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桥3#墩基础水下爆破工程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
编 制:
复 核:
审 核:
审 批:
xx长江公铁大桥项目经理部
二〇一五年三月
目 录
一、编制目的、依据 1
1、编制目的 1
2、编制依据 1
二、工程概况 1
1、工程概述 1
2、地质情况 2
3、航道情况 2
三、危险源分析 2
1、爆破危险源类型 2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3
3、危险源监控项目 3
四、水下钻孔爆破的施工工艺 4
1、施工工艺流程 4
2、钻爆船的展布和定位 5
3、钻孔参数的选择 6
4、钻孔工艺 6
5、火工品种类的选取 7
6、单孔装药量计算 7
7、装药及堵塞 7
8、分段微差时间 7
9、爆破网络联接及起爆 8
10、控制爆破 8
五、安全技术措施 10
1、爆破地震安全距离的确定 10
2、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 11
3、飞石安全距离 11
4、爆破警戒方案与爆破信号 11
5、爆破后安全检查 11
6、爆破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12
7、爆破作业施工组织机构图 12
六、施工准备 13
1、现场规划 13
2、通讯联络 13
3、验收 13
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3
1、预案原则 14
2、法律法规要求 15
3、应急准备 15
4、应急响应 17
5、恢复生产及应急抢险总结 18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18
八、安全检查制度 18
一、编制目的、依据
1、编制目的
为了使主桥3#墩水下爆破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使其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及合同要求,特制定本安全专项方案。
2、编制依据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50021)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036)
《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2008);
《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水运工程测量规范》(JTS131-2012)
《水上水下施工作业通航安全管理规定》
《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商合杭铁路芜湖长江公铁大桥及相关工程施工图》
《商合杭铁路芜湖长江公铁大桥及相关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二、工程概况
1、工程概述
xx铁路芜湖长江公铁大桥主桥采用(99.3+238+588+224+85.3)m高低塔钢桁梁斜拉桥,门型主塔。3#主塔墩采用钢沉井基础,沉井平面尺寸为65m(横桥向)×35m(顺桥向),壁厚2m,总高度为19.5m,其顶部7m为钢筋混凝土盖板。
基础采用沉井+钢围堰组合施工方案,围堰作为沉井盖板、塔座及塔柱施工的挡水结构。围堰接于沉井之上,其平面尺寸和壁厚与钢沉井相同,高度16.5m。沉井下水前,需先对3#墩基础处河床进行爆破至设计标高,即基坑底标高为-25.0m,并对爆破后的基坑进行清理和整平。
钢沉井平面尺寸如下图1所示:
图1 钢沉井平面布置图
2、地质情况
3#墩基础处河床岩层裸露,无覆盖层。场区基岩主要为闪长玢岩,上层弱风化闪长玢岩厚度一般为2~6m,个别地段达8~10m,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为25 Mpa,下层为微风化闪长玢岩,岩石单轴抗压强度为75Mpa。弱风化闪长玢岩:褐黄色夹灰白杂、青灰色,斑状结构,块状构造,少量近垂向及倾角60°裂隙发育,裂隙面多有锈色浸染,部分长石已绿泥石化,岩芯多呈10~40cm柱状,局部因机械破碎呈楔状、半柱状及碎块桩,岩石较硬。微风化闪长玢岩,灰白色,青灰色、斑状结构,块状构造,近垂向裂隙发育,裂隙间多有方解石充填,取出岩芯整体多呈20~60cm长柱状,局部因机械破碎呈楔状及半柱状,岩质坚硬,锤击声清脆,不易断。
3、航道情况
桥址位于原有芜湖长江大桥上游约3.5km处,江面宽1500米,来往船只多,桥址下游附近靠无为岸有危险品运送码头,且可能存在潜水作业等,为确保施工期间施工和过往船只的安全,需加强与海事、航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三、危险源分析
1、爆破危险源类型
1.1电效应源
电效应源事故是指各种电流的作用使电雷管非正常起爆的现象。其产生原因有:
(1)静电、(2)杂散电流、(3)雷电、(4)射频感应电流
1.2 爆破器材源
爆破器材质量不良,往往引起早爆、迟爆或拒爆,可能造成严重人员伤亡或质量事故。其产生原因有:(1)雷管和炸药的过期、变质或质量不良;(2)起爆能量不足;(3)传爆器材速燃和断燃。
1.3违章作业源
爆破工作人员违反爆破作业安全规律及其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作业,是产生爆破事故的主要原因。(1)炸药库(站)的火花或热源引起的爆炸;(2)加工药包时机械撞击爆炸;以及凿岩时打残眼、爆破后安全检查不严,遗漏盲炮等造成的爆破事故;(3)警戒不严,信号不明。
1.4 爆破效应源
爆破效应源是指炸药爆炸破碎岩石的同时,所衍生的爆破公害。主要有以下几种破坏类型:
(1)地面振动效应:是指爆破无功能量在爆破远处产生的地面振动,对邻近建筑物、设施的稳定性及使用性能产生不良影响,为工程爆破的重要危害。
(2)空气冲击波效应和噪音:炸药包爆炸形成的高温高压气体对附近空气产生的振动现象,控制不好会影响到人员和建筑物等设施的安全。
(3)飞石:爆破设计不周、装药量过大、最小抵抗线掌握不准或防护质量差等原因。
(4)有毒气体:是炸药爆炸产生的对人体有害的气体物质,如一氧化碳、氧化氮等。
2、引发事故的主要原因
2.1在施工准备阶段,爆破器材的选用不符合实际施工情况或使用过期、变质的起爆器材。
2.2在设计阶段,选用的岩土物理力学指标有误或设计方法、工艺流程有误,考虑不周全,没有进行安全检算。
2.3在施工阶段,未按安全规范和工艺进行施工,管理不善,劳动组织不合理、警戒不严、缺乏必要的现场技术指导与检查,缺乏对爆破人员必要的培训以及爆破安全操作规程不健全、不完整等。
3、危险源监控项目
3.1爆破器材管理;3.2地震效应(边坡稳定、结构物安全);3.3飞石;3.4空气冲击波;3.5有害气体;3.6杂散电流、静电、感应电流。
四、水下钻孔爆破的施工工艺
1、施工工艺流程
施工准备
爆破设计
清理钻孔作业面
测量标定孔位
钻机穿孔
钻孔质量验收
爆破材料准备
装药
炮孔堵塞
循环作业,直至全部爆破作业完成
堵塞材料准备
连接爆破网络
爆破警戒
起爆
爆破检查
爆破效果及质量评定
清碴及运输
补爆、清碴
基坑质量检查、检测
竣工验收
图2 水下爆破的施工工艺流程图
2、钻爆船的展布和定位
2.1 平面控制
根据大桥主体结构施工平面控制点的布置情况,选取最佳的平面控制点作为爆破作业控制点。钻爆船采用RTK—DGPS定位(精度:±3cm+1ppm)技术,在芜湖岸设立RTK—DGPS基准站控制点,由RTK—DGPS定位系统将钻爆船上钻机孔位的平面位置传送至电脑显示器上,定位时,通过移动锚具,使实际孔位与设计孔位的平面误差控制±0.2m以内。清碴船抓斗采用导标法及GPS进行定位。
钻爆船利用6个15t的钢筋混凝土锚碇辅助定位,采用六缆定位法,即两个主锚、两个尾锚、两侧各设置一个边锚;边锚缆绳采用锚链接锚绳形式,以确保不影响过往船只的通航。
在确定航道位置后,顺水流方向设置航标线,确保通航水域的最小安全水深不小于13m。
钻爆船作业期间水中定位如下图3所示:
图3 钻爆船作业水中定位示意道图
清碴作业,一般不占用航道,必须要短时间占用航道时,应避开航道最繁忙的时段(十九点到二十四点)。清碴采用8m3梅花抓斗清碴船,清碴从江心侧、上游开始,往芜湖岸边、下游侧进行。清碴船抓起的碎碴应缷于事先准备好的400t运碴船上,再由运碴船运至指定的弃碴点。
2.2 高程控制
采用大桥施工高程控制点,将水准点引至施工区,设立水尺,为施工船只提供实时水位数据,以便进行深度控制。作业时,根据实时水位数据对施工船只上的RTK仪器进行水位校正,以便能够精确控制钻孔、下斗的深度。钻爆船作业时,可直接从电脑上观测得到实时水位。
2.3 水深测量
水深采用GPS定位系统以及回声测深仪进行定点测量,测量获取的内、外业数据通过计算机处理;利用《水深测量自动化成图系统》软件,可实现测量定位、测量数据的采集以及最终的地形图绘制。
水深测量作业将严格依照交通部颁发的《水运工程测量规范》执行。
3、钻孔参数的选择
钻孔参数主要由岩性、地质结构、《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爆破安全规程》、挖泥船清碴能力和过去类似工程的经验确定。为保证爆破效果,应尽量采用较小的孔排距,钻孔参数如下:
孔间距、排距
炮孔间距a=2 m,炮孔排距b=2 m,各排炮孔呈梅花形交错布置。
②钻孔直径、超深
钻孔直径:水下爆破钻孔孔径为110mm。
基坑超深:为保证基坑在完成清碴后不出现“残埂”现象,并保证基底整体平整度的要求,基坑底面控制标高要求比原设计标高超深0.4m,即基底控制标高为-25.4m。
4、钻孔工艺
钻孔采用4台全液压潜孔钻机,按照每台钻机每天成孔9个,全部840个孔预计需要24天完成。
钻孔采用“一管一钻”法,即先下放套管,再进行钻孔。为了防止泥砂及石碴淤孔,钻孔过程中需边提升钻杆边送风吹碴来进行反复洗孔,使得钻孔过程中产生的碎碴及时排出孔外;钻孔至设计深度后,拆卸钻具,进行炮孔装药作业。每一个循环钻孔结束后,通过移动钻机(利用轨道走形装置)或移动钻爆船进行下一个循环的钻孔作业。
5、火工品种类的选取
水下钻爆由于炸药在水中的浸泡时间较长,为获得较好的爆破效果,采用防水性能较好的乳化炸药,药卷直径90mm,长度40cm,药卷用塑料袋包装。采用防水铜壳工业电雷管作为击发元件,非电导爆管雷管为传爆元件及起爆元件,采用分段微差爆破以减小爆破引起的地震波和水下冲击波。炸药和雷管在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和试验,以确保其性能和安全。
6、单孔装药量计算
爆破参数的选择及药量计算
(1)爆破参数:岩石最小抵抗线w=1.7米,单位岩石耗药量q0=2..47kg/m3。
(2)炮孔参数:根据作业条件确定采用竖直炮孔。
炮孔直径d=115mm
炮孔间距a=2.0m,炮孔排距b=2.0m
总段高为4.96—12.10m
钻孔超深1.5m。
(3)单孔装药量计算:
Q=q0×a×b×h
式中:q0—单位岩石耗药量 a—孔距 b—排距
h—爆破厚度(段高)加上计算超深系数(0.5m)
在实际施工中,单孔装药量将根据实际情况(爆破效果、钻孔深度、地形、地质条件等)进行适量调整。
7、装药及堵塞
为防止碎石堵孔及泥沙回淤,钻孔完成后应立即装药。装药前,应先用装药杆(竹竿)检查钻孔的质量。采用竹片、绳子等材料将炸药加工成长度小于2m药柱,以便装药。根据单孔装药量,现场决定采用起爆体的个数。当药柱长度小于2米时,用一个起爆体(2发同段别雷管),当药柱长度大于2米时,采用二个起爆体。确认炸药到达孔底后采用泥沙进行炮孔堵塞,并保证堵塞长度不小于0.4m。
8、分段微差时间
微差间隔时间可采用经验公式计算:
Δt=KpW(24-f)
式中:
Δt——微差时间,ms;
f——岩石硬度系数;
Kp——岩石裂隙系数,裂隙少Kp=0.5,裂隙中等Kp=0.75,裂隙发育Kp=0.9。
由于前排爆碴对后排岩块的抛出起了阻碍作用,合适的时间间隔,使后排爆起的岩块与前排爆起的岩石相互碰撞,增加岩石破碎度,而且前排孔爆破后,为后排孔提供了自由面,提高了爆破效果。此外,合适的爆破时间间隔,有利于岩石的抛掷,同时避免了爆破引起地震波叠加,有利于减小震动效应。微差爆破时间间隔一般为50~75毫秒。
9、爆破网络联接及起爆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采用排间微差或孔间微差起爆,一般情况下的爆破网路见下图:
图4 爆破网路联接示意图
当已装总药量趋近允许的一次最大起爆药量时,检查导爆管雷管网路有无漏接和错接,接点连接牢固,做好起爆前的准备工作,警戒船舶、人员到达预定警戒位置进行警戒,接上起爆电雷管和传爆电线。待警戒人员发回警戒范围安全信号后,起爆船在确认安全后方可起爆。
10、控制爆破
在爆破施工前,需对爆破区域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了解,拍录周边环境和相关建筑物的现状并存档;与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沟通、协调,以取得他们对工程施工的支持。
在进行爆破施工的过程中,采取以下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保护对象安全:
①采用合理的多段微差起爆,以降低爆破震动的影响;
②根据《水运工程爆破技术规范》(JTS204-2008)、《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03)等相关规范和施工区至被保护对象的距离计算安全起爆药量。
水下爆破采用毫秒微差爆破,允许的最大单段装药量根据以下经验公式计算:
Q=[R(V/K)1/α]3
式中:Q—最大一段装药量 kg
R—建、构筑物到爆破中心的距离 m
K—与地震波传播地段介质特性有关系数
α—地震波衰减指数
K、α取值参见下表:
岩性 | K | α |
坚硬岩石 | 50—150 | 1.3—1.5 |
中硬岩石 | 150—250 | 1.5—1.8 |
软岩石 | 250—350 | 1.8—2.0 |
允许最大单段药量表 | |||||||||
与爆区中心的距离(m) | 50 | 100 | 150 | 200 | 250 | 300 | 400 | 500 | 800 |
一般砖房 | 22 | 178 | 600 | 1422 | 2778 | 4800 | 11378 | 22222 | 91022 |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 50 | 400 | 1350 | 3200 | 6250 | 10800 | 25600 | 50000 | 204800 |
③在被保护对象附近布置若干个测点,监测爆破地震的振动速度,并根据实测的结果调整安全起爆药量;
④必要时在施工区与被保护建筑物之间先进行预裂爆破,降低这一方向的地震波的强度。
爆破振动安全允许标准 | ||||
序号 | 保护对象类别 | 安全允许振速(cm/s) | ||
< 10Hz | 10Hz~50Hz | 50Hz~100Hz | ||
1 | 土窑洞、土坯房、毛石房屋 | 0.5~1.0 | 0.7~1.2 | 1.1~1.5 |
2 | 一般砖房、非抗震的大型砌块建筑物 | 2.0~2.5 | 2.3~2.8 | 2.7~3.0 |
3 | 钢筋混凝土结构房屋 | 3.0~4.0 | 3.5~4.5 | 4.2~5.0 |
4 | 一般古建筑与古迹 | 0.1~0.3 | 0.2~0.4 | 0.3~0.5 |
5 | 水工隧道 | 7~15 | ||
6 | 交通隧道 | 10~20 | ||
7 | 矿山巷道 | 15~30 | ||
8 | 水电站及发电厂中心控制室设备 | 0.5 |
1、爆破地震安全距离的确定
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应根据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确定,然后根据实际的安全距离控制爆破的单段起爆药量。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可根据《爆破安全规程》中的公式计算:
式中:
V——振动速度,(cm/s)
K——与爆破点地形、地质等条件有关的系数
α——与爆破点地质等条件有关的衰减指数
R——爆破地震安全距离,(m)
Q——最大一段装药量,(kg)
最大单段起爆药量确定后,应严格控制。在实际施工中,还将根据现场的环境条件及地质条件对爆破参数做出符合实际要求的调整,以保证施工安全性及周边环境的安全性。
2、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水中冲击波安全距离如下:游泳人员为700m,潜水人员为900m,木船为150m,铁船为100m,非施工船舶上游1000m、下游1500m。
3、飞石安全距离
根据《爆破安全规程》规定,施工爆破点水深大于6米时,不考虑飞石对地面或水面以上人员的影响;水深大于1.5米小于6米时,按100米的安全距离进行防护;水深小于1.5米时按200米的安全距离进行防护。
4、爆破警戒方案与爆破信号
爆破警戒:在爆破时芜湖岸上下游各设爆破警戒岗哨一名,爆破区上下游各设爆破警戒船一艘,警戒解除后方可撤离。
爆破前同时发出音响和视觉信号,使危险区内的人员、船舶、车辆和各种机械设备都能清楚的听到和看到。
第一次信号——预告信号(短鸣笛),在爆破作业船上升挂大白旗一面。所有与爆破无关人员、船舶、车辆和各种机械设备应立即撤到危险区以外,向危险区边界派出警戒人员。
第二次信号——起爆信号(长鸣笛),在爆破作业船上升挂大红旗一面。确认人员、船舶、车辆及各种机械设备全部撤离危险区,具备安全起爆条件时,方准发出起爆信号进行起爆。
第三次信号——解除警戒信号(短鸣笛),爆破作业船上降下大红旗。未发出解除警戒信号前,岗哨应坚守岗位,除爆破工作领导人批准的检查人员外,不准任何人进入危险区。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准发出解除警戒信号。
5、爆破后安全检查
5.1发现或怀疑有盲炮时,应立即报告,并在其附近设立标志,派人看守,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2处理盲炮必须派有经验的炮工进行;
5.3处理时,无关人员不准在场,危险区内禁止进行其它工作;
5.4禁止掏出或拉出起爆药包;
5.5盲炮处理后,应仔细检查爆堆,并将残余的爆破器材收集起来。未判明有无残药前,应采取预防措施。
6、爆破施工安全技术管理措施
为了加强对该项目的管理,保质保量、安全高效的完成该项目建设,必须加强以下的爆破施工管理:
6.1加强对该项目管理,制定各项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使管理工作落实到具体的安全生产及各项任务之中。
6.2注重过程管理,尤其是安全管理。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成立项目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要是落实安全生产的具体措施,防患于未燃。
6.3加强对爆破作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及业务学习,把好以下关键关口:
(1)定期对各级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做到常抓不懈;
(2)对实施爆破作业的工地,各级作业人员进入工地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和穿上工作服,该工地爆破人员(含安全员)要持证上岗,要熟悉工地工程情况,掌握爆破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的要求及实施方法;
(3)在布孔前,工程师、爆破员及钻孔负责人要提前到位掌握第一资料,根据实际情况和施工要求布设孔位,并关注钻孔成型的过程,做好孔位、孔深实际记录,并做好量孔、连接脚线分裁长度、检测装备、检测雷管、装药、堵孔、检测连线等各项工作,严禁在残孔上继续钻孔;
(4)每次实施爆破作业,各级作业人员分层把关,严禁在雷雨天、黄昏、大雾天、夜间以及非爆破时间进行爆破作业;
(5)进行爆破作业的具体实施时现场负责人要关注清场、警戒、联线、施爆的各个环节,并做好应急和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6)爆破作业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每次需认真总结并做好资料记录工作,提高爆破作业水平,为加快施工进度奠定基础。
7、爆破作业施工组织机构图
图4 爆破作业施工组织机构图
六、施工准备
1、现场规划
1.1现场清碴施工船舶不能在爆破影响区域施工;
1.2爆破作业联网接线时应将线路短接并用胶布包缠好,以防外电出现早爆;
1.3施工现场不设炸药库,炸药储存在专用的存储箱内,现取现用;配备爆破器材运输专用车;
1.4在准备起爆时派出警戒船只到影响区周围进行警戒,在警戒船发出安全信号后方能起爆。
2、通讯联络
2.1爆破值班房要与起爆人员、警戒船建立并保持通讯联络。
2.2通讯联络制度、联络方法应由爆破工作领导人决定。
2.3通讯联络可使用小型无线电台、无线电话或便携式对讲机。
3、验收
装药前应对炮孔逐个测量验收,并保存验收记录。
对验收不合格的炮孔,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纠正,或报告爆破工作领导人进行设计修改。
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施工过程中,项目部应制定严密可行的安全措施,尽量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但是,现场施工是一个交叉作业,随机性较大的过程,安全事故随时可能发生,为此,项目部将设置救援组织机构,制定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配置相关的设备,一旦出现危及安全的事故,立即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突发事故主要指在施工过程中出现人员重大伤亡、船舶交通事故、火灾、重大爆破事故等。如果出现此类事故,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开展救援。
突发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流程图如下:
1、预案原则
1.1根本原则: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消除一切事故隐患,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1.2启动原则:在爆破施工发生事故及灾害时,本预案由应急救援指挥部立即启动。
1.3响应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接到事故及灾害报告后,无论何时,只要在本地区,必须马上以最快的方式赶赴事故现场,按相应的事故处理预案正确有效地开展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援工作,尽可能避免或减少人员伤亡,尽最大努力减少事故损失和缩小事故影响范围。
1.4请假原则: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各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在离开本地区时,必须向应急救援指挥长请假,同时将自己的职责向指定人员交待清楚。
1.5指挥原则:在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未到达现场前,事故处理由班组负责人负责指挥;在应急救援指挥长未到达之前,事故处理由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长到达现场后,事故处理由指挥长统一指挥。
1.6处理原则:事故应急处理坚持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一般工作服从应急工作的基本原则。
2、法律法规要求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第七条、第三十一条;《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六十;《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安全许可证条例》。
3、应急准备
3.1成立抢险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项目部应急预案领导小组及其人员组成
组 长: 付国平
副组长: 童继红
组 员:徐凯、陶亚成、张冠男、夏宁桥、陈海滨、高光发
下设: 通讯联络组 组长:徐凯
技术支持组 组长:陶亚成
消防保卫组 组长:张冠男
抢险抢修组 组长:夏宁桥
医疗救护组 组长:陈海滨
后勤保障组 组长:高光发
3.2应急组织的职责
组长职责:
(1)决定是否存在或可能存在重大紧急事故,要求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帮助并实施场外应急计划,在不受事故影响的地方进行直接操作控制;
(2)复查和评估事故(事件)可能发展的方向,确定其可能的发展过程;
(3)指导设施的部分停工,并与领导小组成员的关键人员配合指挥现场人员撤离,并确保任何伤害者都能得到足够的重视;
(4)与场外应急机构取得联系及对紧急情况的记录作业进行安排;
(5)在场(设施)内实行交通管制,协助场外应急机构开展服务工作;
(6)在紧急状态结束后,控制受影响地点的恢复,并组织人员参加事故的分析和处理。
副组长(即现场管理者)职责:
(1)评估事故的规模和发展态势,建立应急步骤,确保员工的安全和减少设施和财产损失;
(2)如有必要,在救援服务机构来之前直接参与救护活动;
(3)安排寻找受伤者及安排非重要人员撤离到集中地带;
(4)设立与应急中心的通讯联络,为应急服务机构提供建议和信息。
通讯联络组职责:
(1)确保与最高管理者和外部联系畅通、内外信息反馈迅速;
(2)保持通讯设施和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3)负责应急过程的记录与整理及对外联络。
技术支持组职责:
(1)提出抢险抢修及避免事故扩大的临时应急方案和措施。
(2)指导抢险抢修组实施应急方案和措施。
(3)修补实施中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存在的缺陷。
(4)绘制事故现场平面图,标明重点部位,向外部救援机构提供准确的抢险救援信息资料。
保卫组职责:
(1)设置事故现场警戒线、岗,维持工地内抢险救护的正常运作。
(2)保持抢险救援通道的通畅,引导抢险救援人员及车辆的进入。
(3)抢救救援结束后,封闭事故现场直到收到明确解除指令。
抢险抢修组职责:
(1)实施抢险抢修的应急方案和措施,并不断加以改进。
(2)寻找受害者并转移至安全地带。
(3)在事故有可能扩大的抢险抢修或救援时,高度注意避免意外伤害。
(4)抢险抢修或救援结束后,直接报告最高管理者并对结果进行复查和评估。
医疗救治组:
(1)在外部救援机构未到达前,对受害者进行必要的抢救(如人工呼吸、包扎止血、防止受伤部位受污染等)。
(2)使重度受害者优先得到外部救援机构的救护。
(3)协助外部救援机构转送受害者至医疗机构,并指定人员护理受害者。
后勤保障组职责:
(1)保障系统内各组人员必须的防护、救护用品及生活物质的供给。
(2)提供合格的抢险抢修或救援的物质及设备。
4、应急响应
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或驻地发生无法预料的需要紧急抢救处理的危险时,应迅速逐级上报,次序为现场、办公室、抢险领导小组、上级主管部门。由综合部收集、记录、整理紧急情况信息并向小组及时传递,由小组组长或副组长主持紧急情况处理会议,协调、派遣和统一指挥所有车辆、设备、人员、物资等实施紧急抢救和向上级汇报。事故处理根据事故大小情况来确定,如果事故特别小,根据上级指示可由施工单位自行直接进行处理。如果事故较大或施工单位处理不了则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请示,请求启动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建设单位的救援预案仍不能进行处理,则由建设单位的监察室向建委或部门请示启动上一级救援预案。
4.1现场实行昼夜值班制,项目部人员值班时间如下:7:30~20:30—20:30~7:30。
4.2紧急情况发生后,现场要做好警戒和疏散工作,保护现场,及时抢救伤员和财产,并由在现场的项目部最高级别负责人指挥,在3分钟内电话通报到值班室,主要说明紧急情况性质、地点、发生时间、有无伤亡、是否需要派救护车或警力支援到现场实施抢救,如需要可直接拨打120、110等求救电话。
4.3值班人员在接到紧急情况报告后必须在2分钟内将情况报告到紧急情况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小组组长组织讨论后在最短的时间内发出如何进行现场处置的指令。分派人员车辆等到现场进行抢救、警戒、疏散和保护现场等。由综合部在30分钟内以小组名义打电话向上一级有关部门报告。
4.4遇到紧急情况,全体职工应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主动积极地投身到紧急情况的处理中去。各种设备、车辆、器材、物资等应统一调遣,各类人员必须坚决无条件服从组长或副组长的命令和安排,不得拖延、推诿、阻碍紧急情况的处理。
5、恢复生产及应急抢险总结
抢险救援结束后,由监理单位主持、业主、设计、咨询等相关单位参加的恢复生产会,对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下部恢复生产应采取的安全、文明、质量等施工措施和管理措施。项目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恢复生产:
5.1做好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对受害人或受害单位进行领导慰问或团体慰问。对良性事迹加强报道。
5.2严格落实公司ISO9001质量体系《程序文件》和《质量手册》,推行全面质量管理,认真学习应急预案,以项目经理为中心,将创优目标层层分解,责任到队,责任到人,从单位工程到分部、分项直至工序。
5.3健全各组织机构,加强人员管理,建立矩阵管理。完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安全、质量管理组织机构,整个项目形成一套严密完整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各级、各部充分发挥管理的机能、职能和人的作用。
5.4依据安全、质量体系有关文件,制定安全、质量检查计划制度,形成安全、质量管理依据,做到“有法可依”。严格实施岗位责任制。
5.5做好技术、试验、测量、机械、施工工艺、后勤等各项保证工作。
5.6对恢复生产确保资金投入不受阻。
5.7确保设计、施工方案可行,符合现场实际情况,可利用现场存有的机械、设备和材料。
5.8及时调用后备人员和机械设备,补充到该班组,进行生产恢复,尽快达到生产正常。
抢险结束和生产恢复后,对应急预案的整个过程进行评审、分析和总结,找出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并进行评审及修订,使以后的应急预案更加成熟,遇到紧急情况等能处理及时,将安全、财产损失降低到最底限度。
6、预案管理与评审改进
项目部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针对施工的变化及预案演练中暴露的缺陷,不断更新和改进应急预案。
八、安全检查制度
1、采取月检查与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专业性检查相结合的手段,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检查施工现场的违章现象和不安全因素,检查施工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施工方案及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各工种安全技术交底,班组班前安全技术交底和自查自纠,定期检查整改记录,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活动记录等,促使安全检查管理形成一条龙的保证措施。
2、采取自检与巡回检查相结合的方法,除对定期与不定期安全检查下达的隐患整改通知单进行跟踪整改外,并重点抓施工队、班组安全管理、文明施工及安全生产。检查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情况,特别是抓好施工方案及安全措施是否全面、具体、有针对性,分部分项各工种安全措施交底是否具体得当。安全防护措施针对性要强,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活动要认真坚持,落到实处,以达到教育施工员、提高自我防护意识的目的。在抓安全管理的同时,重点抓好班组安全技术交底、班中安全检查及整改,达到不安全不施工的目的。要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检查验收,确保合格后方可使用。
3、在检查中,检查组的成员应做到分工明确,对检查出的施工隐患应及时认真落实整改,除公司下达的隐患通知单外,施工队、班组应进行自检互查。查交底是否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查是否按照安全施工方案的要求制定针对性对施工部位的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交底,查在操作中是否按照工种安全技术交底进行作业,同时检查施工队、班组的安全技术交底、班中自查整改记录,从而达到层层定责任,处处有指标,逐级强化安全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4、施工队、班组应坚持班中检查,主要查作业点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对存在的事故隐患,要按照“三定”方针彻底整改,确保操作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实现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