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工 合 同
发包人:****
承包人:********
二○一二年**月
合 同 协 议 书
**** (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 ******工程 (项目名称),已接受 *****公司 (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工程的投标,并确定其为中标人。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通知书;
(2)议标邀请书;
(3)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
(4)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
(6)图纸;
(7)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
(8)其它合同文件。
2.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
3.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 ***** (¥ 元)。
4.承包人项目经理: 。
5.工程质量符合 ** 标准。
6.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
7.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
8.本工程合同工期为 ** 天。
9.本协议一式 叁 份,合同双方各执壹份,存档壹份。
10.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发包人: 承包人:
(盖单位章)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 (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 同 条 款
(一) 名词解释
(1)发包人:*****
(2)承包人:*******
(3)合同价格:经过议标会议确认或修改后的报价单中的单价和总价为签订的合同价格。若承包人中标单价超过发包人标底单价的20%时,结算时应以甲方标底单价为准。
(二) 发包人、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
1.发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
发包人应在实施本合同的全部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应承担由于其自身违反了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责任。
(2)安排工程技术人员及时进行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
(3)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规定的承包人用地范围和期限,办理施工用地范围内的征地和移民,按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用地。并按合同规定,完成由发包人承担的施工准备工程,并按合同规定的期限提供承包人使用。
2.承包人的义务和责任
(1)遵守法律、法规和规章。承包人应在其负责的各项工作中遵守与本合同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并保证发包人免予承担由于承包人违反上述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任何责任。
(2)承包人应认真执行发包人发出的与合同有关的任何指示,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完成全部承包任务。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提供为完成本合同工作所需的劳务、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和其它物品。
(3)承包人应在接到开工通知后及时调遣人员和配备施工设备、材料进入工地,按施工总进度要求完成施工准备工作。
(4)承包人应按合同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和由承包人负责的施工、竣工图纸,并对现场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和可靠负全部责任。
(5)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文明施工,并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提出施工全过程的文明施工措施计划。
(6)承包人应严格按施工图纸和本合同《技术条款》中规定的质量要求完成各项工作。
(7)承包人应按有关规定认真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和由其管辖的人员、材料、设施和设备的安全,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工地附近建筑物和居民的生命财产遭受损害。
(8)在符合合同要求所许可的范围内,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工程及缺陷修复工程中的一切施工作业,不得对工程区各种道路、管道、电线、电缆等公共设施造成任何影响或破坏,不得影响邻近建筑物、构造物、当地居民与企业财产等安全或正常使用或不适当地干扰群众的通行方便。如果发生上述情况,并由此导致索赔、赔偿、诉讼费、指控费及甚开支时,应由承包人承担一切责任及费用。承包人应处理和协调好与当地群众的关系。
(9)保证材料质量。承包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标准和发包人质量要求完成承包任务。
(10)工程维护和保修。施工单位的全部工程量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执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如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于施工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果施工单位拖延或拒绝维修,建设单位可自行处理,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11)承包人应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做好施工期间的安全防护工作。施工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问题全部由承包人负责,并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三) 合同文件
在“合同书”中已明确了本工程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 合同的互释性
合同文件是一个整体,其内容互为补充,互为解释。如有疑义,由发包人负责解释。
(五) 书面通知
合同双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通知为准,特殊情况可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通知。
(六) 设计修改
1.合同执行期间,承包人方不得拒绝下列内容的设计修改:
(1)工程量的增减
(2)其它个别更改
2.由于设计修改出现报价单中没有的材料,由发包人方和承包人方参照报价单中类似材料另行商定合理的价格。
(七) 工程保修
施工单位的全部工程量均属保修范围,保修执行《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如在保修期内出现由于施工所造成的质量问题时,通知施工单位进行维修,如果施工单位拖延或拒绝维修,建设单位可自行处理,其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
(八) 付款方式
1.工程进度付款
工程进度款每月由发包人按实际完成工程月进度的80%付给承包人。当进度款支付到合同总价的80%时,发包人停止支付,待承包人办理完工程竣工结算后支付合同总价的95%,留存合同总价的5%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
2.质量保证金的支付
工程质量保证金总额为合同总价的5%。在工程质量保证期内,若未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保证期满后,由发包人一次性支付质量保证金;若出现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进行整改,整改后验收合格由发包人付给承包人工程质量保证金。
(九) 工程质量保证期
自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发出之日起12个月以内为工程质量保证期。
(十) 工程量
发包人给承包人结算的工程量以双方共同确认的实际工程量为准,并按合同技术规范计量办法严格执行。
(十一) 合同变更和解除
由于国家计划有重大变更时,才允许解除或变更合同,出现上述情况时,发包人应及时通知承包人,并酌情承担承包人由此而引起的有关费用。
(十二) 纳税
承包人应该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承包人应纳税金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十三) 仲裁
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发生合同纠纷时,一般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申诉方可提由有关部门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发包人所在地人民起诉。
(十四) 其它
1.投标单位中标后不准转包或分包,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按有关规定处罚或解除合同,投标单位赔偿建设单位一切损失。
2.中标单位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在规定期限内与发包人方签订施工合同,未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合同,将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