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工程名称 | |||||
主讲部门 | 项目部 | 主讲人 | 教育 内容 | 新工人入场安全教育 | |
培训日期 | 2016年3月4日 | 记录人 | |||
培训内容: 1、各班组应了解各工作即本班组工作的安全预防措施,既要知道有哪些安全隐患,又要做到提前排除、预防,懂得自身安全。 2、细节决定成败,工作中注意细节,才能防患于未然。 3、严禁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总之,在工作中,首先要学会保护自己,再言之,保护自己就是保护他人。 4、懂得自我防护,学会正确使用三宝物品,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5、劳务人员的安全问题是生活、施工上的问题。所以,生活中的安全用电、消防等必须重视,只有生活安全了,才能保证工作的安全,然后才能创造更大的价值。 6、安全防护的搭设要一次成型,符合规范,避免二次搭设,为了保证工人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破坏安全防护。 7、任何劳务队人员如不服从项目管理人员安排、管理;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如屡教不改者清理出场。 8、根据《劳务补充协议》,在此,我们把现场文明施工的奖惩内容再着重强调一遍。 (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不得一帽多用,发现一次违章者罚50元,两次以上者加倍罚款,劳务队管理人员不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100元。 (2)、施工现场不得穿拖鞋,高跟鞋,高处作业要穿防滑鞋,违者罚10元。 (3)、高处作业要佩戴好安全带,高挂低用,“四口”、“五临边”的防护用品未经施工工长同意,擅自拆除者罚50元,无故损坏安全带、安全网者罚50元,防护安全网上的杂物未能及时清理的罚作业班组100元。 (4)、新工人进场要进行安全教育,各班、组人员变动情况要及时报告项目安全员和项目经理。对安全教育考试不合格者,上岗作业,对班组进行处罚每人10元。 (5)、非电工人员不得随意移动供电设备,不得私自接线,更换保险丝,违者罚款50元,造成隐患和事故者,视情节轻重,罚50-100元。 (6)、对不按工长签发的技术交底作业班组,造成事故的罚100元。 (7)、特种作业人员要有上岗证,无证作业者罚100元。 (8)、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罚款50元。 (9)、对作业班组,使用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超过年龄的男55岁女50岁的人员,立即清退,不按要求执行,强制清退并处罚金100元。 (10)、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聚众,违者罚款100—1000元,酒后上岗作业者罚100元。 (11)、严禁在施工现场大小便,违者罚50元。 (12)、为了确保楼层内的安全施工,四口五临边的安全防护必须及时搭设。 (13)、为了确保工地内和生活区的用电安全,全体职工都不得使用电炒锅、电炉,否则,一经查实,电炒锅、电炉没收,并视态度好坏处罚款50-500元。 (14)、严禁使用钢锯条等土制品接电烧开水,违者,一经查实,处以当事人罚款式50-200元,若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5)、本工地内和生活区的任何临时用电,必须有本工地的固定值班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都不得私接乱拉电线及私装灯头或插座,如特殊情况需临时装用,须经工程部批准后,由工程部派人安装,违者,视情处当事人罚款项50-200元,如出现任何问题,一切后果都由当事人自负。 (16)、严禁在灯头上或电线中段上挂钩用电,违者每次给当事人处罚50-100元,如出现问题,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17)、在新建高层或多层楼梯间及其它通道的照明灯泡,除本工地固定值班电工外,任何人都不得随意摘取,违者每次处罚款200-500元罚款。 (18)、每个职工都要保护工地和他人的财物,对偷窃工地和他人财物者,处以偷窃价值5-20倍的罚款,情节严重者,送交门处理并清除工地。 (19)、全体人员都要有高度的集体主义思想,公私分明,严禁把工地材料随意拿做它用或私做家具和个人用具,违者视情处罚50-200元,严重者加倍处罚。 (20)、全体人员都要爱护安全防护、防盗设施,破坏本工地防盗及安全防护设施者,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50-300元,情节恶劣者,呈报门处理。 (21)、本工地全体人员,应为本工地的工程施工,工程材料及工程安全尽心尽力,如和工地外社会上的流浪人员里应外合进行盗窃者,或给工程施工造成不利后果者,除按本制度第十规定处理外,再视情节罚款300-1000元。情节严重者,呈报门处理。 (22)、本工地职工无论是在工地内或在工地外,若有违法乱纪行为,除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外,本工地也要视情按本工地的有关规定作相应的处罚。 (23)、安全帽是职工用来防护安全用的任何人都不得随意借给外来人员使用,如因借戴本工地的安全帽而后,混入本工地的外来人员,一经查实,视情处理出借安全帽的本工地当事人罚款50-100元。 (24)、全体人员都有责任做好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如破坏已粉刷好的内墙、踏步、门窗及玻璃、已安装好的各种管子,已穿好的各种电线及其它,一经查实,除损坏的材料和人工工资由其当事人承担外,再视情况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送机关处理。 (25)、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动用机械设备,擅自开动或损坏机械设备者每次处罚款50-200元,损坏者照价赔偿,态度较差者视情重罚。 (26)、为了确保工地和宿舍区的防火安全,严禁在楼内烧柴火做菜饭,或用烧火及小太阳灯取暖,违者每次罚款待30-100元或视情节处罚。 (27)、要保护楼内的清洁卫生,严禁在楼内随地大小便,违者每次罚款100元, 并清扫所有大便。不听劝阻,屡教不改,态度恶劣严加惩处。 (28)、禁止随地乱倒剩饭菜及其它废水、废物,违者每次罚款20-50元,态度恶劣者加倍处理。 (29)、家用电器,如电炒锅、电饭锅、电水壶、电热杯、热得快等,未经审批,严禁使用,擅自使用者发现后,视情处罚款50-200元。 (30)、严禁翻大门或翻围墙进入工地,违者每次罚款50元,情节严重者交治安部门处理。 (31)、临时来本工地探亲访友人员未经门卫许可,私自进入的被访人应及时把来访人带到门卫登记,办好手续后再进入,否则一经查实,视情处被访人罚款50-100元,或视情处理。 (32)、在楼上施工班组不得在高空扔东西,发现一起罚作业班组100-200元。在施工作业层以及木工加工场严禁吸烟,发现一起罚款50元。生活场地不得大声喧哗,生活垃圾不得乱扔乱倒,不得与周边群众出现打架斗殴等违法事件,如有违者,由作业班组承担全部后果。 |
受教育人签名: |
施工班组: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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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班组:全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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