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有效降低手术风险,保证患者手术治疗安全。
二、定义
指以降低手术风险、保障手术安全为目的,在患者手术实施前,医师必须对拟实施手术的手术指征、手术方式、预期效果、手术风险和处置预案等进行讨论的制度。
三、依据
(一)《医疗质量管理办法》(国家卫计委令第10号)
(二)《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
(三)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卫医发〔2018〕8号】《关于印发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的通知》
四、适用范围
在执行诊疗工作中的本院所有临床科室
五、条款
(一)部门职责
质控科负责全院术前讨论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管工作,各级医务人员负责术前讨论制度的具体执行工作
(二)主体人员岗位责任
1.讨论范围
除以紧急抢救生命为目的的急诊手术外,所有住院患者手术必须实施术前讨论。
2.讨论参加人员
术者必须参加,术者包括主刀医师和第一助手。一、二级类手术由手术组讨论,手术组人员参加。三级类手术、四级类手术由全科组织讨论,由科主任或其授权的副主任主持,科内所有医师参加,手术医师、护士长、责任护士、必要时麻醉科主任或主任医师、手术室护士长一同参加。疑难、高危、特殊手术、致残手术、新开展手术、外请专家开展手术的须报医教部批准备案,全院术前讨论由手术科室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医教部、质控科主持,相关科室人员参加,必要时院领导参加。科室需上报医教部《特殊手术申请单》。临床科室应当细化本科室开展的各级手术术前讨论范围,并经质控科审定备案。
3.讨论前准备
讨论前应将有关资料准备好,并通知相关人员参加,相关人员应详细查阅有关医学资料和书籍。
4.讨论内容
术前诊断及其依据、手术适应证、禁忌症、手术条件、术前准备、手术方法及步骤、麻醉方式、术中可能发生意外及其应对措施、是否履行了包括手术同意书等相关签字手续、手术室的配合要求、术后注意事项及护理要求、术后处理、确定术者及助手人员等,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主刀医师或第一助手应向患者或其授权代理人进行术前谈话,并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
5.讨论记录
(1)术前讨论记录应如实记录所有参加讨论人员的发言及主持人的总结性发言,同时须将术前讨论的结论记入病历中。
(2)主持者应根据讨论结果,积极做好思想、组织技术、物资等准备工作,决定手术人选,如重大手术,按照规定填写《特殊手术申请单》报医教部审查批准。
(3)非急诊的3级及以上手术的术前讨论应在手术前完成,由经管医师记录并整理,经主持人审签后录入病历内。
(4)主持人应为主刀医师或科主任。
6.术前讨论完成后方可开具手术医嘱,签署手术知情同意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