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编号:010001(根据分部工程划分) 表4.2.2
| 工程名称 | 220kV即墨变电站工程 | 单位(子单位)工程名称 | 220kV即墨变电站工程 | ||||
| 分部(子分部)工程名称 | 地基基础(围护结构) | 分项工程名称 | / | ||||
| 施工单位 | 上海市机械施工有限公司 | 项目经理 | 罗伟 | ||||
| 强制性条文内容 | 执行要素 | 执行情况 | 相关资料 | ||||
| 执行标准 |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DL 5009.3-1997) | ||||||
| 4.1.2.1 打桩机在安装、拆卸及运行时,其工作现场应用标志旗绳围栏,严禁非工作人员进入,遇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工作 | 打桩机工作现场应设置围栏,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 | 桩基施工过程中设置了安全围栏,非工作人员入内 | 施工安全措施:见《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 施工安全检查记录:见《安全施工作业票》001-006 | ||||
| 六级以上大风应停止工作 | 六级以上大风已停止作业 (打桩过程中无六级以上大风天气) | ||||||
| 4.7.3 构架吊装 4.7.3.1 吊装工作开始前,应制定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并经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 制定构架吊装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措施,并经审查并批准 | 已编制了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 吊装施工方案:见《吊装作业施工方案》及审批表 施工安全措施:见《吊装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及审批表 | ||||
| 4.7.3.6 在杆根部及临时拉线未固定好之前,严禁登杆作业 | 杆根部及临时拉线未固定好之前,严禁登杆作业 | 无 | 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作业票:/ | ||||
| 4.7.3.8 横梁就位时,构架上的施工人员严禁站在节点顶上,横梁就位后,应及时固定 | 横梁就位时,节点顶上严禁站人 | / | 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作业票:/ | ||||
| 横梁就位后及时固定 | / | ||||||
| 4.7.3.9 在杆根没有固定好之前及二次灌浆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时,不得拆除临时拉线 | 杆根没有固定好之前及二次灌浆混凝土未达到规定的强度时,不得拆除临时拉线 | / | 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施工作业票:/ | ||||
项目部质检员(安全员): 年 月 日 | 专业监理工程师: 年 月 日 | ||||||
1.本表适用于分部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之用。
2.强条执行表的编号应该与执行计划中的编号相互对应,强制性条文编号原则同检验批的原则。
3.表中“4.1.2.1”,应在《安全文明施工实施细则》中编制打桩机安装、拆卸及运行时的安全围护要求,并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注明;
4.表中“4.7.3”,构架吊装前应编制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总工程师审批;
5.表中“4.7.3.6”,在构架吊装安全技术措施中应编制杆根部及临时拉线未固定好之前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注明;
6.表中“4.7.3.8”,在构架吊装安全技术措施中应编制横梁就位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注明;
7.表中“4.7.3.9”,在构架吊装安全技术措施中应编制拆除临时拉线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安全施工作业票》中注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