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组 织 领 导 10 分 | 1、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成立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工作。 | 未建立组织机构的,扣0.5分;未落实专人负责的,扣0.5分。(共2分) |
2、建立完善生活垃圾日常巡查、安全管理、投诉处理等制度。 | 未建立制度的,每少一项扣0.5分。(共2分) | |
3、生活垃圾管理工作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做好各类巡查、监督考核、投诉处理等的日常台账登记工作。 | 台账不全,未列入年度计划,缺少年度总结的,每少一项扣0.5分。(共3分) | |
4、建立生活垃圾污染防范应急预案,紧急情况下对辖区内生活垃圾收运工作进行应急管理。 | 未建立应急预案的,扣0.5分;紧急情况下未进行应急管理,造成较大影响的,扣1分。(共3分) | |
队 伍 建 设 10 分 | 1、建立指导员、志愿者、清扫工、清运工等四支工作队伍。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各队伍的人员数量。原则上指导员、志愿者数量不少于8人,有具体台账资料。 | 队伍不健全的,任何一个队伍人数不足的扣1分(4分) |
3、完善各支队伍的制度建设,其中清扫工、清运工,做到“人员、职责、报酬、考核、车辆(工具)”五落实,有具体台帐资料。 | 制度不健全的,每支队伍扣0.5分(2分) | |
2、指导员、志愿者每一年度开展指导、宣传、服务等活动各队不少于4次,并及时做好记录。 | 活动每少一次扣0.5分(4分) | |
设 施 管 理 14 分 | 1、分类垃圾桶下发到户,摆放整齐有序。 | 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的,每个点扣0.5分。(共4分) |
2、保持生活垃圾设施的整洁完好,发现破损及时修复,做好清洗保洁。 | 发现垃圾桶、果壳箱等破损未及时修复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设施脏臭不洁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共6分) | |
3、配备与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管理相匹配的垃圾密闭车辆。 | 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缺少,不能满足作业要求,造成垃圾堆积的,扣1分。(共4分) | |
日 常 管 理 42 分 | 1、垃圾规范投放,按要求推进垃圾分类。 | 规范垃圾投放,严禁将农作物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非生活垃圾投放至垃圾桶,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共4分) |
2、生活垃圾收集做到日产日清,规范收集。 | 路边垃圾未及时收集,每发现一次扣0.5分;(共4分) | |
3、加强生活垃圾质量前端管理,严禁将非生活垃圾掺杂混运至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倾倒。 | 将非生活垃圾运输至生活垃圾处置场所处理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共4分) | |
4、生活垃圾做到密闭运输,防止运输过程中吊挂、抛洒滴漏,同时,确保运输车辆车容车貌整洁。 | 未做到密闭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的,每车次扣0.5分;运输车辆车容车貌不洁的,每车次扣0.5分。(共6分) | |
5、辖区内严禁焚烧生活垃圾。 | 发现擅烧生活垃圾的,每次扣1分。(共4分) | |
6、严禁将本村(社区)内的生活垃圾偷倒到其他公共场地。 | 将本村(社区)生活垃圾偷倒到其他公共场地的,每发现一次扣4分。(共8分) | |
6、实施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按要求做好餐厨废弃物统收统运工作。 | 未做到餐厨废弃物规范化收运的,每发现一次扣1分。每月垃圾数量、质量统计综合排名倒数三位的扣1分。(以垃圾中转站的报表情况为准。共12分) | |
综 合 评 价 24 分 | 1、鼓励对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创新和完善。能为全街道垃圾分类作出典范,方式方法可以借鉴推广。鼓励进行新闻媒体宣传,特别作为典型案例经区级以上新闻媒体报道推广。 | 有创新和完善措施的、作出典范具有借鉴作用、经媒体宣传报道的予以加分,每次加4分(共8分) |
2、认真处理社会公众、媒体曝光的有关生活垃圾管理各类投诉。 | 未及时处理或造成重复投诉的(街道范围内),每次扣1分;区级及以上媒体曝光,每次扣3分。(共6分) | |
3.认真对待上级部门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督查。 | 受到区级通报的,每次扣3分。(共1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