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系统 | 技 术 项 目 | 技 术 数 据 | 执 行 标 准 | 备 注 |
1 | 系 统 总 体 指 标 | 整个系统耗电量(kW)/电源负荷裕量(%): | |||
2 | 整个系统可用率: | ||||
系统平均无故障时间(MTBF) | |||||
数据采集系统DAS: | |||||
顺序控制系统SCS: | |||||
模拟量控制系统MCS: | |||||
监 视 控 制 级 网 络 | 操作员站: | ||||
LCD尺寸、分辨率、色彩、刷新率、显存 | |||||
站用主机主频、内存、硬盘容量 | |||||
操作员站最繁忙时CUP负荷率 | |||||
操作系统 | |||||
系统容纳最大标签量 | |||||
画面对键盘响应周期 | |||||
画面上数据刷新周期 | |||||
键盘指令到通道板输出和返回信号从通道板 输入到LCD上显示的总时间 | 不包括执行器动作时间 | ||||
工程师站、历史站: | |||||
LCD尺寸、分辨率、色彩、刷新率、显存 | |||||
站用主机主频、内存、硬盘容量 | |||||
操作系统 | |||||
系统容纳最大标签量 | |||||
编程语言、组态方式 | |||||
历史站存储机组数据时间 | 按最大标签量 | ||||
历史站硬盘容量 | |||||
监 视 控 制 级 网 络 | 操作员站画面数量: | ||||
棒状图数量 | |||||
成组显示数量 | |||||
趋势显示数量 | |||||
模拟图数量 | |||||
报警显示数量 | |||||
其它标准显示画面数量 | |||||
报表和记录 | |||||
班报表/日报表/月报表 | |||||
成组打印 | |||||
事故追忆打印 | |||||
事故顺序记录 | |||||
趋势记录 | |||||
操作员操作记录 | |||||
历史数据记录 | |||||
网络通讯 | |||||
网络型式、网络标准、通讯速率 | |||||
通讯介质、通讯协议 | |||||
最繁忙时通讯总线负荷率 | |||||
网络最多支持节点数 | |||||
网络接口设备型式 | |||||
对外接口型式 | 按接口分列 | ||||
1 | 生产过 程控制 级网络 | 控制处理器分配方式: | 按功能或按系统 | ||
处理器性能: | |||||
控制处理器型式 | |||||
控制处理器主频 | |||||
控制处理器内存 | |||||
生 产 过 程 控 制 级 网 络 | 对数字量控制的最快处理周期 | ||||
对模拟量控制的最快处理周期 | |||||
控制处理器数据更新时间 | |||||
控制处理器最繁忙时,CPU负荷率 | |||||
冗余控制器切换时间 | |||||
I/O性能: | |||||
I/O裕量(I/O点裕量、考虑规范书中要求因素后裕量分列) | |||||
普通卡件对模拟量的一般扫描速度 | |||||
普通卡件对模拟量的最快扫描速度 | |||||
普通卡件对数字量的一般扫描速度 | |||||
普通卡件对数字量的最快扫描速度 | |||||
快速采集卡件的最低扫描速度 | |||||
SOE分辨力 | |||||
每个A/D转换所带模拟量点数 | |||||
模拟量输入隔离方式 | |||||
数字量输入防抖措施 | |||||
驱动器卡件性能说明 | |||||
控制继电器型式规范、产地 | |||||
控制继电器触电容量、触电型式 | |||||
网络通讯: | |||||
网络型式、网络标准、通讯速率 | |||||
通讯介质、通讯协议 | |||||
网络接点间最大允许距离 | |||||
网络最多支持节点数 | |||||
最繁忙时通讯总线负荷率 | |||||
公共网络与单元机组网络连接型式 | |||||
远程I/O(站)与网络连接型式 | 当供方有采用远程I/O方案时填写 | ||||
网络接口设备型式 | 按接口分列 | ||||
对外(其它系统)通讯接口型式 | 按接口分列 | ||||
5 | 控制机柜防护等级/空调通风措施/外部环境要求: | 按区域分列 | |||
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 投标人按实际填写 | ||||
1 | |||||
2 |
1、本表中没有列出的项目请在“其它需说明的问题”一项中列出。
2、投标人应按照要求如实填写可以保证的技术参数。
3、投标人应根据备注中的特殊要求按实际填写或分项列出。
4、要求供方按照所推荐的三家DCS厂商分别列表。
第9部分 工艺系统描述和性能曲线
1. 投标人工艺描述
投标人对工艺系统应进行详尽的描述,该描述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FGD系统及工艺描述
——吸收塔中SO2,SO3,HF和HCl去除
——SO2,SO3和HCl的吸收
——与石灰石反应
——氧化反应
——吸收塔安装和设计
——石灰石
——氧化空气供应
——升压风机
——烟道系统
——石膏净化和脱水
——石灰石浆制备
——工艺水和石膏冲洗水供应
——排水系统和脱硫废水处理系统
——电厂启动
——FGD启动和停运描述
——FGD故障及装置和设备的保护措施
2. 性能曲线
投标人对脱硫系统主要设备提供性能曲线,该曲线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泵的性能曲线
——风机的性能曲线
第10部分 供货范围、工作范围及服务
1 概 述
1.1 总 则
本工程为建造总承包工程(EPC),包括本工程的设计、制造、采购、运输及储存、建设、安装、竣工、试运行、考核运行、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所有工作,也包括招标文件中要求的运行及维护的培训。
脱硫岛范围内所有设备(包括机械、热控、电气、消防)的供货、安装与调试和所有设计(包括基本设计、详细设计、竣工图设计),包括土建施工。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人的总体进度要求,参加设计联络会,按时提供基本设计和详细设计文件及施工、安装、运行说明。
投标人应根据脱硫工程总体进度要求,提交工程的总体网络进度。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的运行、维护和管理人员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
投标人应负责派遣技术专家对设备、装置、材料等进行检验和调试(包括功能试验、调试、试运行),并参加由招标人和投标人共同进行的性能试验。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按系统分类,详细列出所供设备和材料的清单,备品备件清单,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清单
1.2 供货原则
投标人按本招标文件确定的供货范围供货,投标人的供货应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并提供相关的技术服务。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原始数据、技术要求和现场限定的条件,合理选择其供货范围内的设备和材料,保证其性能指标和系统安全可靠地运行,在此基础上应尽可能降低投资、运行经济。
本工程脱硫公用系统(包括吸收剂制备系统、石膏脱水系统、压缩空气系统,废水处理系统,工艺水系统、用电及控制系统等)按照2×600MW机组烟气脱硫装置所需的容量设计并供货。
本工程所采用的设备应采用目前先进的技术,即具有高的可靠性、可操作性、可维修性和可扩展性,且至少具有2台类似装置的使用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对所供设备推荐三个及以上生产厂家供招标人确认。
以下为机械、电气和仪表控制部分供货的最低要求,但不限于此:
所有转动设备(泵、风机、搅拌设备等)的电动机及共同底座随转动设备供货。
所有挡板、阀门等的执行机构(均为电动)随挡板、阀门供货。
所有安装于设备上的就地仪表,如:温度、压力(压差)及液位测点等,随设备一同供货。
用于机械设备紧固和安装所需材料以及螺栓,应随机械设备一起供货,除非另外规定。
设备及钢制箱罐、烟道、管道、混凝土浆池等的防腐由投标人供货和施工。
所供设备油漆完好,投标人供货范围内设备及设备本体自带的钢结构、管道、支吊架等的油漆属于投标人的供货内容。用于现场修补的面漆材料包括在相应供货范围内,现场的修补由投标人负责完成。
·除了机械设备外,所有其它设备和金属构件在车间涂刷底漆,并根据合同的技术要求供货至现场。
·投标人提供交付招标人运行后一年内运行、维护和第一次大修所需的备品备件清单(安装、调试;试运行期间所需备品备件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招标人对备品备件的采购在合同谈判时确定,投标人对这部分供货的报价应单独列出。
·投标人提供进口设备、部件和材料清单。
·在质保期内发现供货范围内的任何设备、材料存在缺陷,应由投标人免费提供维修或更换新的设备、材料。
供货范围至少应包括如下所述(但不限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