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记录簿
编 号
部门名称 部门代号
姓 名 职工编号
领用日期 缴回日期
实验记录簿使用说明
一、记录目的
凡为参与实验人员,均应填写实验记录簿,其目的在辅助实验人员捕捉瞬间灵感,累积经验技术,承传前人薪火,未来需进行制程追踪,实验记录簿也可以做为有力的左证。
二、记录事项
1实验记录簿领用时,应立即在实验记录簿首页(或封面上)填入姓名、领用时间及部门名称。
2.实验记录簿之格式并无定规,但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部门名称」及/或「领用时间」、「归档时间」、「记录簿编号」、「页码」、「记载人签名」、「见证人签名」各栏,工作有关任何事项,诸如实验记录、维修记录、会议摘要、 必要之图表、相片或数据、长官指示、工作计划、参观访问记录,以及个人心得、发现、创意等,均可记载。
三、记录方式
1.应使用可保留笔迹之书写工具,如原子笔、钢笔等。
2.每页至少应填写记录人姓名及时间。
3.记载内容无一定格式,亦不必刻意讲求工整,原则上看得清楚即可。
4.实验记录簿应逐页编码并在印制时印好 (不得使用活页式) ,并需连续使用,中间不要留有空白页及不得黏贴、撕去或毁损等,以防未来因缺页、撕页,发生不必要之纠纷。
5.切勿在单张纸上记载后,在黏贴于纪录簿上。照片、图及表格等必须黏贴时,需在接缝处签上姓名或见证。
6. 日纪录时应连续填写勿留空白,若未写完一页应化去剩余部份,日期不同应分页填写,同一页不要同时纪录二个计划以上内容。
7.记录错误时请用笔删去并签名,切不可撕页、割掉、挖掉、贴掉、或用修正液涂掉。
四、见证时机
1.依规定定期送请主管或见证人见证。
2.遇有重大发现、发明、心得或创意等应即送请见证。
五、保密
1.实验记录簿非经主管许可,不得携离工作场所。
2.实验记录簿非经主管许可,不得对外揭露记载内容。
六、归档与补发
1.领用人应于领用后善尽保管之责,如有毁损遗失等情事发生,应即向主管及有关部门报备,并请求补发,离职应将实验记录簿缴回实验记录簿管理单位。
2.实验记录簿用完时,应缴回实验记录簿管理单位,同时申领新簿。
实验纪录内容
实验纪录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