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技术规格及基本要求
1.1货物需求一览表
电梯技术参数(以图纸为准)
| 序号 | 项 目 | 技术参数 |
| 1 | 梯 种 | 无机房乘客电梯 |
| 2 | 载 重 | 800kg |
| 3 | 速 度 | 1.0m/s |
| 4 | 层 站 | 5/5 6/6 7/7 8/8 |
| 5 | 停 层 | 1,2,3,5,6,7, 8 |
| 6 | 数 量 | 台 |
| 7 | 控制方式 | 交流变压变频控制VVVF |
| 8 | 开门尺寸 | 宽800mm高2100mm |
| 9 | 开门方式 | 中分门 |
| 10 | 井道尺寸 | 宽1950mm深1770mm |
| 11 | 底坑深度 | 1550mm |
| 12 | 顶层高度 | 4300mm |
| 13 | 轿内净高 | 要求2300mm |
| 14 | 操作系统 | 单控 |
| 15 | 供电系统 | 动力电:380v,50HZ;3相5线,零、地线分开,接地电阻≤4Ω; 照明电:220v,50HZ,单相,电压波动≤±5%。 配置紧急照明装置。电梯在供电电压波动±10%及供电频率波动≤±2%时仍能正常工作。 |
| 16 | 轿 厢 顶 | 标准轿顶 |
| 17 | 轿厢四壁 | 发纹不锈钢 |
| 18 | 轿厢地面 | 聚氯乙烯真石地板 |
| 19 | 轿 厢 门 | 发纹不锈钢 |
| 20 | 操 纵 盘 | 丙烯酸树脂或发纹不锈钢材料 |
| 21 | 厅 门 | 全部发纹不锈钢厅门 |
| 22 | 门 套 | 全部发纹不锈钢小门套 |
| 23 | 厅门召唤 | 丙烯酸树脂或发纹不锈钢材料 |
| 24 | 厅门地坎 | 高强度铝合金 |
| 25 | 地 板 | 耐磨、防滑塑胶地板。 |
| 26 | 操 纵 盘 | 在右侧前轿壁上配置操纵盘,包括:选层按钮、开、关门按钮、 应急报警按钮及相应对讲装置;其按钮为不锈钢材料或高强度树 脂、附轻触式应答灯。 |
| 27 | 厅讯号指示系统 | 每台各层厅站处配置:运行方向指示灯或箭头指示器、数字式轿厢位置显示器。 |
| 28 | 按 钮 | 不锈钢或高强度树脂,轻触式,附发光式应答灯。 |
【对开式】 电梯进户
| 型号 | A1 | A2 | A4 | A5 A6 | A7 | |
| 层数 | 5 | 6 | 6 | 7 | 7 | 8 |
| 数量 | 无 | 16 | 无 | 2 | 15 | 30 |
| 备注 | 地上五层 【层层站】 | 地上六层 【层层站】 | 地上五层 地下一层 【层层站】 | 地上五层地下二层【层层站】 | 地上六层 地下一层 【层层站】 | 地上六层 地下二层 【层层站】 |
| 型号 | B1 | B2 | B4 | B5 B6 | B7 | |
| 层数 | 5 | 6 | 6 | 7 | 7 | 8 |
| 数量 | 1 | 85 | 14 | 无 | 无 | 无 |
| 备注 | 地上五层 【层层站】 | 地上六层 【层层站】 | 地上五层 地下一层 【层层站】 | 地上五层地下二层【层层站】 | 地上六层 地下一层 【层层站】 | 地上六层 地下二层 【层层站】 |
1.3交货地点:
1.4招标货物总体要求
1.4.1投标范围包括:电梯的供应、安装、调试、报验收和检测等工作。
1.4.2投标设备必须满足全天候使用要求,还应保证与安防、消防系统的有效连接及接口有效。
1.4.3投标货物、设备满足安全使用的同时,必须考虑防火、防尘、耐用、节能、容易清洁及便于日常维修。
1.4.4投标的所有部件、配件的制造日期不能比整机出厂日期提前10个月以上。
1.4.5 外观质量要求:轿厢、轿门、层门、操纵盘、钥匙开关、操纵盘上舱门、按钮、厅外召唤盒、轿内及厅外数字楼层显示器等所有可见部分都不得有划痕,不得有凹进或凸出部分,连接处不得有可见的缝隙。
1.4.6所有使用的不锈钢材质应耐酸、碱、盐等化学介质腐蚀。
1.4.7轿厢门、轿厢四壁、厅门、门套所采用的不锈钢板厚度应≧1.0毫米。
1.4.8供货合同签订后7日内,卖方须向买方提供依据买方已有的井道、机房图纸和目前建筑的现状而设计的每台电梯井道、机房等相关土建布置图,供买方确认。卖方提供的电梯土建布置图不能偏离买方提供图纸所反映的建筑设计尺寸和目前建筑的现状,并应利用目前已施工的孔洞。
1.4.9电梯的使用寿命不低于20年。
1.4.10卖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符合中国国家及北京市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标准、规范等相关规定。
1.4.11供电系统:保护线(地线)的接地电阻值:≤4 欧姆;动力电源:交流380V、3相、50HZ;照明电源:220V单相、50HZ;
电梯在供电电压波动±10%及供电频率波动≤±2%时仍能正常工作。
1.4.12温度及湿度:适应在北京地区温、湿度条件下使用。所有设备应允许在较高或较低温度和较高湿度的恶劣环境条件下作短暂性的正常操作。
1.4.13在发生地震烈度为中国标准8度时,如果建筑结构没有发生损坏,则所有设备不得发生损坏。
1.4.14本次招标设备的主要技术要求
a)* 曳 引 机:永磁同步无齿轮曳引机,上曳引
b)* 驱动方式:电力驱动的曳引式。
c)* 拖动系统:交流变频变压调速系统(VVVF)。
d)* 控制系统:采用全电脑单台集选控制。
e)* 变 频 器: 采用生产厂家专用变频器。
f)* 信号传输方式:数字串行通讯。
g)* 门机系统:交流变频变压控制。
2.设备配置
2.1.1 轿 门:发纹不锈钢。
2.1.2 轿壁四壁:发纹不锈钢。
2.1.3 护 脚 板:投标人自行确定。
2.1.4 地 板:耐磨、防滑塑胶地板。
2.1.5 扶 手:不要求。
2.1.6 镜 子:不要求。
2.1.7 天花板(吊顶):明亮型轿箱。
2.1.8 轿内及轿顶照明电压应符合国标。
2.1.9 轿内配置低噪声风扇,均匀柔和送风。
2.1.10 配置紧急出口。
2.1.11 配置紧急照明装置。
2.1.12 操纵盘:在右侧前轿壁上配置操纵盘,包括:选层按钮、开、关门按钮、应急报警按钮及相应对讲装置;其按钮为不锈钢材料或高强度树脂、附轻触式应答灯。
2.1.13 厅门(层门):所有层采用发纹不锈钢。
2.1.14 门套:所有层小门套采用发纹不锈钢。
2.1.15 厅门地坎:高强度铝合金。
2.1.16 召唤盒:每层每台电梯一套,面板材料:不锈钢;
2.1.17 按 钮:不锈钢或高强度树脂,轻触式,附发光式应答灯。
2.1.18 厅讯号指示系统:每台各层厅站处配置:运行方向指示灯或箭头指示器、数字式轿厢位置显示器。相关要求为:数字式LED轿厢位置实时显示器,位置与召唤盒一体。
2.1.19卖方自行提供并安装钢牛腿。
2.1.20基本配置功能要求
| 轿内上/下行手动运行 | 关门力矩控制 |
| 轿内运行方向指示 | 层站运行方向指示 |
| 关门按钮响应指示 | 换向重开门 |
| 强制开门 | 门负载检测 |
| 门传感器自诊断 | 开门按钮响应指示 |
| 开门受阻控制 | 开门保持时间自动调整 |
| 门速自适应控制 | 轿厢应急照明 |
| 即时关门 | 警 铃 |
| 层站召唤自动登记 | 检修操作 |
| 层站微机异常处理 | 层站侧检修运行 |
| 轿内运行/停止开关 | 强制关门 |
| 自动再平层 | 停层开门 |
| 层站运行控制开关 | 安装用开门保持(开门按钮型) |
| 运行 | 内部通话装置 |
| 称重启动 | 电梯不启动报警 |
| 次层停靠 | 超载报警 |
| 上电再平层 | 重复关门 |
| 本层再开门 | 选层器修正 |
| 安全停靠 | 关门保护 |
| 逆变装置散热器高温检测 | 电梯受阻失速保护 |
| 单侧抱闸后备操作 | 操纵箱微机异常处理 |
| 轿内反向指令消除 | 轿内门机电源切断开关 |
| 轿厢侧手动运行 | 司机服务 |
| 消防运行 | 五方通话 |
| 光幕安全触板 | 轿内通风装置自动关闭 |
| 轿内照明装置自动关闭 |
3.1设备安装基础图,在合同生效后壹周内提供。
3.2三套中文和英文及相应的电子文档资料
——设备精度标准及检验报告
——设备平面布置图、安装图
——设备操作、维修指南
——编程、系统使用说明书
——设备电气原理图、接线图
——备品清单
——装箱单
4.备件
提供设备两年正常运转所需备件及清单,按照生产厂商、型号规格、数量、单价、安装使用部位逐一列出,其费用包含在投标总价内。
5.设备验收、安装及培训
免费为买方的电梯维修人员提供现场培训,使受训人员至少达到以下水平:掌握电梯的一般运行原理、使用方法、紧急救援及日常维护等技能。
6.质量保证期
6.1整机质量保证期:自设备安装调试及经国家及地方规定的相关部门验收合格颁发许可证,并且,招标方或业主发出竣工证书并经双方代表签字之日起,中标方方应提供一年的质量保证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免费更换所有存在缺陷的部件或损坏的部件(因使用不当除外)。更换的零部件的质量保证期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为壹年。
6.2对于隐蔽性的、合理的检查和试验都不易发现的缺陷,即使质 量保证期已过,由于其产品本身的设计缺陷、制造缺陷、安装缺陷等造成的故障,中标方应免费维修。
6.3整机保证期一年内提供免费维修服务,维修内容包括:① 24小时应急服务,且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日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②中标方接到故障报警后,必须在2小时内到达现场。③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不应超过1小时;如果需要更换电机之类的笨重部件,其修复时间允许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基准值72小时。修复时间从中标方接到故障通知时计算。
6.4 提供易损件的报价。
7.维修保养(提供分项报价)
卖方须承诺在电梯的质保期后,始终能以市场上最优惠的价格提供优质的维修保养服务予业主或其指定的物业管理公司。
卖方承诺:
7.1A类(清包):卖方的服务内容应不低于以下原则:
7.1.1 每月提供两次定期保养。
7.1.2 保养须在非繁忙时间进行。
7.1.3 300元以内免费提供配件(投标时提供相应免费配件清单)。
7.1.4 买方可能再支付的费用只有300元以上的备件费用,其它费用都已包含在维修保养费中。
7.1.5 卖方自备所有用于维修保养的工具、仪器、常用材料。
7.1.6 24小时应急服务,不收取法定工作日和例常工作时间以外的附加费用。
7.1.7 卖方接到故障报警后,必须在120分钟内到达现场。
7.1.8 普通故障的修复时间为不大于4小时;如果需要更换曳引机之类的笨重部件, 其修复时间允许适当延长但不能超过基准值72小时。修复时间从卖方接到故障通知时计算.
7.2B类(全包):除满足A类清包的服务原则外,免费提供所有损坏的部件(因使用不当除外)。
8. 其它要求
对招标文件中有错字或漏字的地方或投标人不理解的地方,投标人应于领取招标文件后48小时内提出。投标人不能以此为由,拒绝承担卖方应该承担的责任和义务。
9. 售后服务
9.1设备保修期为最终验收双方签字之日起12个月。
9.2在设备保修期内,供货方工程师对设备出现的各类故障应及时免费提供维修服务,对非人为造成的各类零件损坏,应及时免费更换,当发生重大故障时,在故障解决后保修期需适当延长,具体时间双方商定。
9.3投标人有固定的并已正常运行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常用备件库,无不良的售后服务记录,具备培训、编程和维修的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