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自查表)
(2016 年版)
条款 检查内容 | 检查 结果 | 检查说明 |
4.1.11 对涉及工程结构安全的试块、 试件及有关材料,
应实行见证取样。见证取样由施工单位制备,记录应
真实齐全,参与见证取样人员应在相关文件上签字。
4.3.3 施工单位应按《单元评定标准》及有关技术标
准对水泥、钢筋等原材料与中间产品质量进行检验,
并报监理单位复核。不合格产品,不得使用。
4.3.4 水工金属结构、启闭机及机电产品进场后,有
关单位应按有关合同进行交货检查和验收。安装前,
施工单位应检查产品是否有出厂合格证、设备安装说
水利水
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对在运输和存放过程中发生的
电工程
变形、受潮、损坏等问题应做好记录,并进行妥善处
施工质
理。无出厂合格证或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不得使用
量检验
于工程中。
与评定
规程
4.3.5 施工单位应按《单元评定标准》检验工序及单
SL176-2
元工程质量, 做好书面记录, 在自检合格后, 填写《水 007
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送监理单位复核。监理
单位根据抽查资料核定单元(工序)工程质量等级。
发现不合格单元(工序)工程,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
处理,合格后才能进行后续工程施工。对施工中的质
量缺陷应书面记录备案,进行必要的统计分析,并在
相应单元(工序)工程质量评定表“评定意见”栏内
注明。
4.4.5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后,应由项目法人委托相应
资质等级的工程质量检测单位检测后,按照处理方案
确定的质量标准,重新进行工程质量评定。
(二)验收
灌区改造技术
13.1 《灌区改造技术规范》 (GB50599-2010)有
规范
1 条:对隐蔽工程,必须在施工期间进行验收,
GB50599-2010
并应在合格后再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小型水电站建 设工程验收规 程 SL168-2012 | 13.2 《 小 型 水 电 站 建 设 工 程 验 收 规 程 》 (SL168-2012)有 1 条: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 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 的工程不应交付使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
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应交付使
用或进行后续工程施工。 验收工作应相互衔接,
不应重复进行。
4.3.7 枢纽工程导 (截) 流前, 应进行导 (截)
流验收。
水利水电建设
工程验收规程
SL223-2008 13.3.3 水库下闸蓄水前, 应进行下闸蓄水验收。
4.4.6 引(调)水工程通水前,应进行通水验
收。
4.4.7 水电站(泵站)每台机组投入运行前,
应进行机组启动验收。
填表说明:“检查结果”应逐个条款进行评价, Y 表示“符合” ,N 表示“不符合” ,N/A
表示“不适用或未检查” 。当用 N 表示时必须同时在“检查说明”中详细描述,同时填写附
件作为原始资料。
被检查单位(或自查单位)名称: 签字:
检查人员: 检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