容 | 来源 |
选址立项阶段 | 选址服务委托协议 | 自定 |
立项批复 | 项目管理系统 | |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 项目管理系统 | |
设计阶段 | 地勘报告 | 地勘单位 |
全套设计文件 | 设计院 | |
设计批复(含会审纪要) | 项目管理系统 | |
采购阶段 | 采购方案审批表 | 项目管理系统 |
采购订单 | 项目管理系统 | |
施工阶段 | 施工竣工资料 | 施工单位 |
监理资料 | 监理单位 | |
内部验收证书 | 通信发展部 | |
内部验收报告 | 通信发展部 | |
交付验收阶段 | 交付验收通知 | 通信发展部 |
交付验收证书 | 通信发展部 | |
项目项目初步竣工决算表 | 通信发展部/财务部 | |
终验阶段 | 终验证书/终验报告 | 通信发展部 |
项目项目竣工决算表 | 通信发展部/财务部 | |
项目后评估 | 项目管理系统 | |
审计阶段 | 审计报告 | 审计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