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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

来源:动视网 责编:小OO 时间:2025-09-25 16:3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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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

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六年一月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工程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建设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工程建设管理总目标: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优质服务等管理监督工作。本制度适用公司公司一二分厂新建项目、改造工程及零星维简工程。公司对工程建设管理实行“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统一计划、逐项考核”的管理原则。工程在实施前应进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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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六年一月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工程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建设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工程建设管理总目标: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优质服务等管理监督工作。本制度适用公司公司一二分厂新建项目、改造工程及零星维简工程。公司对工程建设管理实行“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统一计划、逐项考核”的管理原则。工程在实施前应进行合
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

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

总   则

    为加强我公司工程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建设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工程建设管理总目标: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优质服务等管理监督工作。

    本制度适用公司公司一二分厂新建项目、改造工程及零星维简工程。

    公司对工程建设管理实行“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统一计划、逐项考核”的管理原则。

    工程在实施前应进行合法性、可行性判定,综合比较,选择最佳方案。

第一章 工程管理部门及职责

一、工程管理部门

工程部为我公司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工程部在公司公司领导层的决策下开展工作,对公司一二分厂的工程建设项目实施统一管理。工程部为工程建设管理的第一负责人。

二、工程部管理职责

1、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地方及集团公司有关工程建设的和法律法规,按照基建程序办事,执行工程建设管理制度;

2、统计上报集团公司年度工程建设项目资金计划;

3、按照各分厂(单位)OA审批的工程维修申请单安排施工;

4、审查设计、监理、施工单位的资质、营业执照,确保其符合工程建设要求;

5、负责工程项目设计、监理及施工单位议标和商务谈判;

6、负责组织审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图会审及查验技术交底;

7、负责工程的预算的审核;

8、负责工程建设合同的签订、管理及执行;

9、负责工程的质量、进度及安全监管;

10、负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协调管理工作;

11、审查工程签证、工程结算中的工程量审核;

12、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审查竣工资料; 

13、督促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结算;

14、负责工程结算审核或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造价审核。

第二章  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节 设计方案(施工图)会审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设计施工图审查工作,提高工程施工图设计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图)审查管理。

3、职责

3.1设计单位或工程部负责设计方案的编制。

3.2工程部负责组织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设计方案(施工图)会审,并做好会审纪要。

3.3工程部负责施工方案或施工图的介绍。

4、工作程序

4.1工程部负责将工程设计方案及图纸分发给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公司公司各相关单位及部门。

4.2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公司公司相关单位对图纸熟悉后,工程部组织会审。

4.3各单位提出设计方案及设计图纸建议及意见。

4.4工程部根据各单位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出会议纪要并存档。

4.5设计单位按照会议纪要进行设计变更。

4.6施工单位按照最终审定方案或施工图施工。

第二节 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加强对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管理,控制工程质量及造价。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的管理。

3、职责

3.1设计单位负责出具工程设计变更和对施工变更的设计审批。

3.2工程部及使用单位负责对现场施工变更方案的确认,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3.3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并监管实施情况。

3.4预结算人员负责对建设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所发生的费用进行核定。

3.5施工单位根据变更内容,经甲方和设计单位审核同意后施工。

4、工程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定义

4.1设计变更:是施工图设计完成后,在施工前或施工过程中对施工图内容的调整,是施工图的进一步完善。分为一般设计变更和重大设计变更。

4.2一般设计变更:不涉及设备参数等功能性、安全性的设计变更,或单项变更增加造价在1万元以内的工程变更。

4.3重大设计变更:涉及设备参数等功能性、安全性的设计变更,或单项变更增加造价在1万元以上(含)的工程变更。

4.4施工变更:在施工过程中遇障碍物等出现的变更。

5、工作程序

5.1设计变更、施工变更

5.1.1对设计需求变更、施工图设计缺陷、施工图设计与现场实际不符的变更,由设计单位下达设计变更通知单。

5.1.2在施工过程中对原施工图提出的方案变更、施工与图样要求不符的变更、现场施工与规范标准要求不符的变更,由施工单位提出变更需求,经监理、工程部确认。材料代用变更,由工程项目部提出变更需求,经施工单位确认,上述变更提交设计单位审核后实施。

5.2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造成工程合同价款增减的,由预结算员进行造价计算。

5.2.1因变更导致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并做好工期签证。

5.2.2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作为工程结算和审计的依据。

5.3工程变更均以书面为准,如遇意外情况来不及以书面的形式进行变更时,必须在变更后的48小时内补办有关书面资料。

5.4工程变更资料,由工程部负责送发各相关部门。

6、罚则

6.1所有违反设计变更、施工变更不予结算;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不合理工程变更,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6.2对施工单位:违反设计变更、施工变更造成10000元以下,一次处以3-5倍罚款,二次则予以清退。违规设计变更、施工变更造成10000元以上,一次处以5-10倍罚款,并清退。

6.3对直接责任人:违反设计变更、施工变更造成10000元以下,一次扣发全年奖金,二次予以开除;违反设计变更、施工变更和工程签证造成10000元以上,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节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会审流程

1、目的

为加强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管理,保证施工质量,保障施工安全,降低工程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管理。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

3.2监理单位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

3.3工程部负责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批。

4、工作程序

4.1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编写人员应熟悉设计文件、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合同文件,并掌握与工程有关的现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达到切合实际、先进科学、经济合理、指导性强的要求。

4.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依据下列资料编制:

(1)国家、地方和行业的有关现行标准、规范、规程;

(2)设计文件和图纸;

(3)现场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

(4)物资供应及机械设备具有的施工能力;

(5)施工技术方案;

(6)成熟的或经论证并经批准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

4.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按以下格式编写:

第1章  编制依据

第2章  概述

第3章  项目管理方针、目标、指标

3.1承诺

3.2管理方针

3.3项目管理目标、指标

第4章  施工总体部署

4.1  施工总平面布置及临时设施

4.2  资源配置及进度计划

4.2.1  组织机构图

4.2.2  管理体系图

4.2.3  职能分配及职责

4.2.4  各类人员配备表

4.2.5  主要机械设备配备表

4.2.6  主要材料使用及供应计划

4.2.7  劳动力需求计划

4.2.8 施工进度计划

第5章  主要工程项目施工工艺和方法

5.1  主要施工工艺和方法

5.2  关键工序、特殊工序施工控制

第6章  施工质量控制

6.1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划分

6.2  材料进场验收

6.3  单位、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6.4  分项工程(工序)检验和试验计划

第7章 安全施工保证措施

第8章 文明施工保证措施

4.4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编制必须经编制单位技术负责人的批准后方可报审。

4.5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工作由工程部负责。

(1)工程项目委托监理的,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监理单位和工程部共同负责审批;

(2)工程项目未委托监理的,该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审批由工程部负责审批;

(3)审批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权限: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工程部审批。

(4)在收到报批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后应及时审查,并提出书面的批复意见;对于施工时间紧急或技术上特殊的工程项目,可由审批单位组织有关人员到施工现场就地审批。

4.6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不得任意修改。若工程有重大变更,或者施工工期、关键施工方案、主要施工设备等发生重大变化,需修改原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时,施工方应立即以书面形式报告工程部,并重新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应变动的部分,报工程部审批。

4.7经过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应分发到工程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

4.8工程部及时了解和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批复意见的执行情况。

第四节 工程建设合同(协议)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工程建设合同(协议)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行有检查,以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公司范围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大修理及其他一般维检工程项目合同(协议)的签订。

三、一般规定

1、对外签订的工程建设合同都必须遵守国家《合同法》、《建筑法》,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工程建设合同时谋取私利。

2、签订合同应贯彻“诚实信用、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3、订立合同前应审查合同主体与审查合格的中标组织或个人是否一致,不得与非中标人或组织订立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工程合同。

四、工程合同内容要求

1、工程项目采用招标方式的,合同的内容应当与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相一致。

2、合同的内容应与合同商务与技术谈判会议纪要一致。

3、合同应包括标的、数量、质量、价款、付款方式、履行的方式、地点和期限、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式等基本条款。

4、工程施工合同还应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周期、开工时间、竣工时间、工程造价、材料和设备供应责任、结算、竣工验收、质量保修范围和质量保证期及双方相互协作等条款。

5、合同应注明合同变更、解除的条件。

6、合同签约地点定为山西长治。

五、工程施工合同审批程序

合同经办人或施工单位拟定合同→公司公司法律顾问审核修改→部门负责人审核→部门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分管副总签订合同→OA审批公示→办公室盖章。

六、合同的履行

1、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工程部及工程项目使用单位应派专人对合同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监督施工单位合同履行情况,并及时汇报工程部及分管领导。

2、对方当事人涉嫌合同诈骗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

七、工程合同的日常管理

1、工程部在职能范围内签署的所有工程项目建设合同(包括工程设备材料订购、施工、监理、检测、评价、赔偿等)均应在本部门建档保存。

2、单项工程合同,一式六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二份。

3、工程合同要分门别类加以保管,一般合同保存15年,重要合同永久保存。

八、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第五节 工程技术(设计)交底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确保工程项目施工的顺利进行,详细的了解设计意图以及解决施工现场与设计图纸之间的问题,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项目的技术交底管理。

3、职责

3.1工程部负责组织公司公司相关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技术交底。

3.2设计单位负责工程负责设计方面技术交底。

3.3安全技术部负责给出技术交底中的安全意见。

3.4其他部门根据各部门负责职能给出各自意见。

4、工作程序

4.1工程技术交底是施工前的一项重要工作,须在工程施工前进行。

4.2工程设计技术交底由工程部负责组织进行,公司公司相关部门、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单位参加。

4.3相关单位在领取施工设计图纸后须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并到施工现场进行实地踏勘,记录好各类问题以备现场交底时及时解决。

4.4工程技术交底时,该项目的设计人员必须将工程的设计理念、重点、难点作详细介绍,同时对相关单位的问题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4.5工程技术交底的内容以及会审记录须形成书面文件,由交底人员签字后生效,同时送发各单位实施。

5、罚则

    任何有关人员如违反工程交底相关规定,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进行考核。

第六节 工程现场签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工程现场签证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我公司工程现场签证管理。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提出工程现场签证。

3.2 监理单位负责对工程现场签证工程量的合理性、真实性进行检查、核实,并监管实施情况。

3.3工程部及使用单位负责核实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工程量,做好工程现场签证审查工作。

3.4预结算人员负责对工程现场签证的费用进行核定。

4、工程现场签证定义  

工程现场签证是指在施工现场由工程部、使用单位、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负责人共同签署的,用以证实施工活动中某些特殊情况的一种书面手续,是作为工程竣工结算调整的重要依据。

5、现场签证的范围

现场签证的内容必须是现场实际发生的,并且不在施工图和合同内或超出了按正常施工条件下正常施工工艺能完成的工作内容。

6、现场签证的及时性

现场签证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必须标明事情发生的时间,发生现场签证必须即时办理。

7、现场签证的准确性

7.1工程现场签证的内容必须文字表达清楚,数量、单位、工程量必须按实际发生情况进行计量,数字计量准确,必须与现场实际情况相符合。

7.2签证内容必要时以示意图表达或现场取证(照相、摄像)的相片作为签证的附件,工程量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共同审核确认。

7.3因设计变更引起的工程量变化,工程变更、设计变更须作为签证的正式附件。

8、工程现场签证的有效性

工程现场签证必须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工程部及使用单位)共同签署,方可生效。

9、工程现场签证办理的工作程序

9.1工程发生现场签证时,施工单位必须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时报告,共同到现场进行勘查确认后办理。

9.2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三方确认是否属于签证范围。

9.3施工单位填写签证表,必须准确反映工程地点、工程内容、签证时间以及工程量。

9.4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必须对现场实际情况作认真、详实记录,并与施工方、监理方对相关工程量进行实测实量,必要时并进行现场照相、摄像。

9.5工程签证需在工程现场进行,签证内容经监理工程师及现场代表审核后,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签字盖章确认。

9.6工程签证原件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存一份。

9.7对定额或清单不能确定单价或总价的工程签证,由工程部同监理工程师组织同施工单位进行商务谈判,工程分管领导列席,明确签证内容及结算费用,形成会议纪要后实施。

10、现场签证的权限及监督

10.1工程部对现场代表和现场签证的准确性进行监督。

10.2不符合实际的现场签证一经发现,公司将追究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现场签证人员的责任。

11、罚则

11.1所有违规工程签证不予结算,由于工作失误造成的工程签证,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1.2对施工单位:违规工程签证造成10000元以下,一次处以3-5倍罚款,二次则予以清退。违规工程签证造成10000元以上,一次处以5-10倍罚款,并清退。

11.3对直接责任人:违规工程签证造成10000元以下,一次留用察看并扣发全年奖金,二次予以开除;违规工程签证造成10000元以上,予以开除。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节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为加强公司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全面、完整地收集工程档案资料,保证工程档案的真实和安全,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以及国家建设工程档案工作的方针、和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做好工程档案归档建档工作。

3、档案资料的收集范围:工程设计,设计变更(修改)图纸,工程预算,相关会议纪要,工程施工合同、协议,工程施工任务单,现场签证资料,工程结算资料,隐蔽工程记录,竣工图等文件资料。

4、工程档案资料由工程部负责收集整理、归档,各类资料的经办人都应主动将原件资料交工程部资料室存档。所提交的各类工程资料应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

5、工程部对所有技术档案进行分类、编目、登记、统计,根据一定的分类方法编制档案查阅目录,做到定位存放,妥善保管,方便利用。

6、保持档案室内整洁、卫生,文件柜摆放合理,档案盒排列有序,让人一目了然。经常保持室内清洁通风,注意防尘、防火、防水、防潮、防晒和防盗。防止档案被虫蛀、鼠咬、霉烂等。如有破损或变质的档案,管理人员要及时修补和复制。

7、做好工程档案资料的更新工作,随着工程资料的不断积累、补充,应当及时、准确地进行归档整理,维护工程档案的完整、系统、准确和安全,以便及时准确地提供利用。

8、凡本公司技术人员、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借阅工程档案,借阅人填写文件借阅登记表,方可使用。用后按期归还,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无问题办理归还手续。

9、借阅者应保持档案的完整、安全、整洁,不得转借、拆散、涂改、抽换和丢失。借、还双方应共同清点份数、页数,并检查完整情况,做到认真负责。如发现问题或有损坏者根据实际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一定的经济惩罚。

第八节 工程例会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质量、安全及进度的管理,有效控制项目投资计划,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特定工程项目的工程例会。

3、 职责

3.1工程部负责主持工程例会。

3.2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参加工程例会。

4、工作程序

4.1工程例会由工程部每周五定期主持召开,如不能召开另行通知。

4.2除定期的工程例会外,工程部可根据工程实际需要召开专题例会,解决工程中存在的问题。

4.3严格会议制度,相关人员不得无故缺席会议,参加人员必须准时到会,并做好必要准备。

4.4参加对象

(1)建设方:现场负责人员及其他技术、管理人员;

(2)监理方:监理工程师;

(3)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工程技术员;

(4)其他相关单位:负责人(或委派他人)。

4.5例会内容:

4.5.1施工单位汇报内容:

(1)总结前阶段工程进度、质量控制、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2)汇报下一阶段工程计划安排。

(3)施工中遇到的问题和下阶段可能遇到的问题。

(4)需要建设单位、监理或其他单位协调解决的问题。

4.5.2监理单位汇报内容:

(1)前一阶段工程各个工程项目的工程进展情况。

(2)总结前一阶段工程的质量控制情况、安全及文明施工情况。

(3)对各个工程项目前一阶段的工程控制情况从进度、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方面作出考核结论。

(4)对工程进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汇总,提出合理化建议及整改意见。

(5)对工程的下一步计划情况进行分析。

4.6例会每个单位提出的问题或优化建议在会议上必须经过讨论作出明确结论;对需要再次讨论的问题,在会议纪要上明确最终解决日期。

4.7、每次例会由工程部记录人员做好会议记录及参加人员签字工作,并于会后将会议纪要送达相关领导和部门及归档保存。

第九节 成品保护制度

1、工程完工后,成立由施工单位负责人任组长,技术员、质量员及有关人员组成的成品保护小组,负责成品交付前对成品工程的防护管理工作。

2、施工单位设专职成品保护员做好现场成品的保护任务。  

3、各工点部位成品保护进行分工保护,责任到人。

4、对现场施工人员进行成品保护教育,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制定严格的奖罚制度。

    5、针对被保护对象的特点,采取各种防护措施。如:防护、包裹、覆盖、封闭等等。

6、半成品归置于个适当、安全、方便的堆放场所,按照产品外包装的说明要求堆放。为了加强工程的产品保护及现场防盗,派专人负责此工作。

7、根据工程实际进度控制半成品的进场时间,制定产品到场后的收发保管制度。

    8、对较大型成品的水平搬运和垂直运输工作,应编制搬运方案。

9、完工交付前,保护人员要对所完工工程进行全面、仔细的组织检查,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后要随时组织检查,对出现的工程缺陷要登记清楚,分析原因及时向工程部上报缺陷数量、缺陷范围、缺陷责任及原因等,并立即组织修复;修复须符合规范要求并报相关部门重新组织验收。

10、施工单位每月组织一次半成品、成品保护检查,检查成品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11、凡因施工单位未能有效组织产品保护或保护不到位造成的成品破坏,工程部根据损坏情况进行处罚。

第十节 质量事故报告制度

1、凡因设计错误、测量错误、违章指挥、违章操作或不按设计和规范、规程要求施工,使用不合格材料、构件、半成品、成品和设备而造成工程质量低劣,强度不够,结构尺寸或建安位置错误,不符合设计要求,达不到验标标准,一般需作返工、加固处理的,均视为工程质量事故。

2、事故报告

(1)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要及时上报工程部。

(2)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对事故部位或工点应采用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救援,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

(3)工程重大质量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负责人必须在1小时内报告工程部,并在三天内由施工单位做出书面说明。

报告内容包括:

a.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工程项目。

b.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损失情况。

c.发生原因的初步分析。

d.采取的应急措施及事故控制情况。

e.处理方案及工作计划。

f.事故报告单位。

3、事故处理

工程部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详细调查核实,并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对事故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根据事故大小进行处罚。

第三章  工程招标管理规定

一、工程招标的项目的条件及原则

(一)、工程项目招标条件

1、报批下发公司年度计划的项目;

2、部室或分厂车间通过公司OA系统获批准的项目。

(二)、工程招标遵循的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2、竞争性原则

3、市场性原则

4、合理最低价中标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管理职责

1、公司公司企管中心组织成立工程招标投标领导组,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是公司招标投标活动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修定公司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程序,并对招标投标活动进行指导和监督。

2、招标投标领导小组由企管中心、政工部、计财部、信息工程部、调度中心、技术中心、检修中心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专业相关人组成,具体由公司企管中心发文公布。

3、公司招标投标领导小组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要求,确定专项评标小组成员,实施评标工作。

4、招标投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投标活动的全过程管理;会签重大招标项目合同;总结、交流招投标工作经验。

5、招标投标领导小组下设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管理办公室设在公司企管中心,负责招投标项目的备案管理工作;参与招标投标的实施及监督工作。

6、公司各部门按职能划分,分别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招标投标项目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

7、评标小组负责评审投标文件。

三、 招标范围及方式

1、招标范围:公司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工程施工等。

2、招标方式:公司内部挂网议标。

以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投标,通过综合评分原则评选候选人排名,逐一通候选人进行谈判,并最终确定的中标单位。

3、达到集团公司规定条件必须挂网招标的,须上报集团公司招标办组织招标工作:

4、因工程建设、生产管理、事故处理而来不及进行招标的项目或特定产品采购的情况,可进行直接议标。

四、 招 标

1、对拟招标的项目,工程部拟订项目的招标方案。填写项目招标方案信息公告,经过OA审批后,办理挂网公告7天以上。

2、招标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有满足招标需要的设计文件及其他技术资料;

(2)招标方案已获批准;

3、投标人达到三家及以上。

4、由公司企管中心组织开标。

五、 定标、合同签订

1、评标小组评标完成后,填写综合因素评分表。

2、按照综合评分排名确定中标候选人。

3、通常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不符合招标规定的,可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因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依次类推。

4、中标人确定后,公司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不得擅自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不得无故放弃中标项目,否则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5、在确定中标人前,公司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

六、 合同签定

1、中标单位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与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签订合同。

2、合同订立前,公司相关人员应对合同的条款、内容进行审核,防止合同风险。

3、公司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4、按照合同签订管理办法执行

5、其它规定 

(1)合同签订后中标单位不得转让中标项目;

(2)招标单位应妥善保管招标投标文件以便备查。

七、备案存档

1、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负责对招标活动的有关资料进行备案、存档。

2、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应在招标工作完成后的10个工作日内将招标投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按要求进行资料备案、存档,其期限为15年。

3、备案、存档资料应包括:项目招标备案登记表、招标方案、投标邀请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记录、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及其他与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所有文件和资料。

第四章 工程开竣验管理

第一节 工程开工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工程开工管理,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工程的开工管理。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工程开工报告编制。

3.2监理单位负责工程开工报告审核。

3.3工程部负责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4工作程序

4.1工程项目的开工实行开工报告审批制。

4.2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后,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施工计划,在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后,具备施工条件时,向监理单位、公司工程部提交开工报告。

4.3监理单位负责审核开工报告。

4.4工程部负责审批开工报告,工程部在办妥工程施工的前期相关手续方能审批开工报告。

4.5施工单位必须凭批准后的开工报告方可进行工程施工。

5、罚则

工程项目的开工管理,如违反上述规定将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进行经济考核。

第二节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1、目的

通过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工程竣工验收。

3、职责

3.1 施工单位负责工程竣工自验;

3.2 监理单位负责工程竣工预验收;

3.3 工程部组织工程竣工验收和备案管理;

3.4 工程质量验收小组负责工程竣工验收,质量验收小组组长:由工程部担任。

4、工作程序

4.1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完成工程全部设计,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达到使用要求;

工程竣工资料按规定汇编整理完毕;

工程完成自检且监理单位预验收合格。

4.2工程竣工验收的依据

4.2.1工程竣工验收应以国家现行有关标准、施工验收规范、工程承包合同、工程施工许可文件和本制度为依据;

4.2.2工程文件(包括设计说明书、施工图纸、工程变更单、施工联络单、技术交底会议纪要等);

4.2.3设备、材料质量证明文件;

4.2.4工程竣工资料、图纸。

4.3竣工验收管理程序

4.3.1竣工验收由工程质量验收小组负责组织,工程部、使用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参加。

4.3.2验收申请:施工单位按照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自验合格后,向监理提出预验收申请,监理进行预验收,合格后签署预验收意见,预验收合格后向工程部提出验收,经工程部同意后,向工程质量验收小组提出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资料送交工程部。

监理单位收到工程竣工验收单和相关附件之日起应在三个工作日内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对存在质量问题监理单位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一般在三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整改完毕后应及时再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预验收合格后签署工程竣工报验单。工程质量验收小组收到验收申请同意签收后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4.3.3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分为工程介绍、资料查验、现场查验、合议评定、签署报告五个部分。

4.3.3.1工程介绍:施工单位对工程概况、施工特点等情况进行介绍,工程监理对质量、进度、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等情况(尤其是隐蔽工程部分)进行介绍,工程部作必要补充。

4.3.3.2资料审查:工程质量验收小组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查, 施工单位应及时解答竣工资料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询问和记录。竣工资料审查应全面检查提供资料是否与资料清单相符,材料设备质保书是否齐全有效,验收小组根据会议意见,整理并形成竣工资料审查意见,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在资料审查中发现不符合要求时,验收小组组长通知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整改完毕后及时重新组织验收。

a现场检查:工程验收小组成员必须按照施工方案及图纸及使用情况,根据各自的职责和分工,对竣工工程进行全面检查,采取外观检查、实际测量等手段,对工程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做好记录。

b验收小组对现场检查的结果应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成员及施工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4.3.3.3合议评定:现场查验结束后,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组长召集验收成员对施工质量、安全、资料等进行工程综合评议。

4.3.3.4签署报告: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工程质量验收小组组长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如果验收不合格,验收小组填写《工程不合格报告单》,由工程部、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并经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重新组织验收。

4.3.3.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工程项目应及时办理工程移交。

4.3.4竣工资料存档。

验收合格的工程竣工资料由工程部存档,计财部按照工程项目变更“固定资产清单”。

    4.3.5竣工资料的质量要求

4.3.5.1竣工资料必须做到要与工程实际相符。

4.3.5.2必须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4.3.5.3文字、线条、数字清晰工整,不得使用易褪色笔类书写、绘制。工程名称、工程编号、施工设计图必须按统一编号顺序排列。

4.3.6竣工图的基本要求

4.3.6.1竣工图必须齐全、准确。竣工图应反映隐蔽工程、实际安装定位、设计中未包含的项目。竣工图必须与设计变更资料、隐蔽工程记录相对应。

4.3.6.2竣工图中没有变更的施工图,加盖“竣工图专用章”作为竣工图。

施工图中有部分变更的施工图,可在原图上修改,修改的部分加盖“竣工图核实章”,全图修改后加盖“竣工图专用章”。

4.3.6.3改动大的施工图应由施工单位重新绘制竣工图。

4.3.7竣工资料编制

工程竣工资料分别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整理编制,监理单位审核,工程部确认。

工程竣工资料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整理、装定完毕进行归档管理。

第五章  工程预结算管理办法

1、总则

为了加强对工程预结算管理,提高工程预结算水平,保证工程结算符合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工程预算、决算。

2、职责

(1)工程部(设计单位)预(决)算人员负责《工程预算书》的编制和初审。

(2)现场施工管理人员负责对工程量进行核算。

(3)工程部负责《工程预算书》的初审。

(4)工程分管领导负责《工程预算书》的批准

(5)材料库房配合工程部进行设备、材料价格认价,有市场指导价的执行市场指导价。

(6)计财部负责向工程部提供《甲供材料汇总表》。

3、工作程序

3.1工程预算

3.1.1 工程部预(决)算人员编制主要依据:

a)集团公司相关文件及签订合同;

b)工程施工图、材料表、施工说明等施工资料;

c)现场签证单;

d)山西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1年),2011山西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等相关规范。

e) 设备、材料价格表;

f)山西省其他工程计价表

3.1.2 工程部预(决)算人员需工程施工资料(施工图、材料表、施工说明等),需要时应到施工现场了解工地情况。

3.1.3工程部预(决)算人员根据3.1.1条要求和了解的施工现场情况,选择规定的预算定额编制《工程预算书》。《工程预算书》应具有预算编制说明、各单项计算、汇总计算和总造价,且要求内容准确、完整、齐全。

3.1.4工程部预(决)算人员完成《工程预算书》的编制后,经工程部初审,审核完毕后经工程分管领导批准。

3.1.5工程部将审批后的《工程预算书》与签订后的工程合同一同送计财部。

3.2工程决算

3.2.1工程部预(决)算人员对《工程决算书》初审的主要依据:

a)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工程决算书;

b)工程施工图、材料表、施工说明等施工资料;

c)工程竣工资料;

d)甲供材料汇总表;

e)《工程施工合同》。

3.2.2工程部预(决)算人员对《工程决算书》主要审查以下内容:

a)选用的决算定额及计算是否正确;

b)工程量是否符合3.2.1条内容;

c)项目取费和计算是否准确。

3.2.3工程部预(决)算人员根据3.2.1条的内容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决算书》进行初审,审查项目决算金额,并对项目的工程量负责,填写《工程决算审核单》后交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预(决)算人员对《工程决算书》进行复审。

    决算书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需送交计财部规定的第三方咨询公司进行审计,必要时,计划财务部可送另一家咨询公司进行再次审计。

3.2.4审核结果由第三方咨询公司出具审计报告,施工单位及建设单位盖章签字确认。

4、记录管理

决算完成后,工程部及计财务部预(决)算人员将《工程预结算算书》归档。

第六章 外委单位工程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外委施工队伍的管理,保证我贵公司各建设项目的顺利进行,现制定本制度。

第一节 外委施工单位施工前手续办理流程

1、中标施工单位到安全部培训中心进行登记,接受入厂安全培训教育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并准备以下资料进行备案:

   资质证书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所有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等;

2、办理完相关手续后由方可入厂施工。

第二节 外委施工人员的安全培训

1、范围

生产区域施工的承包队人员及外包工等。

2、内容

2.1进入本公司生产区施工人员,由工程部负责组织到培训中心接受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发放临时出入证。

2.2在进入施工工地前,由工地现场所在单位组织进行进入现场前的安全培训教育,告知现场相关危险及注意事项。

2.3长期承包生产区内部分工况人员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入生产现场。三级安全教育的内容和要求与新员工的三级安全教育相同。

2.4未经过培训的人员不得入场施工。

第三节 外委施工人员入厂须知

凡进入生产分厂的人员必须要遵守以下几点:

安全方针: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安全理念: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安全生产,人人有责。

1、外来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生产区。

2、外来及厂内车辆不得超速,速度10公里。

3、进入生产区内要严禁吸烟,要加强明火管理。

4、进入生产作业区内要佩戴安全帽并按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5、煤气区、粗苯区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区域,非生产区人员不得随意进入。

6、生产作业区内非本岗位的机械电气设备、工具不得擅自触摸和动用。

7、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等危险作业一定要办理作业票并按规定落实好安全措施后才可进行。

8、粗苯装车时禁止车辆、行人通行,禁止接打手机。

9、厂区内不能乱扔垃圾,不能破坏草坪。

10、入厂人员要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的其它规定。    

第四节 工程安全施工管理办法

1、目的

通过加强对外委单位安全施工管理,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工程施工中的的安全施工管理。

3、职责

3.1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管理。

3.2工程部、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的安全施工进行监督和管理。

3.3安全部及项目所在单位负责对现场安全施工进行监督检查。

3.4工程部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4、工程施工安全管理

4.1工程施工安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以人为本”的方针。

4.2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4.3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制定和组织落实专项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向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4.4具有危险的的作业必须制定《施工方案》及《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并经由建设单位相关人员审批,施工单位组织对施工队伍所有人员进行培训教育后方可施工。

4.5施工单位配备规定数量的专职和兼职安全管理员,并明确其施工安全管理的具体职责范围。

4.6施工单位应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施工单位不得安排未接受过安全教育、技术培训或未经考核合格的施工人员上岗作业。

4.7从事电工、金属焊接、起重机械设备操作等特种作业的人员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

4.8施工单位应当按规定安装、使用、维护、保养施工机械、机具和电气设备。

4.9电线按规范架设整齐,架空线必须用绝缘导线,过路电线应用钢管保护。

4.10配电系统实行“三级配电、两级保护”,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漏电保护器按规范进行设置,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4.11电气设备设置单独开关,外壳做接地、接零保护措施。

4.12机械设备外漏旋转部分须有防护罩,防护罩应涂成黄色作为警示。

4.13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现场特点提供安全带、安全帽、安全网“三宝”防护,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一律带安全帽,施工人员统一醒目着装。

4.14施工人员对管理人员违反施工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安全操作规程的作业指令,应拒绝执行。

4.15在运行管道、设备等禁火区进行动火作业,必须制定动火方案及安全技术措施,填写《动火证》,并经逐级审批后,方可进行动火作业。

4.16施工现场应制定现场用火、防火措施,并配置必要灭火设备。

4.1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应制定防火、防爆措施,并配置必要灭火设备。

4.18施工现场的乙炔气、氧气等化学危险品应分区存放,严格管理。在使用过程中应保持相互间的安全距离。

4.19做好沟槽开挖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管道沟槽滑坡、塌方,并配备足够的安全围护设施,认真做好道路防护及警示标志工作。

4.20做好施工车辆安全的管理工作。严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章行车。

4.21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及时向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汇报,妥善处理,严禁不报、瞒报、谎报。

4.22公司安全部、工程部对施工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并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进行处理。

5、罚则

对未按有关要求但未造成事故的给施工单位2000-20000元不等的罚款,造成安全事故的根据事故大小追究事故责任。

第五节 施工现场文明卫生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公司公司的各种文明规章和管理制度。

2、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须成立文明卫生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总人数不少于3人,并设立公示牌。无组织机构罚款500元。

3、施工现场四周应按规定设置围挡,醒目位置设置企业标志,悬挂“六牌一图”—工程概况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卫生施工牌、施工现场“十不准”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施工现场平面图。无围挡、企业标志、“六牌一图”罚款300元。

4、施工现场必须有醒目的安全标语和各种安全标志牌。无标语、标志牌罚款300元。

5、施工现场各种设施、材料、构件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严禁挤占消防通道,保持道路畅通。乱堆、乱放、挤占通道罚款300元。

6、施工现场应保持整洁干净有序,余土及时外运,施工现场要求落实专人管理,应定时清扫。保持施工现场清洁卫生。不及时清理垃圾、污染路面、路面扬尘罚款200元。

7、工程完工必须及时打扫卫生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现场清理不到位罚款200元。

8、施工现场不得随地大小便,乱扔垃圾、饭菜等杂物。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9、施工现场严禁抽烟喝酒,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处罚施工单位500元。

10、厂区生产、办公区域严禁晾晒衣服、鞋帽,严禁乱倒剩饭、剩菜、脏水。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1、施工人员不得赤背、赤脚、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2、施工人员盗取公司各分厂的任何财物,发现一次处罚 500元,情节严重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13、工程部、监理单位应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措施。在安全检查同时进行文明施工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分析原因、制定相应措施。

第六节 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的频次

施工队每月要进行2-3次自查,工程部及监理单位组织每月及季度例行安全检查,

2、检查人员组成

安全检查必须由负责组织检查单位的领导带队,有关部门的人员参加(监理单位,安全部,工程部,环保部,分厂及施工单位人员)。

3、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为:查领导、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事故处理等。

1)查领导:是否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否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

2)查制度:应建立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台帐是否齐全,各级安全施工管理制度是否落实。

3)查管理:查安全管理目标,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安全施工措施的编制,交底和贯彻、执行;查安全管理的基础工作,查安全监察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查安全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

4)查隐患:查施工现场存在的隐患及整改情况,查违章违纪,查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的设置,查文明施工情况。

5)查事故处理:是否真正做到了“四不放过”,是否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

5、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在当日调度会上进行通报。

6、存在问题或隐患,责任单位要积极认真整改,并建立隐患整改登记、检查、销号、反馈制度。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要制定整改计划,定人、定措施、定完成期限,并组织实施。

7、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实施。

第七章  工程内部管理制度

第一节 廉洁自律制度

一、目的:

为培养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严谨、技术过硬、务实高效、廉洁自律的工程管理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内容

1、不准索要收受贿赂。

禁止员工向施工单位索要钱物,或接受施工单位的劳务费、辛苦费和加班费等变相的现金贿赂,或接受施工单位的礼品馈赠,或向施工单位借贷现金和财务。

2、不准强行推销建筑材料和商品。

禁止员工强行向施工单位介绍建筑材料、备品备件和设备供应单位,或强行向施工单位介绍劳保用品等其他商品。

3、不准强行安排分包队伍。

禁止强行向施工单位安排特殊行业的分包队伍,或安排自己的亲属朋友在施工单位务工。

4、不准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

禁止在签订合同工程结算,工程验收过程中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或在工程出现问题是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或以加班工作餐名义接受施工单位的宴请。

5、不准参加高消费等娱乐活动。

禁止接受施工单位安排的高消费娱乐活动项目,包括唱歌、跳舞、洗浴、保龄球等。

6、不准以各种名义挖国家和企业墙角为小团体和个别人抹去私利,损害国家和企业的利益。

如私分、私卖公司财物,冒批材料、多算工程量、多计费用、擅定材料价格等行为。

7、不准难施工单位和外来办事人员。

对办理业务的施工单位和外来办事人员、要热情接待、周到服务,严禁故意难、推诿扯皮。

8、不准借故拖延应办的事情。

办事原则:既要高效又要负责。

9、不准擅自降低工程质量验收标准。

禁止违背设计图纸和施工规范要求降低施工要求和验收标准。

10不准擅自抬高工程造价,损害公司利益。

禁止擅自签证和盖章,或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工程合同条款进行结算。

第二节 请假制度

1、职工因事不能到岗或提前离岗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批准权限

(1)请假两天以内,由批准;

(2)请假三天及以上,签字同意后,由分管领导批准。

(3)请假,两天以内,由分管领导批准;

(4)若假期满仍不能到岗的,需提前电话请假,到岗后补办请假手续。

(5)未按时到岗、离岗无请假手续的,按照迟到早退处理,迟到早退超过1.5小时按旷工半天处理。

4、劳动纪律考勤制度

(1)迟到:迟到一次扣奖10元,迟到二次扣奖30,迟到三次上停发当月奖金。

(2)旷工:旷工半天扣奖50,旷工一天扣奖150,月累计旷工1天以上停发当月奖金。

(3)早退:同“迟到”处理

(4)职工在岗期间,不得做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凡发现打扑克、下棋、玩游戏的,每人次扣50元。

(5)请婚假,探亲假,产假工伤假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奖金发放。

第三节 奖金分配制度

1、目的

奖金分配坚持绩效优先、兼顾公平,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努力激励员工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的完成工作。

2、基本思路

奖金与“考勤+工作态度+工作业绩”挂钩。

奖金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参照个人考勤情况,工作表现及部门贡献等进行分配,合理拉开差距的原则。

3、分配细则

3.1与考勤挂钩:

当月累计上班24天及以下免除奖金,26天及以上全额奖金,25天50%奖金。

3.2与工作态度挂钩:

1)违反部门有关制度及规定,根据情况扣除一定比例奖金;

2)不服从上级工作安排者,根据情况扣除一定比例奖金;态度恶劣者停发奖金两个月;

3.3与个人业绩挂钩:

(1)能为完成领导交代的工作任务,或工作受到领导肯定及表扬的,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奖金;

(2)由于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根据情况扣除相应比例奖金。

(3)分管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扣除当月奖金。

(4)因个人工作失误给部门造成较坏影响的,或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的,视情况扣除相应奖金。

4、特殊考核:

有以下情况的视情况严重程度扣除奖金

(1)同事间闹矛盾的

(2)同事间吵架造成不良影响的

(3)同事间打架的

(4)违反工程管理劳动纪律的。

第四节 工程资料借阅制度

1、员工因工作需要借(查)阅书籍、资料的,需办理借(查)阅手续。

2、借阅时间最长不能超过15天,需延长借阅时间的,科续办借阅手续。

3、丢失借阅图书、资料的按照价格2倍赔偿。

4、珍惜借阅(查)资料,保证资料的完整性,严禁在借阅资料上勾描涂改。

5、外单位人员借阅资料的,需经同意后再办理借阅手续。需借走的要缴纳押金,时间按照第2条执行。

第五节 办公环境管理制度

1、办公用品摆放整齐有序

2、办公场所不准摆放于工作无关的物品

3、每天对办公场所卫生进行清洁打扫,保持干净

4、按照公司统一安排,完成办公区域周围环卫工作。

5、不得随意丢弃,倾倒垃圾杂物,破坏公共卫生

6、保持资料室内,会议室,办公场所,公共区域的卫生清洁。

7、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六节 工作电脑管理制度

1、电脑实行专人使用负责。

2、电脑定期进行维护,及时更新升级杀毒软件

3、电脑使用时要严格按照说明正确操作

4、电脑不工作时要正确切断电源,做到人走机停

5、禁止使用电脑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6、禁止浏览非法网址和不明邮件

7、外来人员未经允许禁止操作电脑。

第八章  构建筑物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建筑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任务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能

1、工程部负责公司内建筑物、构筑物大维修管理。主要职责有:负责公司内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资产的管理,健全台帐。负责组织对公司内房屋建筑物的技术状态管理、技术鉴定及组织维修实施工作。

2、各使用单位负责各单位建筑物、构筑物使用管理,负责房屋、建筑物维修计划的编制并上报主管部门。

二、管理内容及要求

1、各分厂使用单位负责各年度、月度大维修计划的提出并通过OA系统审批,由工程部汇总编制审核。

2、各分厂车间对所辖区域房屋建筑的日常维护检查。

3、建筑物、构筑物的管理使用规定

(1)未经公司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改动和增减建筑物、构筑物的面积和形状,对违反者要给予经济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

(2)各单位使用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准自行调剂,确因工艺变动或生产需要时,须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方能进行。

(3)建筑物、构筑物因管理使用不当,发生损坏,由责任单位向工程部提出书面报告;危及安全的应同时提出问题,进行事故分析。

(4)各使用单位负责建筑物、构筑物的使用和保护,积极配合工程部及施工部门搞好维修管理。并遵守下述规定和要求:

1)厂房的主要承重结构,不许私自改动,不得随意在墙上打洞、开门、开窗等,对随意损伤建筑物、构筑物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

2)如属设计不合理或因生产工艺改变等原因,需要改变建筑物状态,应提出书面报告,经生工程部审查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

3)未经批准严禁利用建筑物的屋架、梁柱、支撑、桁架等构件悬挂沉重物品,安装动力设备,也不得在顶棚内或屋面上堆放杂物。

4)使用单位不准在楼房地面堆积超过允许荷重的重物。

5)不得在原有建筑物顶上、四周搭设附属建筑。不得在建筑物、构筑物周围挖坑取土,或采取其它影响建筑物寿命和安全的行为。

4、维修质量与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公司有关安全标准和规定。

(2)大维修施工完成后,负责大维修的预检人员严格检查施工质量,合格后方可签字验收,杜绝质量事故发生。

(3)质量验收参照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进行。

三、本制度执行情况由工程部负责检查,每年一次;对于发现破坏公司构建筑物的行为,根据破坏情况进行考核。

文档

工程部管理制度汇编

有限责任公司工程管理制度汇编有限责任公司二〇一六年一月总则为加强我公司工程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进度,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使工程建设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工程建设管理总目标:按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文件精神,做好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及优质服务等管理监督工作。本制度适用公司公司一二分厂新建项目、改造工程及零星维简工程。公司对工程建设管理实行“集中领导、归口管理、统一计划、逐项考核”的管理原则。工程在实施前应进行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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