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山县环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50MW光伏发电项目
强制性条文监理细则
审核: 年 月 日
编写: 年 月 日
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
信阳50MW光伏发电项目监理部
(加盖监理项目部公章)
二〇一六年四月
一、编写依据
二、主要参建单位
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
四、施工及验收
五、本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概况
六、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
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前言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是根据建设部建标(2011)的要求,由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全国电力建设各研究院、集团公司、工程公司、电建公司等单位在2000年颁布的《强制性条文》的基础上共同修订完成的.内容涉及到安全、人体健康、环境资源保护、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要求,其内容是直接从现行工程建设标准中摘录必须严格执行的强制性章、节、条、款等,按照工程分类、内容联系和逻辑关系,排列汇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建标[2009]是土建目前现行执行的强制性标准,另外,根据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对执行强制性标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就是违法”.同时根据违反强制性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处罚措施,是迄今为止我国对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而做出的最为严格的规定.
为在本工程中严格、系统地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监理领域落实建设单位工程达标投产目标,项目监理部根据国家基本建设工程有关规定,结合淇县协鑫50MW光伏发电项目工程具体特点,特制定本工程《强制性条文监理实施细则》
一、编写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1997年11月1日第八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28次会议通过;
2、《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2014修正);
3、《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2000年1月10号第25次常务会议通过;
4、《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2003年11月12日第28次常务会议通过;
5、《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
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
7、《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DL5009.1—2014;
8、《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
9、《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DL/T5434—2009);
10、本工程《监理规划》及专业《监理实施细则》;
11、本工程施工图及相关施工文件。
二、主要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光山县环亚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太原理工大成工程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江苏佳讯太阳能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总承包单位:江苏佳讯太阳能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华夏新时代电力工程勘测有限公司
三、本工程的特性分析
1、信阳50MW光伏发电项目,建设过程涉及建设部2011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版)强制性条文。
2、前期准备、设计、与当地协调处理与施工同步进行,红线内障碍物较多,且经过勘察多处占用耕地,协调工作量大,施工工期较短,工期相对紧张。
3、 光山县属信阳地区,信阳地跨黄河,位于中国亚热带和暖温带的地理分界线上属亚热带向暖温带的过渡区。信阳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5。1-15.3℃,降雨丰沛,空气湿润,四季分明,各具特色,工程环境良好。场地自上而下为杂填土、粉质粘土、粉土、细砂、中砂、含硕卵石。场地地下水为潜水,埋深为2.6m-3。5m左右,水位变幅1.0m。拟建场地为Ⅱ类建筑场地,属可建设的一般场地。
4、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建设规模为50MWp,项目拟设计安装 161280 块标准功率的310Wp的晶体硅光伏组件,采用微孔灌注桩基础配固定支架安装方式.每个固定支架安装组件20块,安装角度25º。就地升压变采用双绕组变压器,规划容量为1。6MWA,高压侧额定电压为35KV。50MWp光伏发电站共计有32个1。6MWp的光伏发电分系统,32个发电分系统35KV升压变压器的的高压侧接入110升压站的35KV配电系统,为尽量减少低压直流电缆长度,有效降低低压直流输电损失,32个逆变升压单元分别就地布置在区内。每回35KV集电线路由8台箱变并联构成,本期共4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光伏发电站35KV母线。土建工程:项目土建工程占地13亩,主要包括生产综合楼、配件仓库、附属用房及升压站房,总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其中:生产综合楼为2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附属用房为1层钢结构,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升压站房为1层砖混结构,建筑面积3000平方米。
5、工程特点:本工程主要特点占地面积大,约1800亩.规划容量多,约50MW.地形条件差,场地高低差大,全部为斜坡或台阶施工。场地地质条件复杂,难点在于场地内材料运输、堆放困难,现场施工困难,因场地平整度高差大,造成桩基顶标高控制困难。重点在于支架基础的标高及定位控制、支架焊接部位的防腐处理、接地施工、电缆敷设、站内架空线路施工和逆变器、升压变的安装。
四、施工及验收
1、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有关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6)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0 )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2、 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3) 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4 )主要功能项目 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
5)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3 、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4、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5、建设单位收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单位)、设计、监理等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子单位)工程验收。
6、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7、施工安全摘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12
8、房屋抗震设计摘录《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
强制性条文执行机构设置
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长
总监理工程师:陈毅宏
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副组长
张晋保
电气组:沈智
安全组:陈毅宏
土建组:张晋保 康建华
综合组:陈毅宏
2。管理职责划分:
2.1项目监理管理职责:①项目总监是项目监理执行《强条》管理的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的执行《强条》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②认真贯彻执行《强条》管理工作中条例、规范、标准,结合项目的实际施工情况,组织制定《强条》各项管理办法、规定,并监督实施。
2。2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管理职责:①负责项目部《强条》的管理工作。②组织编制技术开发、技术引进、技术改造的《强条》保证措施,经项目经理批准后,具体负责实施。③组织编制和落实管理工作的规划和计划,审批重要项目作业指导书.组织建立健全《强条》管理网络,推进管理工作。④组织召开各管理部门关于《强条》的工作会议,及时解决施工中存在的执行问题。
2。3体系电气、土建、安全管理职责:属主责职能部分,主管总体《强条》的运行情况,监督检查各部室、专业在施工过程中的的执行状况.对过程中出现的相关问题进行纠偏及预防工作.收集《强条》执行过程中的相关资料.
2。4工程电气、土建、安全职责:负责本部门《强条》管理工作的全面落实,组织本部门及专业职工认真学习《强条》中的主要内容,并在实际工作中贯彻执行.
2.5电气、土建、安全职责:负责质量管理体系运行中针对《强条》的运行的检查工作,并纳入到月质量评比活动中,配合体系创优部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2.6电气、土建、安全职责: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环境部分的《强条》内容,组织各部室、专业加强执行《强条》内容的意识。在实际工作中积极配合创优部收集相关资料工作。
2。7电气、土建、安全职责:①在严格执行《强条》标准对材料管理②严禁假冒伪劣产品进入工地。③负责组织并参与对设备、材料开箱时的质量检验,并做到设备三证一书、材料材质分析报告齐全.
2.8各专业职责:①按照项目部对执行《强条》的文件规定,在工作中严格按照《强条》内条款的执行.做好控制工作。②积极配合职能部门的各项检查评比活动.
2.9电气、土建、安全职责:①完成好工程的各项试验任务,公平公正。②针对《强条》规定对试验的要求,严格遵循,并在工作过程中实际运用。
五、本工程适用的强制性标准概况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4),编号为GB的相关施工验收规范是强制性规范,其中粗黑条文或明确必须严格遵守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
六、监理贯彻执行强制性标准的方法
1、项目监理部根据以往工程实践,对照国家有关部门部门出版的规程、规章、文件,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将各自专业相关规范中强制性条文摘录、汇编,提出设计、施工、安装、调试、安全等领域的强制性条文初稿;
2、项目监理部组织各参建单位进行完整性、准确性、适用性、可操作性会审、监理部落实会审意见.
3、各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各自专业范围内强制性条文的学习、理解、掌握、落实情况,达到全面、即时、系统的高度,真正把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落实在监理工作的全过程.
4、项目监理部结合工程进度、有针对性的组织学习《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
5、项目监理部由总监,每月例行集中一次检查、总结监理执行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并做好检查、总结记录。
6、项目监理部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图会审及技术交底时,如发现图纸中有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内容,则向业主方提出监理意见,并及时反馈给总承包单位。
7、严格审查施工单位的资质和施工单位的质保、安保体系文件中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相关的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必要时审查程序文件。
8、严格审查施工单位所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作业方案的内容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规定;凡未开列相应条款结合或与《强制性条文》规定相违背的施工组织设计和重大施工作业方案,一律不予审批.
9、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对施工单位报审的原材料、半成品、构配件、施工机械、安全防护用品等进行检查,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上述物品一律不得在本工程使用。
10、分阶段现场抽检已经审批施工作业方案的实施情况,确保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在施工过程中的贯彻执行。
11、加强对施工过程中实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监督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应包括检查项目,检查内容及检查结果并将其记录在不可更改的标准检查记录表格中(土建专业的强制标准执行检查记录表格详见附件一)。
12、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施工过程中由施工单位提交的单项工程的技术措施的审查和工程质量验收,要结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贯彻的相关内容进行重点审查,凡不符或未达《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要求的,一律不予通过验收签证。
13、对未执行或与《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相违背的施工行为,出具《监理工程师通知单》要求整改,闭环管理。
15、对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安全的施工行为,总监理工程师有权立即要求暂停施工,经整改完毕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继续施工。
16、管理过程中按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2007年版样表)进行检查、记录。
17、工业“三废”排放的标准,执行河南省有关规定。
18、如发现施工过程严重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情况,则必须记录在监理月报中,并向建设单位提交专题报告,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予以处罚的建议。
附表 1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 | ||
检查位置 | ||
检查人员 | ||
专业名称 | ||
标准名称 | ||
条号 | 条文内容 | 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 |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土建专业)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和部位 | ||||
检查人员 |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2014) | ||||
条 号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 | |
3.0。3 | 施工质量验收 | |||
①技术标准 | 施工技术标准储备、执行、降低、验收 | |||
②勘察、设计 | 按图施工、技术交底、设计变更、组织设计 | |||
③人员资格 |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员、监理工程师 | |||
④验收过程 | 施工自检、监理(建设单位)验收 | |||
⑤见证取样检测 | 措施、制度、人员、报告、结果分析 | |||
⑥检验批 |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填写制度及落实 | |||
⑦抽样检测 | 制度、检测结果 | |||
⑧检测单位 | 单位资格、人员、结果的规范性 | |||
⑨观感检查 | 监理计划 | |||
5。0。4 | 单位(子单位) | 分部(子)分部、控制资料、安全和功能检测、抽查结果、观感验收 | ||
5.0.7 | 严禁验收 | 加固、论证、判定 | ||
6。0。3 | 验收报告 | 自检报告、检查程序 | ||
6。0。4 | 工程验收 | 监理(建设)单位验收程序、报告内容 | ||
6.0.7 | 工程备案 | 备案准备、时间 |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地基基础)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和部位 | ||||
检查人员 |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2002) | ||||
序 号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 检查结果 | |
1 | 地基与基础 | 1000 m2以上的工程每100 m2至少取1点试验; | ||
3000 m2 以上的工程每300 m2至少取1点试验; | ||||
每个基础下面/基槽每20延长米均不少于1点试验; | ||||
遵循:开槽支撑、先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 ||||
土方开挖的验收以确保结构安全和周围环境安全为前提; | ||||
基坑边界设排水沟,对坡顶、坡面和坡脚采取排水措施; | ||||
基坑周边严禁超堆荷载; | ||||
采取措施防止碰撞支护结构或扰动基坑原状土; | ||||
开挖后不稳定边坡,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施工,严禁大开挖、大爆破行为; | ||||
换填垫层每层压实系数符合设计要求后,才能施工上层土; | ||||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范》(JGJ 120—2012) | ||||
2 | 基坑边界周围 | 排水沟、降排水措施 | ||
基坑周边 | 严禁超堆荷载 | |||
基坑开挖 | 防止碰撞支护结构、工程桩或扰动基底原状土措施 | |||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 50330-2013) | ||||
3 | 土石方开挖后不稳定或欠稳定的边坡 | 根据边坡的地质特征和可能发生的破坏等情况,采取自上而下、分段跳槽、及时支护的逆作法或部分逆作法施工。严禁无序大开挖、大爆破作业 | ||
一级边坡工程 | 应采用信息施工法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 79-2012) | ||||
4 12.4.5 | 垫层施工 | 分层、压实控制、填土措施 | ||
施工机械 | 瞬时检测、粉体计量、搅拌深度记录 | |||
竖向承载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 承载力检验应采用复合地基载荷试验和单桩载荷试验 |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混凝土结构)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和部位 | |||||||
检查人员 |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2011) | |||||||
序号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 检查结果 | ||||
1 | 混凝土工程 | 水泥进场检验其品种、级别、批号、生产日期、包装或散装仓号,对其强度、安定性及其他性能复试,质量必须符合国标规定; | |||||
使用中或水泥出场超过3个月,需做复试试验并按复试结果使用; | |||||||
钢筋混凝土中严禁使用氯化物水泥; | |||||||
混凝土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取样,取样方法和数量应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 |||||||
现浇结构的外观质量不应有严重缺陷; | |||||||
混凝土结构不应有影响结构性能、使用功能和设备安装的尺寸偏差; | |||||||
进行抗渗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应增加抗渗性能试验; | |||||||
对重要工程混凝土使用碎石和卵石进行碱活性检验; | |||||||
钢筋混凝土使用海砂,其氯离子含量≤0.06%(以干砂百分率为准); | |||||||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JGJ 52—2006) | |||||||
2 | 砂的碱活性检验 | 碱活性试验报告 | |||||
海砂中氯离子含量检验 | 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必要时检查进场复验报告) | ||||||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GBJ50119—2013) | |||||||
3 | 外加剂质量 | 产品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试配资料、工程应用记录 | |||||
含氯盐早强剂及减水剂的应用范围 | 工程应用记录复核 | ||||||
含强介质无机盐减水剂的应用范围 | 工程应用记录复核 | ||||||
含亚盐无机盐减水剂的应用范围 | 工程应用记录复核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 18—2012) | |||||||
5 | 焊工资格 | 现场焊工的考试合格证 | |||||
钢材、焊接材料 | 质量证明书及产品合格证 | ||||||
焊接施工前的试验 | 试焊记录、焊后试验报告 | ||||||
焊接接头受拉性能 | 拉伸试验报告 | ||||||
焊接接头弯曲性能 | 弯曲试验报告 | ||||||
《钢筋机械连接应用技术规程》(JGJ 107—2003) | |||||||
6 | 接头等级的性能 | 型式检验报告 | |||||
工地现场抽样检验 | 抗拉强度试验报告 | ||||||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00) | |||||||
7 | 抗渗性能试验 | 抗渗性能试验报告 | |||||
抗冻融性能试验 | 抗冻融性能试验报告 | ||||||
《建筑工程大模板技术规程》(JGJ74—2003) | |||||||
8 | 模板工程 | 模板及其支架必须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刚度及稳定性,能可靠地承受混凝土重量、侧压力及施工荷载; | |||||
模板及其支架拆除的顺序及安全措施应按照施工作业指导书或施工方案进行; |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钢结构工程)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和部位 | |||||||
检查人员 |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2001) | |||||||
序 号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 检查结果 | ||||
1 | 钢材、钢铸件 | 品种、规格、性能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检验报告(有复验要求)的合法、有效、完整性 | |||||
焊接材料 | 品种、规格、性能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检验报告(有复验要求)的合法、有效、完整性 | ||||||
紧固连接件 | 品种、规格、性能及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检验报告(有复验要求)的合法、有效、完整性.高强度螺栓连接副扭矩系数或紧固轴力(预拉力)检验报告 | ||||||
焊工合格证 | 证书及其认可范围,有效期的合法和真伪性 | ||||||
焊缝内部缺陷 | 内部缺陷探伤比例及探伤记录的合法,有效和完整性 | ||||||
摩擦面抗滑移系数 | 摩擦面抗滑移系数值及试验报告和复验报告合法、有效性 | ||||||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挠度 | 吊车梁和吊车桁架的下挠度和上拱度 | ||||||
单层钢结构整体变形 |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 | ||||||
多层及高层钢结构整体变形 | 主体结构的整体垂直度和整体平面弯曲 | ||||||
钢网架挠度变形 | 总拼完成后挠度值(自重状况下),以及屋面工程完成后挠度值(使用状态) | ||||||
防腐涂料涂装 | 防腐涂料、涂装遍数及涂层厚度 | ||||||
防火涂料涂装 | 防火涂料及涂层厚度 | ||||||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JGJ 81-2002) | |||||||
2 | 钢材及焊接填充材料 | 设计文件、质量证明书或检验报告、化学成分、力学性能等 | |||||
调质钢 | 严禁采用塞焊和槽焊焊缝 | ||||||
焊接工艺评定 | 国内首次应用于钢结构工程的钢材、焊接材料和设计有规定要求应进行工艺评定 | ||||||
焊缝 | 检查数量,不合格率的控制 | ||||||
焊缝内部缺陷 | 一级焊缝、二级焊缝、检查数量、不合格率的控制 |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砌体工程)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和部位 | ||||
检查人员 |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3-2002) | ||||
序 号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 | |
3 | 水泥 | 进场复验报告、使用情况 | ||
外加剂 | 进场检验和试配报告,有机塑化剂形式检验报告 | |||
砖、砂浆 | 强度试验报告 | |||
砖砌体砌筑 | 转角处、交接处及临时间断处砌筑方式 | |||
小砌块 | 产品龄期 | |||
小砌块外观质量 | 缺陷(断袭)情况 | |||
小砌块砌筑 | 砌筑方向 | |||
小砌块、砂浆 | 强度试验报告 | |||
小砌块砌体砌筑 | 转角处、交接处及临时间断处砌筑方式 | |||
挡土墙 | 泄水孔设置 | |||
石材、砂浆 | 强度试验报告 | |||
钢筋 | 产品合格证、进场复验报告 | |||
混凝土、砂浆 | 强度试验报告 | |||
冬期施工所用材料 | 石灰膏、电石膏砂、砖及其他块材受冻情况 | |||
《砌筑砂浆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98—2000) | ||||
4 | 掺加料 | 严禁使用脱水硬化的石灰膏 | ||
砌筑砂浆 | 稠度、分层度、试配抗压强度试验,配合比,计量 | |||
砌筑砂浆的分层度 | 不得大于30mm |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防水工程)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和部位 | ||||
检查人员 | ||||
《地下防水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8-2011) | ||||
序 号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 检查结果 | |
1 | 防水材料 | 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现场抽样复验报告 | ||
防水混凝土 | 设计要求,抗压强度和抗渗压力检验报告 | |||
细部构造 | 设计要求,施工措施,观察记录 | |||
水泥砂浆防水层 | 设计要求,基层处理,施工方法 | |||
喷射混凝土 | 设计要求,抗压强度、抗渗压力及锚杆拔力检验报告 | |||
渗排水、盲沟排水 | 设计要求,砂、石试验报告 |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7-2012) | ||||
2 | 防水、隔热保温材料 | 产品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现场报告\现场抽样复试报告 | ||
找平层排水坡度 | 设计要求,坡度检验记录 | |||
保温层含水率 | 设计要求,坡度检验记录 | |||
卷材防水层 |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记录 | |||
细石混凝土防水层 | 雨后或淋水、蓄水检验记录 | |||
密封材料嵌填 | 设计要求,基层处理,嵌填方法 | |||
金属板材屋面 | 雨后淋水检验记录 | |||
细部构造 | 设计要求,施工措施,观察记录 |
附表2—7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装饰装修工程)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和部位 | ||||||||
检查人员 |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JGJ 50209-2010) | ||||||||
序 号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 | |||||
1 | 建筑地面材料 | 材质证明文件、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 | ||||||
厕浴间材料 | 材料防滑性能 | |||||||
厕浴间标高 | 与相连面层标高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 | |||||||
立管、地漏等节点 | 与楼板间密封处理和排水坡度 | |||||||
厕浴间及防水地面隔离层构造 | 结构应采用现浇混凝土或整块预制混凝土板、混凝土翻边高度大于120mm,其标高和预留洞位置是否正确 | |||||||
防水隔离层 | 蓄水检查、泼水检验记录 | |||||||
不发火(防爆面层) | 材质合格证明及试件检测报告 |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3) | ||||||||
2 | 设 计 | |||||||
①设计单位资质 | 设计单位是否具备规定的资质等级 | |||||||
②施工图审查 | 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按有关规定进行了审查 | |||||||
③施工图深度 | 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设计深度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 |||||||
设计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 ||||||||
设计单位是不是原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 | ||||||||
有无结构安全性的核验、确认文件 | ||||||||
有无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的施工图设计文件 | ||||||||
材料中的有害物质 | ||||||||
①国家规定 | 国家标准作出规定的,应检查有无规定项目的合格检测报告 | |||||||
②有无合格报告 | 检查有无复验合格报告 | |||||||
防火、防腐、防虫处理 | ||||||||
①防火处理 | 如设计有要求,检查防火处理施工记录 | |||||||
②防腐处理 | 如设计有要求,检查防腐处理施工记录 | |||||||
③防虫处理 | 如设计有要求,检查防虫处理施工记录 | |||||||
施工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 | ||||||||
①设计 | 如有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的现象,检查有无相关设计内容 | |||||||
②批准 | 是否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 |||||||
施工过程的环保 | ||||||||
①扬尘材料、废料处理 | 检查易挥发、易扬尘材料保管情况和废弃物处理情况 | |||||||
②噪声和振动 | 检查施工噪声和振动是否得到有效控制 | |||||||
外墙和顶棚抹灰 | ||||||||
①抹灰层 | 检查抹灰层有无裂缝、脱落、空鼓现象 | |||||||
②水泥复试 | 检查有无水泥的复验合格报告 | |||||||
③施工记录 |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门窗安装 | ||||||||
①开启,关闭 | 进行开启、关闭检查,观察安装是否牢固 | |||||||
②防脱落 | 检查推拉门窗扇是否有防脱落措施 | |||||||
③隐蔽和施工记录 | 查阅隐蔽工程验收和施工记录,检查安装在砌体上的门窗是否采用了射钉固定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210-2013) | ||||||||
3 | 重型吊灯 |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施工记录 | ||||||
饰面板安装 | ||||||||
①面板安装 | 观察饰面板有无脱落 | |||||||
②后置埋件 | 检查后置埋件的现场拉拔强度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
饰面砖粘贴 | ||||||||
①面砖粘贴 | 观察饰面砖有无脱落、空鼓 | |||||||
②材料复验 | 检查有无水泥、面砖的复验合格报告 | |||||||
护 栏 | ||||||||
①高度、间距 | 检查护栏高度、栏杆间距和安装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手推检查是否牢固 | |||||||
②隐蔽验收 | 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
电力工程施工及验收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
(给水排水采暖工程)
工程编号: 时间: 年 月 日
检查阶段和部位 | |||||
检查人员 |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 |||||
序 号 | 项 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情况及检查结果 | ||
1 | 管道地下水穿墙防水 | 防水措施、刚性套管、柔性套管 | |||
管道、设备水压、灌水试验 | 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压力降、渗漏情况 | ||||
给水管材、管件、生活管材卫生 | 管材、管件配套、生活给水材料卫生 | ||||
生活给水冲洗、消毒、卫生 | 冲洗、消毒、卫生检验 | ||||
室内消火栓试射 | 顶层一处,首层一处,实地试射 | ||||
室内排水灌水 | 隐蔽前,底层卫生器具或底层地面满水,满15min再5min接口渗漏情况 | ||||
室内采暖管道坡度 | 气水同向,汽水同向3‰≤i≮2‰;气水逆向i≮5‰ | ||||
散热器水压试验 | 组织、整组、工作压力、试验压力,2~3min压力不降不渗漏 | ||||
地板辐射盘管接头 | 埋地部分不应有接头 | ||||
地板辐射盘管水压试验 | 隐蔽前工作压力试验压力稳压1h压降≯0。05MPa不渗不漏 | ||||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42-2002) | |||||
2 | 采暖系统水压试验 | 保温前,工作压力、试验压力、压力降、汽、水顶部P+0。1≮0。3MPa,高温水顶部P+0.4,压降≯0.2MPa且不渗漏,塑料热水顶部P+0.2≮0.4MPa,1h压降≯0.05MPa工作压力1。15倍,2h压降0。03MPa,不渗漏 | |||
采暖系统试运行、调试 | 冲洗后,充水、加热、试运行、调试、测室温 | ||||
室外给水管道冲洗、消毒 | 冲洗、浊度、消毒、卫生检查 | ||||
室外排水坡度 | 坡度、严禁无坡或倒坡 | ||||
室外供热管道试运行调试 | 冲洗后,充水、加热、试运行、调试、测入口温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