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
建筑面积 | ㎡ | 工程类别 | 形象部位 | ||
建设单位 | 项目负责人 | ||||
监理单位 | 总监 | ||||
施工单位 | 项目经理 | ||||
交底内容: 一、建设单位: 1、依法在开工前办理施工许可证,确保所提供资料真实。 2、不违法肢解建筑工程和违法分包、转包建筑工程。 3、依据《天津市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对影响建设工程施工的建筑物、管线进行现状调查,并形成调查报告、并协调相关单位提出施工方案。 4、建设单位按照安全承诺履行对总包单位、监理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安全交底并做好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5、不得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压缩合同规定的工期。 7、组织施工现场围挡验收,并填写(DB/T29-222-2014津建安-建-1表) 、并依据DB/T29-222-2014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二、监理单位: 1、按照工程规模及技术要求配备总监理师、安全监理师及各专业监理人员。 2、按照规定编制安全监理规划和细则,本工程应在规划细则中突出以下几点:临时用电工程(按照基础、主体、装修分部管理)、脚手架工程、高处作业(三宝、四口及临边)、钢结起重吊装、施工机具管理、模板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消防安全、工地食堂卫生 3、根据本工程实际监理单位应对以下专业工程安全施工方案进行审批后方可实施A:临时用电组织设计B: 模架方案C:安全防护方案 D:起重吊装方案 E:文明施工方案 F:起重机械安拆方案 4、根据本工程实际监理单位应对以下专业工程进行旁站监理并做好旁站记录A:砼工程 B:脚手架、模板拆除 C:起重吊装作业 D:起重机械安拆 5、监理过程中发现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安全监督部门,对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并跟踪整改;对建设主管部门下达的整改通知书或停工通知书,要督促施工单位全面整改,并做好整改复查验收工作,签署复查意见。 6、监理单位应对施工单位作业前隐患排查情况实施监理。并依据DB/T29-222-2014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归档整理。 三、施工单位: 1、按照建筑(2012)141号规定配备建造师(项目经理) 1 名,安全经理 1 名,专职安全员1名,严格执行项目负责人带班上岗制度,并作好带班上岗记录,特殊情况不能到岗应及时变更。 2、施工项目应在施工前编制以下安全施工方案,经企业安全技术负责人审批盖章后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审批方案项同监理单位第3条规定项。 3、脚手架及模板工程:本工程脚手架工程根据施工方案采用落地式脚手架,搭设前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审批后方可实施,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符合JGJ130-2011规范,搭设前应按照施工方案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严格按照方案搭设,搭设完毕履行分段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使用过程中应作好动态监督管理。模板工程应符合模板工程验收规范要求,报监理审批后方可实施,注意拆模设置专人看护。 4、临时用电工程:本工程依据JGJ46-2005规范要求,必须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确保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每台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箱直接控制2台及2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电工做好漏电保护器及接地电阻的测试并如实记录。现场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杜绝拖地、拦腰、碰头线。用电系统安装和变更后应进行验收,同时按照基础、主体、装修阶分部进行验收。现场使用的塔吊确保用电控制相对,不能与照明混用。 5、起重机械:安装前应确认具有备案证明,安装及拆卸前应在网上进行告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单位应具有安装拆卸资质及安全许可证,安装完毕申请检测,检测合格后进行验收,验收完毕后方能使用,并在30日内持相关资料到静海支队办理使用登记,使用登记需延期必须办理延期手续。 6、基坑支护:开挖深度超过3米未到5米,需要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7、起重吊装:现场使用移动汽车吊进行吊装作业,汽车吊应具有检测报告,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吊装使用索具应符合规范要求。 8、安全防护:应遵循先防护后施工原则,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洞口及临边应及时防护,防护标准应符合JGJ80-2016及GB3608-83《高处作业分级》规范,应加强对防护设施的动态监管防止人为移动防护设施形成安全隐患,临边防护应严密,形成定型化、工具化的防护设施。 9、安全管理:依据JGJ59-201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建立健全项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 责任制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现场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严格履行进场、变换工种、季节性三级安全教育,严格按照分部分项履行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确认,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演练,严格落实每日作业前隐患排查制度,严格禁止存在隐患冒险蛮干行为。依据DB/T29-222-2014建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 10、文明施工管理:按照《天津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三十四条贯彻执行,现场生活区、作业区、办公区应分开设置,警示标志设置明显,各类建筑材料、构配件等物料要合理堆放,余料废料及时清理,运输工程渣土、泥浆、散体建筑材料的,应该采用密闭运输车辆,严禁沿路撒漏,出入口设置冲车设施,及“五牌一图,旗杆,及危险源公示牌”及循环硬化路面。工地食堂符合安全卫生要求,并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 11、施工机具:钢筋机械、木工机械、电焊机械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交流电焊机必须使用专用二次降压保护开关箱控制。 12、施工现场防火管理:严格执行动火作业审批程序,工人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接用电器,应根据现场作业人员数量配备手机专用充电箱或低压用电,临建材料符合防火要求,乙炔、氧气瓶使用管理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13、装饰装修及配套工程施工:针对装饰装修、扫尾阶段专业分包队伍多、交叉作业多、高处作业防护点多、防护设施各工序相互拆除多、抢工期出现私照乱雇人员多的特点,要认真做好对施工现场动态安全监督管理,坚决杜绝冒险蛮干行为。 14、其他:基础、主体、装修阶段请及时联系监督员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工程竣工后安全监督部门出具安全监督评价报告,安全监督评分*70%与企业项目自评分*30%之和为项目安全标准化考评得分(A\\B\\C\\D),纳入企业信用平台。 15、本工程危险性较大工程: 交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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