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对材料、构配件进场进行规范管控,特制定本规定。本规定为材料构配件进场验收依据之一。具体规定如下:
一、要求:
1、施工方必须按照设计、规范规定和业主的要求,把拟进场的材料、构配件样品报业主、监理进行验收。
2、产品封样需提供经销商资质、生产厂家资质、质量证明文件的复印件等、需要在青岛备案的还应提供备案文件。必须资料齐全,具有合格证。
3、样品上需有规格或型号、商标、厂家名称、生产日前等明显标识或字样。需要总包设置样品间并制作样品展板。
二、流程:
由总包将拟进场的材料、构配件或汇总分包(供货商)拟进场的材料构配件样品和相关质量证明文件报业主和监理验收。
三、标签:
样品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协同设计、监理、总包、分包、供货商在样品标签上签确。样品标签如下:
样品标签
工程名称:
样品名称: 规格: 型号:
生产厂家名称: 拟使用栋号(或业态):
供货商(签字): 分包单位(签字):
总包单位(签字): 建设单位(签字):
监理单位(签字):
四、复试:
依据规范需要复试的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后,报监理见证取样送检。合格后,方能在工程上使用安装。
五、种类及名称
分部(项)工程名称 | 类别 | 名称 | 备注 |
给排水及采暖 | 管材、管件类 | 热镀锌钢管(管件或连接件)、 | |
热镀锌衬塑复合管(管件、连接件) | |||
排水铸铁管 | |||
焊接(无缝)钢管 | |||
PP-R冷、热水管(管件) | |||
铜管 | |||
HDPE给水、双壁波纹排水管(管件) | |||
PE-X地热管材 | |||
给水用软管 | |||
卫生器具类 | 地漏 | ||
陶瓷卫生器具 | |||
水嘴 | |||
通风与空调、给水(含消防) | 设备类 阀 | 闸阀、蝶阀、截止阀、信号蝶阀、地热集分水器、暖气片 | |
风管部件 | 风阀、风口 | ||
电气 | 线缆类 | 电缆、电线 | |
光源类 | 灯具 | ||
面板类 | 开关、插座 | ||
布线类 | 电气导管、桥架 | ||
消防 | 系统组件 | 喷头 | |
烟感、温感 |
其他 | 保温类 | 橡塑保温 |
注:对于电气材料还应提供CCC认证证明文件,卫生器具需要提供环保(辐射)节水产品证明,水嘴、给水管材需提供卫生检查证明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