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山东机场有限公司
我们 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名称)法律正式成立的一家制造商(公司),其主要营业地点设在_上海市嘉定区江桥镇曹安公路3616-3618号。兹指派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名称)的法律正式成立的,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作为我方真正的合法代理人进行下列有效的活动;
1、代表我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办理贵方济南国际机场航站区扩建项目南指廊停车场及排水系统工程(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按要求提供的由我方制造的货物的有关事宜,并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2、作为制造商,我方保证以投标合作者来约束自己,并对该投标共同和分别承担招标文件中所规定的义务。
3、我方兹授予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为本项目的唯一供应商,全权办理和履行上述我方为完成上述各点所必需的事宜。兹确认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名称)或正式授权代表依此合法办理一切事宜。
我方于 2015 年 12月 11号署本文件,中铁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12月11日接受此件,以此为证。
授权单位:上海连成(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正式授权的代表:_____________
姓名、职务和部门: 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