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好贫困家庭幼儿资助工作,是坚持党提出的"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根本要求的具体体现;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要保证;是为维护幼儿园乃至社会稳定,增强幼儿对党和国家热爱之情,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的重大措施。解决好幼儿园贫困家庭幼儿的经济困难问题是我国的责任,它直接关系到我国教育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学校乃至社会的稳定,直接关系到教育收费制度改革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公民机会均等地接受教育的权利。现将2019年秋我校的幼儿资助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19年秋季,我园共有幼儿130人,接受国家专项救助资金的幼儿26人,共计提供救助资金10400元。
二、主要做法
1、宣传资助。
在园内、班级宣传相关资助,真正做到每个家长每个孩子都了解国家。
2、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资助工作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校长任组长、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学前教育阶段资助,体现资助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的幼儿不受经济影响,完成学业。
3、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学前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孤儿(含艾滋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2)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3)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4)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7)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8)双下岗职工家庭子女,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的子女。
3、资助对象认定程序。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交村委会和镇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定远县教育资助汇总表》上报。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由银行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
4、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三、材料及系统维护情况我园响应上级单位要求积极开展幼儿资助工作,按时按量完成材料报送及系统维护工作。在材料收集方面做的比较细致,做到一生一档,并积极的录入系统,做到系统与实际同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