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条款,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由乙方承揽EPS外墙保温工程,并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承包工程范围:墙体保温包工包料,实际施工以图纸为准。
第二条 工程工期
1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2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条 施工材料要求
1提供材质检验报告、合格证。
2苯 板:厚度85mm,密度为25kg/m3。
3玻纤网:标准耐碱网格布。
4进固钉:长度120 mm铁质钉。
5一网两胶
第四条 工程质量
施工严格按照《新型外墙保温饰面系统》及辽2004J107图集等相关规范标准施工,乙方确保施工达到优良标准。如若工程质量达不到质量标准,整改造成的工料损失均由乙方负有全部责任,乙方负责质量保修工作。
第五条 价格
1单价:按实际施工表面积,每平方米72元。
2保温面积:暂定 平方米。
3总 造 价:暂定 万元(结算以实际工程造价为准)
4工程量计算方法:以实际施工表面积计算为准。
第六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为乙方无条件提供使用已有的水源、电源、垂直运输工具。
2有权对乙方的工程材料、质量、进度、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进行管理,不服从甲方管理,甲方有权对其进行处罚,直到将其清退出施工现场。
3最终工程量以实际施工表面积双方决算为准。
4甲方负责各种校差协调施工管理安排。
5按合同及时向乙方拨付工程款。
第七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对前道工序做好交接验收。
2乙方成立现场项目部设立施工负责人、质量检验员、安全员,保证工程质量。
3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有关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工地安全制度组织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发生一切伤亡和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甲方无任何连带责任。
4乙方使用材料、施工用的半成品由乙方负责保护并应堆放整齐、剩余杂物应及时清理做到文明施工。
第 付款方式
工程付款方式按整体形象进度付款,首次付款当完成工程量50%时(即粘完苯板时),应向乙方支付已完工程款的50%,待保温工程竣工验收后,付工程款总造价95%,余款5%作为质保金,保修期限满一年后余款全部付清。
第九条 竣工验收
工程完成后,乙方提交验收申请报告,由甲方及监理共同验收,保修期限一年,由乙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非乙方原因造成损失的,乙方负责有偿维修。
第十条 补充条款
此价格为固定价格,不按市场价格变动。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施工过程中,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或向工程所在地人民诉讼。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保修期满合同自动失效。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