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荣誉)申报及激励管理办法
(讨论稿)
1 目的
改革和优化公司项目申报管理机制,鼓励研究国家、省、市等各级部门的,对部门的用够用活申报和充分享受对公司发展有益的项目及,充分激发相关项目申报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特制订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仅适用资金和荣誉申报项目奖励所使用。
3 职责
3.1 产业发展部
3.1.1负责各级专项资金、扶持资金、贷款贴息等优惠和资金项目的牵头组织申报。
3.1.2 负责名牌产品、重点培育和发展得出口名牌、驰名商标、著名商标等涉及品牌建设各项荣誉和项目的牵头组织申报。
3.1.3 负责专利、科技进步奖、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产品、重点新产品、科技进步奖等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项目的牵头组织申报。
3.1.4 负责各级相关荣誉和奖励的牵头组织申报。
3.1.5 负责浏览各职能部门网站,密切关注项目申报信息,并与(行业)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向集团领导汇报申报信息,并传达给各公司。
3.1.6 负责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相关资料的编写。
3.1.7 负责项目申报资料附件的收集与准备。
3.1.8 必须在项目申报截止日期至少提前3天内,将申报资料纸质版和电子版上交集团行政办,配合行政办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和资料完善。
3.1.9 相关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2 财务部门
3.3.1 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填报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财务的相关数据。
3.3.2 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提供申报项目涉及财务有关的资料(包含财务报表、凭证、等)。
3.3.3 组织相关财务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4 各公司技术部门(研发中心)
3.4.1 负责提供各种申报项目所需的涉及技术有关的数据和申报资料的编写。
3.4.2 针对部分项目所需,负责提供申报项目中产品检查报告和产品图片等。
3.4.3相关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5 各公司品质管理部门
3.5.1 负责质量管理先进单位、质量奖、免检产品、工业企业质量信用、计量体系确认等涉及质量和计量项目的申报材料编写。
3.5.2 负责填报各种申报项目所需涉及质量方面的相关数据和资料。
3.5.3 相关人员协助参与申报项目所需的答辩与验收工作。
3.6 人力资源部门
负责提供所在部门相关的人力资源资料。
4.0 项目申报流程
5.0 项目激励措施
项目资类别 | 资助资金额 | 奖励办法 | 备注 |
单个配套奖励 | 100万元及以下 | 到账金额的2% | 指定单个项目的含金量获得的财政支持资金,如环保、质监、工商、人社局等部门的资金扶持项,获得资金的难度较小。 |
100万元以上 | 到账金额的1.8% | ||
公司自行申报资金单个项目 | 100万元及以下 | 到账金额5% | 网站或其他渠道获取扶持资金信息(含未公布项目),需公司自行争取,材料自行填、报包装设计,并自行申报,获得资金的难度较大 |
100万元-500万元(含) | 到账金额4.5% | ||
500万元以上 | 到账金额4% | ||
委托中介机构申报资金项目 | 100万元及以下 | 到账金额4% | 了解扶持,根据项目需要寻找最具优势的中介机构合作,挖掘公司潜力,此类资金额度较大,申请难度大 |
200万元-500万元(含) | 到账金额3.5% | ||
500万元以上 | 到账金额3% | ||
带资金企业荣誉 | 区级 | 到账金额5% | 申报各级部门给企业的各种荣誉如:示范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工程中心、名牌产品、高新技术企业、科技进步奖、质量奖、标准等 |
市级 | 到账金额6% | ||
省级 | 到账金额7% | ||
国家 | 到账金额8% | ||
不带资金荣誉 | 市级 | 每项奖励2000元 | 优秀民营企业、五一劳动奖状、工人先锋号、工业ⅹⅹ强企业等企业荣誉 |
省级 | 到账金额5000元 | ||
国家级 | 到账金额10000元 | ||
基金类项目 | 到账金额的千分之一 |
2. 本方案中未规定的项目情况,由产业发展中心讨论奖金分配方案,报董事长批准实施。
6 扶持项目资金申报考核
资金扶持项目资源与机会非常难得,且存在较大的风险,稍纵即失,要对的用活用尽,否则,会直接给公司带来经济损失,各公司相关部门特别是高层领导要高度重视,利用本公司及其他资源,全力以赴,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6.1 各公司接项目申报通知后,公司负责人须认真组织项目申报工作,落实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申报人员,按集团要求开展项目申报。若申报工作互相推诿,造成申报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追究公司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按责任主次给予200-500元考核。
6.2 在申报过程中,各项目申报负责人或其他项目申报人员由于自身原因未按部门和集团的申报要求,造成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延误报送资料,影响申报进度或申报失败的,按项目在小给予相关人员500-2000元/次的考核。
6.3 部门公布项目信息,且公司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本应享受资金支持的,而未享受到资金支持的,是由于申报人未及时申报或漏报,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给予相关责任500-2000元/次考核,并调整工作岗位或按相关法规解除劳动关系。
7.0 奖励费用的分配与支取
7.1 奖励分配原则
根据项目申报工作难度系数贡献大小,按劳分配。团队奖金由产业发展总监根据参与本项工作的成员对项目的贡献率大小在部门内部进行二次分配,分配方案报集团董事长审批,人力资源部备案发放。
7.2奖励分配方式
原则上,项目牵头人个人分配比例在25—40%区间内,主要经办人员35-45%,配合人员(含集团内部其他员工)在余额内进行分配。
7.2奖金的支取
奖金分配方案经董事长批准,且立项资金到账后,可以进行奖金的发放。若立项资金采取分期拨付的方式,奖金发放也需根据比例分期进行。
本办法从颁布之日起试行实施,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
XXX集团
2018年X月X日
附表
扶持项目资金申报奖励申请表
申请部门: 日期: 年 月 日
申报项目名称 | |||
资金来源 | |||
获得扶持金额 | 已到账资金 | ||
申请奖励比例 | 申请奖金金额 | ||
奖励方案 | 姓名 | 分工比例 | 奖励金额 |
主管部门负责人 意见 | |||
财务副总裁意见 | |||
董事长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