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检测依据:
《中空玻璃》 GB/T11944-2002
2.检验规则:
①外观为全数检验。
②规格尺寸按每一批次、品种、规格随机分别抽取5%且不得不少于3块,低于3块全检。
3.技术指标:
①中空玻璃的长度即宽度允许偏差见表:
| 长(宽)度L | 允许偏差(mm) |
| L<1000 | ±1 |
| 1000≤L<2000 | ±2 |
| L≥2000 | ±2.5 |
| 公称厚度(㎜) | 允许偏差(mm) |
| t<17 | ±1 |
| 17≤t<22 | ±1.5 |
| t≥22 | ±2.0 |
| 注:中空玻璃的公称厚度为玻璃原片的公称厚度与间隔层厚度之和。 | |
④中空玻璃胶层厚度采用双道密封,密封胶外层厚度为5㎜~7㎜。
⑤中空玻璃在外观上不得有妨碍透视的污迹,夹杂物及密封胶飞溅现象。
⑥中空玻璃采用低辐射镀膜玻璃时,镀膜面朝里,低辐射玻璃放置在外侧。
⑦中空玻璃采用的铝格条不得有毛刺,并且四角的塑料插件必须密封胶进行密封不得有间隙。
⑧中空玻璃上需贴有完整的标签,标签内容包括产品名称、订单号、门窗代号、规格、数量、厂家名称、生产日期等。
4.判定:
①产品检验随机抽检5%且不少于3块(尺寸偏差);外观质量为全数检验;发现其中有一块不合格,应加倍抽检,其中若发现仍有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产品不合格,通知采购由采购与供应商协商解决。
5.检验方法:
①中空玻璃外观质量采用目测检验。
②中空玻璃长、宽、对角线和胶层厚度用钢卷尺测量。
③中空玻璃厚度用符合GB/T1216规定的精度为0.01mm的外径千分尺测量。
本制度自2018年3月14日起执行,之前的中空玻璃检验标准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调整后审批通过的文件为准。
| 有 效 期: | □永久 □长期(默认两年) □短期:截止 2018年 12 月 31 日前 | ||
| 编制: | 生产总监: | ||
| 生产总经理: | 总裁: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