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师 教学工作评价细则
(试 行)
一、评价意义
为了进一步贯彻教育局“聚焦质量,专注改革”教育教学思路,调动教师教学工作的积极性,让教师在新的教育理念指导下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推动学校生态课堂建设,全面提高教学质量,办人民满意的学校;而及时、客观、恰当、公正对教师进行评价,有助于促进教师教学工作,推动课程改革进程,特制定教师教学工作管理考核细则。
二、评价内容及操作方式
项目及分值 | 内容及 分值 | 具 体 要 求 | 考 评 办 法 |
(一)专业 素养 (6分) | 1.基本功(2分) | 1.三笔字:毛笔字、粉笔字、钢笔字(主要考核板书粉笔,从教案备课书写考核钢笔字。)(1分) 2.说普通话:坚持说校园普通话。(1分) | 以教案检查和教研组、行政随堂听课考核相结合。 一次未使用普通话的扣1分。 |
2.现代教育技术(4分) | 1.结合学科特点,能合理选用恰当的教学媒体。(2分) 2.能充分发挥班级多媒体的交互式功能,促进学生积极学习。(2分) | 由信息技术办培训、考核,教研组、行政随堂听课巡课考核。 | |
(二) 教学 常规 (56分) | 教学 计划 (6) | 现状分析准确,教学目标明确,措施策略恰当,工作安排落实(教学进度)。以教研组为单位相互研讨。 | 查看教师工作手册,学科计划3分,复习计划3分,各小项考核分为3分、2分、1分三个等级。 |
教学总 结(4) | 梳理经验,总结成功;找准问题,积极反思;分析现状,改进策略。 | 考核分为4分、3分、2分三个等级, | |
备 课 (10) | 体现“三性课堂”三种基本课型要求,目标明确,重难点突出,流程清晰。突出“生态课堂”建设(体现“首学、互学、群学、共学”四环节。期初重点检查是否超周备课,期中、期末检查由检查二次备课及反思情况。 | 其中教导处考核8分,分为8分、7分、6分三个等级,教研组考核2分,分为2分、1分两个等级。 | |
上 课 (14) | 听课评价标准按《课堂教学评价细则》执行。具体见:附件一 | 以行政随堂听课和教研组长随堂听课为主,分为14分、12分、10分三个等级。 | |
作业布置与批改(4) | 家庭作业布置:1、2年级无书面作业;3至6年级不超过1小时。 作业批改:学生书写规范、整洁;教师批改及时,有批改日期,有反馈矫正,批改符号及评语符合学生身心特点等。(语文、数学、英语) 美术学科,检查学生美术作业;音乐、体育等训练记录或体育器材使用记录。具体见:附件五 | 凡家长举报作业严重超标,经核实1次扣4分;作业批改质量以教导处抽查为准,分为4分、3分两个等级。 | |
考试 考务(2) | 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教育学生诚信考试,做好考务工作。 | 失误一次扣1分(严重失误一次扣2分),扣完之后从总分中扣除。 | |
课外辅导(2) | 辅导时耐心细致,不训斥、体罚学生;讲究策略技巧,对于作业辅导,争取做到面批。 | 检查教师工作手册的个案记录,分为2分、1分两个等级。 | |
课堂 常规 (14) | 具体细则见《课堂常规考评细则》)。具体见:附件二 | 以行政和教务管理人员巡查为主,违反一人次扣1分,(并在当月的课时津贴中扣10元),扣完12分以后从总分中扣除。 | |
(三) 教学 质量 (38分) | 过程性 评价 (5) | 认真如实有计划进行过程性评价,评价不以学生分数为准,以是否认真落实学生过程性学习评价的书面记载为评价标准。 | 以教导处抽查为准,分为5分、4分、3分三个等级。(语文、数学学科在教师工作手册上,艺体学科以单页另外呈现) |
半期检测评价 (9) | 基础学科:(语文、数学、3-6年级英语)评价教师所任班级的教学成绩分为三个目标(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各占3分);任双班或多班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数计。 艺体综合学科:以教导处检查代表队训练、器材使用记录等为例。 | 平均分:以全年级总平均为标准,高(低)3分视为达标,达标得3分;在总平均标准上,每加(减)1分,分值依次递加(递减)0.5分。 | |
优秀率:以教育局目标50%为标准,达标记3分。教师个人优秀率每高(低)3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递加(递减)1分。 | |||
合格率:以教育局目标95%为标准,达标记3分。 每高(低)3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递加(递减)1分。 | |||
期末检测评价 (8+8 +8) | 基础学科:(语文、数学、3-6年级英语)评价教师所任班级的教学成绩以每期期末评价为准,分为三个目标(合格率、优秀率、平均分各占7分)。 注:(语数外学科以外教师的质量考评见另行的考评细则) 1.任双班或多班教师的教学质量考核按双班或多班的平均数计。 2.巩固率不达标实行一票否决制。 3.艺体综合学科质量考核,具体见:附件三 4.特殊学生质量考核,具体见:附件四。 | 平均分:以全年级总平均为标准,高(低)3分视为达标,达标得8分;在总平均标准上,每加(减)1分,分值依次递加(递减)0.5分。 | |
优秀率:以教育局目标50%为标准,达标记8分。教师个人优秀率每高(低)3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递加(递减)1分。 | |||
合格率:以教育局目标95%为标准,达标记8分。 每高(低)3个百分点,在此基础上递加(递减)1分。 | |||
(四)扣分 | 1.不按时上交各种资料,不按时完成学校工作,每次扣1分。 2.体罚、变相体罚,私自购买教辅资料,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扣10分。 3.其他未尽事宜经行政会通过后进行相应的考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