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母体试验室的领导下,负责试验室全面的管理和业务工作。
2、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颁发的技术标准、试验规程及试验方法。
3、负责贯彻执行《质量手册》,并经常向母体试验室汇报情况。
4、负责检测仪器的计量鉴定、校准及对比并提出鉴定报告。
5、负责组织各项试验、测试,对试验资料进行复核。
6、组织本试验室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并合理安排试验人员的工作。
7、参与驻地工程项目的施工调查及质量事故分析,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调查情况。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技术负责人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检测技术工作,负责按照母体试验室编制的质量手册执行。
2、熟悉检测项目技术参数及要求,以国家有关规范为准绳,审定试验报告。保证测试技术及数据不受任何外界干扰,确保检测的准确、科学和公正。
3、负责监督试验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及检定制度的执行,确保仪器设备运转良好,精度准确。负责试验室仪器设备的更新、降级和报废计划的编制。
4、按照国家及行业部门的有关规定,主持制定各项试验室规章制度,检测实施细则,确定检测方法,检测流程,研究新技术,并监督、指导实施各项检测工作,检查检测质量,审定并签署试验报告。
5、组织、安排试验室人员培训,负责各类人员的业务考核。
6、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质量负责人岗位职责
1、质量负责人应对样品进行检查,确认其外观与收样记录一致,并记录在案该样品方可进入检测程序。
2、应对试验室内环境条件进行检查,如温度、湿度、电源等。
3、对检测用仪器设备进行检查,看其性能是否正常,并对仪器设备进行定期计量检定,取得检定证书或准用证。
4、对被检测件的安装方式,安装位置,连接方式进行检查,直到符合要求为止。
5、应对检测工作进行质量监督,并作好记录。
6、负责检验人员的培训、考核。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试验员岗位职责
1、在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项目经理部内的全部材料试验及检验工作,业务上接受母体试验室指导,对试验报告负责。
2、贯彻国家、上级单位对产品质量检验有关的、方针、法令、条例和制度,严格控制各类材料的技术要求,确保工程结构的内在质量。
3、依据各类材料和产品的技术标准,国家标准,对所委托试验进行检验,提出试验报告。
4、负责检测仪器、设备的鉴定、校准及对比,提出检校报告。
5、掌握各种产品的检验标准,检测规范,检测细则,检测方法。根据需要和可能,提出新的检测方案。
6、积极推广运用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为工程服务。
7、遵守职业道德,提高自身素质,保证质检机构的第三方公证地位。
8、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水平,认真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资料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技术资料保密制度,与检测项目无关的人不得查阅检验报告。
2、认真管理试验标准、规范、产品质量的法令文件,检验人员如需借阅必须办理手续。
3、检测报告发放仅向监理或工程甲方,严禁将报告发给无关单位或部门。检验报告的发放严格履行文件登记手续。
4、发现报告有错误时,应立即向试验室主任汇报,查明原因并及时纠正,按规定程序形成新的检验报告。
5、资料员应采取有效措施作好技术资料的防霉、防虫、防潮、防火和防盗工作。
6、对于超过保存期的资料应登记,报经负责人批准后在监督下才能销毁。
7、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
(六)样品收发员岗位职责
1、 负责样品接收时外观检查验收,数量清点,按编号标识唯一识别标记登记。不符合检测要求的样品不得接收。
2、对已检,未检的样品必须要有明显的标记。
3、保持样品的环境条件及样品的贮存要求,负责处理废样及过期的样品。
4、已受检的样品,需保修备样的,必须按规定留样贮存。
5、凡未办报批手续的样品,一律不得进行检测,否则检测结果无效。
6、样品按委托方要求的项目,按规范进行检测,对不能满足产品质检要求的样品,收发样品的管理员应当立即提出异议,要求委托方按规范备好样品,否则将由委托方负其全责。
7、 做好样品的防火、防盗、防丢工作。样品不得据为已有,如丢失按责任事故处理。
8、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