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 | 交底部位 | 基础钢筋 | |
工程编号 | 日 期 | 2010.12.10 | |
交底内容 基础钢筋直螺纹加工: 一、施工准备: 1.1、材料准备: 钢筋:直径为16-28mmHRB400(Ⅲ级)热轧带肋钢筋,钢筋应平直、无损伤; 表面没有裂纹 、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钢套筒:原材料选用优质碳素结构钢,符合《优质碳素结构钢》GB/T699—1999 标准的要求。套筒表面没有裂纹,表面及内螺纹没有严重的锈蚀。 1.2、主要机具: 钢筋直接滚丝机或钢筋剥肋滚丝机12台、限位挡铁、螺纹环规(通规、止规)、力矩扳手及管钳、砂轮切割机、直尺、卡具、钢丝刷、钢筋支架等。 二、作业条件: 参加作业人员已经过培训,并经考核合格。 滚丝机经检查和空车调试合格,其技术参数满足使用要求。 技术提供单位已经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及基本技术参数。 三、操作工艺: 3.1、工艺流程: 钢筋丝头加工: 加工前检查 ,就位→(剥肋)滚轧丝头→丝头质量自检→带帽保护→丝头质量抽检→存放待用 夹持钢筋。利用滚丝机上的设备台钳夹持钢筋,夹持时要注意: 设备必须停止转动,并已在最后端。台钳在夹紧前必须将钢筋顶紧限位挡铁,否则将影响丝头长度。挡铁撤走后,不得将钢筋向前移动,否则丝头将过长。不同规格的钢筋应选用相应的限位挡铁,不得乱用。面对滚丝头方向,滚丝头顺时针方向旋转为反转,用于加工反丝螺纹;滚丝头逆时针方向旋转为正转,用于加工普通型螺纹,开机后要注意滚丝头旋转方向与所加工的丝头形式是否一致。另外,普通型螺纹与反丝螺纹各有专用滚丝头,应由厂家驻现场人员进行调整,严禁混用。 3.2、钢筋(直接或剥肋)滚丝。 | |||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
工程名称 | 交底部位 | 基础钢筋 | ||
工程编号 | 日 期 | 2010.12.10 | ||
交底内容 1.3、丝头长度符合下表要求。 规格 | P | 旋合长度 | L(套筒长度) | 丝头最佳长度 |
16 | 2.5 | 8扣 | 40 | 9 |
18 | 2.5 | 9扣 | 45 | 10 |
20 | 2.5 | 10扣 | 50 | 11 |
22 | 2.5 | 11扣 | 55 | 12 |
25 | 3 | 10扣 | 60 | 11 |
28 | 3 | 11.5扣 | 67 | 12 |
若采用直接滚轧直螺纹工艺时,应使用钢筋直接滚丝机。可在台钳夹紧,切削液已循环充分后,开始扳动进给手柄,使滚丝头进入滚丝位置。刚开始,进给要舒缓平穏,在滚丝头进入钢筋端部后,滚丝头自动进给滚丝,即可松开手柄,由设备自行完成操作。滚压到设定长度后,限位开关断电。
设备自动停机并延时反转,将螺纹钢筋退出滚丝头,扳动进给手柄后退,减速机退到极限位置,停机。然后移开台钳,取出钢筋,完成螺纹的加工。
若采用剥肋滚轧直螺纹工艺时,应使用钢筋剥肋滚丝机。先剥肋,后滚丝。在台钳夹紧,切削液已循环充分后,开始扳动进给手柄,剥肋刀片在刚接触钢筋时要舒缓,当刀片全部咬住钢筋后可以加力向前扳动手柄,待5秒~10秒,滚丝头自行前进时,即可松开手柄,由设备自行完成操作,待滚丝头自行反转并向后运动,不再轴向移动时,扳动手柄复位,则完成剥肋。
剥肋完成后,再次扳动手柄,减速机向前移动到调整长度,涨刀推动左右拉环后移,刀体与涨刀环脱离后涨开,减速机继续向前进给,涨刀触头缩回,滚丝刀开始滚压螺纹,滚压到设定长度后,进行挡铁与限位开关断电,设备自动停机并延时反转,将螺纹钢筋退出滚丝头,扳动进给手柄后退,减速机退到极限位置,停机。然后移开台钳,取出钢筋,完成螺纹的加工。
钢筋在剥肋或滚轧螺纹过程中,如发现台钳移动,应立即夹紧。若在滚轧螺纹过程发现没有停机反转的迹象应立即将面板开关关闭,使设备停止转动,然后按下点动按钮(红色),使滚丝头退出钢筋,并立即修理。
丝头滚轧的有效长度应依据技术提供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一般标准型钢筋丝头螺纹的有效丝扣长度为1/2套筒长度,其公差为+2P(P为螺距)。 | |||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
工程名称 | 交底部位 | 基础钢筋 | |
工程编号 | 日 期 | 2010.12.10 | |
交底内容 四、质量控制 操作人员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切断钢筋宜用砂轮切割机或其它专用切断设备,严禁采用气割方法。 加工丝头时,应采用水溶性切削液,当气温低于0℃时,应掺入15%~20%亚钠,严禁用机油作切削液或不加切削液加工丝头。 操作前应对设备进行试运行,一切正常后方可开始操作。 钢筋的剥肋过程只允许进行一次,不允许对已加工的丝头进行二次剥肋。 连接钢筋时,套筒规格与钢筋规格必须一致,钢筋与套筒应先试套,套筒和钢筋的丝扣应干净、完好无损。 现场截取抽样试件后,原接头位置的钢筋允许采用同等规格的钢筋进行搭接连接,或采用焊接及机械连接方法补接。 4.1、主控项目 型式检验。工程中应用直接或剥肋滚轧直螺纹钢筋接头时,技术提供单位应提交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其连接性能应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Ⅰ级或Ⅱ级标准。 工艺检验。钢筋连接作业开始前及施工过程中,应对每批进场钢筋进行连接工艺检验,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每种规格钢筋的接头试件不应少于三根; 钢筋母材抗拉强度试件不应少于三根,且应取自接头试件的同一根钢筋; 3根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应符合规范的规定 ;对于Ⅰ级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尚应大于或等于钢筋抗拉强度实测值的0.95倍;对于Ⅱ级接头,应大于0.90倍。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和接头力学性能试验报告。 钢筋的品种和质量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中有关标准的规定 。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验报告。丝头尺寸应符合技术提供单位提供的技术参数。操作人员应逐个检查丝头的质量,每加工10个丝头应用环规的通规、止规检查一次,并剔除不合格丝头。 用力矩扳手按表2 的接头拧紧力矩数对接头进行抽检。梁、柱构件按接头数的15%;基础、垟板构件,每100个接头为一个验收批(不足100个也为一个验收批),每批抽检3 个接头。抽检的接头应全部合格,如有一个不合格,该批应逐个检查并拧紧。 | |||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
工程名称 | 交底部位 | 基础钢筋 | |
工程编号 | 日 期 | 2010.12.10 | |
交底内容 接头的现场检验按验收批进行。在同一施工条件下采用同一批材料的同等级、同形式、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个验收批,不足500个也作为一个验收批。对接头的每一验收批,必须在工程结构中截取三个试件做抗拉强度试验,按设计要求的接头等级进行评定。 当三个接头试件的抗拉强度均符合《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03中3.0.5中相应等级的要求时,该验收批评为合格。 如有一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应再截取六个试件进行复验,复验中如仍有一个试件的强度不符合要求,则该验收批评为不合格4.2一般项目 钢筋的外观检查。钢筋应平直、无损伤,表面没有裂纹、颗粒状或片状老锈 检验方法:使用前观察检查。 套筒的检验以500个为一个检验批,每批按10%抽检,检验结果应符合表3的要求,其抽检合格率应大于或等于95%,否则应抽取双倍数量重新检验 ,若复检合格率仍小于95%,则该检验批应逐个检查 ,合格的方可使用 。 表1连接套筒质量检验要求 序号 | 检验项目 | 量具名称 | 检验要求 |
1 | 外观质量 | 目测 | 螺纹牙形饱滿,表面无裂纹和影响接头质量的其它缺陷。 |
2 | 外形尺寸 | 卡尺或专用量规 | 长度和外径应满足图纸要求 |
3 | 螺纹尺寸 | 通端螺纹塞规 | 能顺利旋入套筒并达到旋合长度 |
止端螺纹塞规 | 允许环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旋合,旋入量不超过3P |
钢筋丝头质量检验的要求 | |||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
工程名称 | 交底部位 | 基础钢筋 | |
工程编号 | 日 期 | 2010.12.10 | |
交底内容 序号 | 检验项目 | 量具名称 | 检验要求 |
1 | 螺纹牙型 | 目测、卡尺 | 牙型完整,螺纹大径低于中径的不完整丝扣累计长度不得超过两个螺纹周长 |
2 | 丝头长度 | 卡尺或专用量规 | 为标准型套筒长度的1/2,其公差为+2P(P为螺距) |
3 | 螺纹直径 | 通端螺纹环规 | 能顺利旋入螺纹 |
止端螺纹环规 | 允许环规与端部螺纹部分旋合,旋入量不超过3P |
接头宜避开有抗震要求的框架结构梁、柱端的箍筋加密区;无法避开时,同一截面接头百分率不应超过50%
检查数量:在同一验收批内,梁、柱和基础,应抽查构件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墙和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且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墙可按相邻轴线间高度5m左右划分检查面,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均不少于3 面。
钢筋接头处两根钢筋的丝头应在套筒中间位置相互顶紧,单边外露丝扣不得超过一个完整丝扣或三个半扣。
钢筋连接件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宜满足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中受力钢筋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的要求,且不得小于15mm , 连接件之间的横向净距不宜小于25mm 。
4.3、成品保护
锁母与套筒在运输和储存时应防止锈蚀和污染,套筒应有保护盖,盖上应标明套筒的规格。现场分批验收,并按不同规格分别存放。
对加工好的丝头,应用专用的钢筋丝头保护帽或连接套筒将钢筋丝头进行保护,防止螺纹被磕碰或被污染。
滚压好丝头的钢筋应按规格分别堆放,底部用木方垫好,在雨季要采取防锈措施。
施工作业时,要搭设临时架子,不得随意蹬踩接头或连接钢筋。 | |||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
工程名称 | 交底部位 | 基础钢筋 | |
工程编号 | 日 期 | 2010.12.10 | |
交底内容 五、其他注意事项: 1、成品保护措施。 1.1、锁母与套筒在运输和储存时应防止锈蚀和污染,套筒应有保护盖,盖上应标明套筒的规格。现场分批验收,并按不同规格分别存放。 1.2、对加工好的丝头,应用专用的钢筋丝头保护帽或连接套筒将钢筋丝头进行保护,防止螺纹被磕碰或被污染。 1.3、滚压好丝头的钢筋应按规格分别堆放,底部用木方垫好,在雨季要采取防锈措施。 1.4、施工作业时,要搭设临时架子,不得随意蹬踩接头或连接钢筋。 2、文明施工措施: 2.1、钢筋施工时应做到工完场清。 2.2、施工人员不得打闹、酗酒、抽烟,要求文明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2.3、所有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 六、安全施工注意事项 1、机械操作人员及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作业,注意用电安全。 2、操作人员必须站在砂轮片运转切线方向的旁侧。 3、进入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注意用火安全。 | |||
技术负责人: 交底人: 接交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