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适用范围
本技术要求适用于*工程招标及现场施工指导。
2依 据
2.1除另有注明外,本工程须符合设计、图纸和相关国家、地方及行业标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
《实木复合地板》(GB/T 18103—2000)
《人造板及饰面人造板理化性能试验方法》(GB/T 17657—1999)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002年版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GB50300-2001)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50210-2001)
《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 (GB50327-2001)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6-2002)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2)
《地板铺设面层验收规范》(WB/T1016—2002)
《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检验规范》(WB/T1017—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9-2002)
《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GB18580)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50222-95)
建筑内部装修防火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354-2005)
工程所在地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
2.2若供方对以下要求有任何疑义,应立即向采购方提出,由采购方做最终决定,否则视为接受。
3材料及配件要求
3.1尺寸:总厚度为12mm(0.6mm木皮)和15mm(0.6mm木皮),长度和宽度以招标确定的样板为准。
3.2木材概述
全部木材须是一级进口好材,完全干燥,彻底风干,方楞模锯,无树汁.环裂.缺边.松节.死节或超过25mm 直径以上木节及其他弊病木材。
3.3基材
基材采用九层胶合板,选用东南亚柳桉硬杂木,气干密度0.68g/cm3以上。
3.4粘结剂
所有粘结剂必须符合E0级环保要求。用进口胶(瑞典的“卡斯科”环保胶、芬兰“太尔”环保胶)粘合面层,需出具应用本项目相关采购证明。
3.5油漆
采用UV辊涂耐磨漆。底漆和面漆使用同一品牌的油漆。油漆品牌选用为德国“坚弗”牌或其他进口品牌。需出具应用本项目相关采购证明。
3.6含水率
东北、华北地区、地热地板的含水率在8%-10%,普通地板的含水率应在9%-12%,偏差≤±2.0。
3.7辅材要求
踢脚板:踢脚线基材为中密度纤维板(MDF),外侧包覆与地板相同颜色的PVC饰面膜;踢角线可以拆卸。踢脚板样式如下图:
扣条:1、高分子材质-摩尔斯扣条,应该满足在地板有效寿命期内不发生褪色、脱落、起翘现象。2、同实木复合地板色的实木扣条,满足在地板有效寿命期内不发生褪色、脱落、起翘现象。
收口条:高分子材质或铝合金材质。
地垫:专用地垫,防潮好,弹性高。
所有辅材安装前须得到甲方确认。
3.8表层木皮外观质量标准
| 名称 | 项目 | 表面 | 背面 | |
| 装饰性 | 美感 | 材质细致均匀、色泽清晰、木纹美观 | 不限 | |
| 配板与拼花 | 纹理应按一定规律排列,色差小,拼缝与板边近手平行 | |||
| 活节 | 最大单个直径,mm | 不允许 | 不限 | |
| 死节 | 最大单个直径,mm | 不允许 | 50mm | |
| 孔洞(含虫孔) | 最大单个直径,mm | 不允许 | 15mm,需修补 | |
| 夹皮 | 最大单个直径,mm | 不允许 | 不限 | |
| 树脂囊和树脂道 | 最大单个直径,mm | 不允许 | 不限 | |
| 腐朽 | 不超过板面积,% | 不允许 | 允许有初腐,但该部分不会剥落,也不能捩民粉末。 | |
| 变色 | 不超过板面积,% | 不允许 | 不限 | |
| 裂缝 | 最大单个宽度,mm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 离缝 | 横拼 | 最大单个宽度,mm | 0.1,最大单个长度不超过板长的5% | 不限 |
| 纵拼 | 最大单个宽度,mm | 0.1 | 不限 | |
| 叠层 | 最大单个宽度,mm | 不允许 | 不限 | |
| 鼓泡、分层 | —— | 不允许 | 不允许 | |
| 凹陷、压痕、鼓包 | 最大单个面积 | 不允许 | 不限 | |
| 补条、补片 | —— | 不允许 | 不限 | |
| 毛刺沟痕 | 不超过板面积,% | 不允许 | 不限 | |
| 透胶,板面污染 | —— | 不允许 | 不限 | |
| 砂透 | —— | 不允许 | 不限 | |
| 刀痕、划痕 | —— | 不允许 | 不限 | |
| 木材异常结构 | —— | 不允许 | 不限 | |
| 边角缺损 | —— | 不允许 | 长边缺损不超过地板长度的30%,且宽度不超过5mm,端边缺损不超过地板宽度的20%,且宽度不超过5mm | |
| 缺漆、堆漆 | 不允许 | |||
3.9.1包装
产品入库时应按树种、规格、批号、等级、数量用聚乙烯吹塑薄膜密封后装入硬纸板箱内或装入包装袋内,同时装入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外用聚乙烯或聚丙烯塑料打扎带捆扎。
3.9.2标志
产品包装箱或包装袋外表应印有或贴有清晰且不易脱落的标志,用中文注明生产厂名、厂址、执行标准号、产品名称、规格、木材名称、等级、数量和批次号等标志。
3.9.3运输和贮存
产品在运输和贮存过程中应平整堆放,防止污损、潮湿、雨淋,防晒、防水、防火、防虫蛀。
4材料进场验收
4.1承包商项目经理及现场技术人员应至少在内装开始时就指派专业人员就木地板铺设方案进行确认并向甲方、总包单位做施工工艺协商及施工准备;正式施工前7天进场查看施工条件(如基面处理),并进行施工准备;材料应至少在正式安装前二天进场并统一堆放于预定位置。
4.2木地板成品进场时包装保护应完好无损,并至少按1%比例且不少于4块对分批进场成品进行拆除外包装进行抽检。检查内容包含成品包装要求、制作工艺、表面质量、数量、规格等是否符合设计、招标要求,发现不合格应立即退场整改。抽检后应恢复成品外包装。
4.3材料进场抽样检验要求
| 部品名称 | 主要原材料/构配件 | 重点关注检测项 | 国家标准/检验依据 | 见证送检检验批(类别) |
| 地板 | 地板/踢脚线 | 甲醛释放量(干燥法,≤0.5 mg/l) | 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版)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GB/T18103-2000《实木复合地板》 GB/T18102-2000《浸渍纸层压木质地板》 | 以项目标段为单位,板材使用面积大于500m2时,应对其饰面板材料的游离甲醛含量或游离甲醛释放量进行见证抽样送检1次。 |
| 含水率 耐磨性 | 每年每家供应商抽检2次,至少1次(集团采购管理部随机授权给某项目管理责任部门执行) | |||
| 毛地板 | 甲醛释放量 | GB 50325-2001《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2006版)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 | 每年每家供应商抽检2次,至少1次(集团采购管理部随机授权给某项目管理责任部门执行) | |
| 地板胶 | VOCs,苯 | JC/T636-1996《木地板胶粘剂》 GB18583-2008《室内装饰装修材料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 | 每年每家供应商抽检2次,至少1次(集团采购管理部随机授权给某项目管理责任部门执行) |
a)表面平整,油漆涂刷光泽、漆膜丰满均匀,有无针粒状,有无压痕,刨痕。
b)表明材质无明显缺陷。木地板表面无腐朽、死节、节孔、虫孔、裂缝、夹皮等缺陷。
c)周边榫、槽完整。
d)产品的规格尺寸公差长、宽、厚与产品介绍相同;
e)抽查多块地板,在平整的玻璃台面或地面进行拼装,观其结合松紧程度,并摸其表面是否平整。
4.5除上述验收内容外,进场材料必须与木地板供方提供的投标样板进行对比,保证两者相符才允许进场。
4.6内在质量检测
现场随机抽检报告达到以下要求:
| 检验项目 | 单位 | 优等 | 一等 | 合格 | 万科标准 |
| 浸渍剥离 | —— | 每一边的任一胶层开胶的累计长度不超过该层长度的1/3(3mm以下不计) | |||
| 静曲强度 | Mpa | ≥30 | |||
| 弹性模量 | Mpa | ≥4000 | |||
| 含水量 | % | 5~14 | 东北、华北地区、地热地板的含水率在8%-10%,普通地板的含水率应在9%-12%,偏差≤±2.0。 | ||
| 表面耐磨 | g/100r | ≤0.08,且漆膜未磨透 | ≤0.15,且漆膜未磨透 | ≤0.10,且漆膜未磨透 | |
| 漆模附着力 | 割痕及割痕交叉处允许有微量剥落 | ||||
| 表面耐污染 | —— | 无污染痕迹 | |||
| 甲醛释放量 | mg/l | 干燥法,E1级,且≤1.5 | 干燥法,E0级≤0.5 | ||
5安装要求
5.1整体要求
木地板铺设的方向应顺着光照的方向。
木地板铺设方式宜采用工字形或自由式铺设。
室内严禁在基层使用有严重污染物质,如沥青、苯酚等。
基层必须干燥,可用塑料薄膜法测定地面湿度:将1m2铺在水泥地面上24h,周围用胶带粘牢。当薄膜内侧积水滴或地面变黑证明湿度过高,不能施工。
地板铺装前必须将地板开箱置放于施工部位不少于24小时,以适应用户居室室内外的温度、湿度差异。
地板安装进场前1个月,地板安装单位须进场与土建单位进行工作面交接验收,并办理工作面交接手续。
防潮纸必须与踢脚板上口平齐。
若在楼房底层铺设,宜作环保型聚氨脂或JS涂料防水层处理,并且在墙边还要返上200~300mm,高于踢脚板(按甲方要求)。
大面铺装前必须进行预铺,万科确认后方可大面铺贴。
所用辅材必须符合环保要求,所有做法均需安装防潮珍珠棉。
5.2铺设方法1--悬浮法
悬浮式铺设木地板面层幅面每边长度最大不能超过8m,相邻地板应留伸缩缝,做过桥连结处理。
找平层上铺一层防潮珍珠棉垫层3mm,注意珍珠棉铺设方向与地板相垂直。
先在墙角处安放好第一块板的位置,凹槽对墙,用木楔块留出10~14mm(面积较大时缝隙尺寸取较大值)伸缩缝。
靠墙的一行安装到最后一块板时,取一整板,与前一块榫头相对平行放置,靠墙端留10mm划线后锯下,安装到行尾,若剩余板料长于40cm,可用于下一行首,小于40cm则应舍弃。
从第二行开始榫槽内应均匀涂上地板专用胶水,当地板装上后,用湿布或塑料刮刀及时将溢出的胶水除去,并用锤子与木楦将地板轻轻敲紧。(最好不用胶水)
装完前两行后,及时用绳子或尺子校准,在整个过程中拉线检查所铺地板的平直度,安装时随铺随检查,在试铺时应观察板面高度差与缝隙,随时进行调整,检查合格后才能施胶安装,头两行地板块装好后,过2h,等胶硬化、固定后再装剩下的。
装到最后一行时,地板要通过测量其宽度进行切割并保证5厘米的宽度,先放好木楦块,用专用紧固件将地板挤入,安装完待2小时后撤出木楦。
安装中如遇楼梯、柱子、管道或其他突出地面的硬立面时,需在地板上开出孔洞,要预留10mm空隙,并锯切成45度角。必须把地板块间的短接头互相错开至少200mm。
5.3铺设方法2—龙骨法
先铺设地龙骨,再铺设地板。
龙骨:龙骨大小为40*28mm,龙骨间距227mm,垂直于地板铺设方向排列,走道部分应当局部增加加密,M10美固钉间距40固定。龙骨端头离墙8-10mm,龙骨应经涂刷防腐剂处理(并符合环保指标)。
5.4踢脚线安装
安装时地板伸缩缝间隙在8~10mm内,安装踢脚线,须把伸缩缝盖住。
6成品质量验收要求
6.1成品保护
6.2验收要求
目测检查木地板表面应洁净、平整光滑、无创痕、毛刺、图案清晰美观,油膜面层颜色一致。
铺装方向正确,层面接缝严密,拼缝平直方正,接头位置错开。
踢脚板铺设接缝严密,表面光滑,高度及出墙厚度一致。
各种木质板面层与基层铺钉必须牢固无松动(或粘牢固),粘贴使用的胶必须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空鼓面积不大于单块板面的1/10,且每间不超过抽查总数的3%。
用2米靠尺检查,地面平整度误差小于3毫米,缝隙宽度小于0.3毫米,踢脚板上口平直度误差小于3毫米,拼缝平直度误差小于2毫米。
6.3木地板铺设面层尺寸允许安装偏差
| 检测项目 | 允许偏差(mm) | 测量方法 | |
| 地板 | 表面平整度 | ≤2.0mm | 2米靠尺测量 |
| 地板水平度 | ≤10mm | 使用激光扫平仪,在实测房间内打出一条水平基准线。同一实测区地面的四个角距地脚边线30CM以内各选取1点,在地面几何中心位选取1点,分别测量出地板与水平基准线之间的5个垂直距离。以最低点为基准点,计算另外四点与最低点之间的偏差,最大偏差值≤15mm时,5个偏差值(基准点偏差值以0计)的实际值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最大偏差值﹥15mm时,5个偏差值均按最大偏差值计,作为判断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5个计算点。 | |
| 缝隙宽度(强化复合地板不测) | ≤0.5mm(拼花0.2,松木1.0) | 每一功能房间木地板地面都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目测选取2条疑似高低差最大的地板条接缝,分别用钢尺紧靠相邻两地板条跨过接缝,以0.5mm厚度的钢塞片插入钢尺与地板条之间的缝隙;如能插入,则该测量点不合格;反之则该测量点合格。不合格点均按0.6MM记录,合格点均按0.4MM记录。2个实测值均作为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2个计算点。 | |
| 地板接缝高低(强化复合地板不测) | ≤0.5mm | 每一功能房间木地板地面都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目测选取2条疑似高低差最大的地板条接缝;分别用钢塞片插入钢尺与地板条之间的缝隙;如能插入,则该测量点不合格;反之则该测量点合格。2个实测值均作为计算点。不合格点均按规范标准加0.1MM记录,合格点均按规范标准减0.1MM记录。 | |
| 踢脚线与面层间的缝隙 | ≤1.0mm | 每一个连续的踢脚线直线段,作为一个实测区。在同一实测区内目测选取2个疑似最大缝隙的部位,以1mm厚度的钢塞片逐次插入2个缝隙,取偏差最大值作为1个计算点。不合格点均按1.1MM记录,合格点均按0.9MM记录。 | |
| 踢脚线上口平直度 | ≤3mm | 每一功能房间木地板的任意一边踢脚线都可以作为1个实测区。在同一边踢脚线上任意选取2-3个点,具体原则为:踢脚线长度小于3米时,在两端选2个点;其大于3米时,在中间增加1个点。选取2或3个实测值与水平基准线之间极差值,作为该实测指标合格率的1个计算点。 |
保修期:保修期自业主集中交付之日起一个月后开始计算,分批交付的,分批计算,保修期为二年。在地板保修期内,凡属采购方正常使用情况下,出现下述质量问题的,由木地板供方履行保修义务。
6.5保修期允许偏差
木地板保修期内面层尺寸允许偏差表及检测方法
| 项 目 | 允 许 偏 差 |
| 平整度 | ≤3 |
| 拼接高度差 | ≤0.5 |
| 拼接缝隙宽度 | ≤0.8 |
尺寸允许落差≤1.2mm/块,检测超标地板由供方局部更换。
6.7起拱
应按6.5检验,超标者,应待地面基层干燥后,用原来地板铺设,局部修复后应保证在6.3规定的尺寸允许偏差范围内。
6.8蓝变(黑变)
按面积计算:每块≤10%,超标地板应由供方更换。
6.9虫蛀
发现虫蛀应更换地板,若个别地板尚未连片虫蛀,由供方负责免费更换地板。
6.10开裂(含端裂、板面裂)
开裂宽≤0.3mm,开裂长≤地板长的4%,超标地板由供方更换。
6.11漆面质量
鼓泡、麻点、龟裂、皱皮等,按板面面积≤5%,超标地板由供方局部更换。
6.12卷边
接缝边上翘≤0.25 mm,超标地板由供方局部更换。
6.13分层
实木复合地板不允许分层,出现分层由供方更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