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鑫新能源系统
2021年08月
1总那么
1.1本招标文件适用于并网光伏发电工程的并网组串逆变器,它提出了该设备的功能设计、构造、性能、安装和试验等方面的技术要求。
1.2招标文件所提及的要求和供货围都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地详述有关标准和规的条文,但卖方应保证提供符合本招标文件和工业标准的功能齐全的优质产品,对国家有关平安、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必须满足其要求。
1.3如卖方没有对本招标文件提出书面异议(或差异),买方那么可认为卖方完全承受和同意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如有差异〔无论多少〕,均应填写到本招标文件的第14章差异表中。
1.4卖方对供货围的所有产品负有全责,包括对外采购的产品。分包与外购部件推荐不少于三家,列入本规书第12章节分包商/外购部件中。对外采购的主要产品制造商应征得买方的认可。
1.5卖方执行本招标文件所列标准,有差异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1.6合同签订后,买方有权因规、标准、规程发生变化而提出一些补充要求,在设备投料生产前,卖方应在设计上进展修改。卖方应满足买方的合理要求,除重大修改外,应不涉及商务问题。
1.7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除纸质版外〔包括配套的外购设备和部件原产商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还应提供一份一样容的电子光盘,技术文件及图纸中的计量单位按法定计量单位。电子幅员纸格式须为AutoCAD版本的dwg格式;文字版本须为Office Word或Excel 格式。图纸及文本文件均应可编辑。
1.8卖方有2个同类型设备2年及以上的成功业绩优先考虑。
2 设备规
2.1设备名称
组串型逆变器
2.2型式〔或型号〕、用途和安装数量
组串型逆变器8~30kW
本技术规书适用于容量为8~30kW全系列产品的要求,投标方根据自己的产品型号对8~30kW全系列产品分别报价。
2.3参数
详细参数见第4.2节性能要求。
3设备的运行环境条件
3.1工程概况
3.2厂址条件
3.3安装运行条件
4 技术要求
4.1 技术条件
逆变器是光伏发电系统中的核心设备,必须采用高品质性能良好的成熟产品。逆变器将光伏方阵产生的直流电〔DC〕逆变为三相或单相正弦交流电〔AC〕,输出符合电网要求的电能。本工程逆变器用于多晶硅组件,逆变器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4.1.1单台组串逆变器的额定容量为8~30kW,并具备10%的长期持续过载运行能力。
4.1.2逆变器向当地交流负荷提供电能和向电网送出电能的质量,在谐波、电压偏差、电压不平衡、电压波动等方面,满足现行国家标准 GB/T 14549-93?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 12325-2021?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偏差?、 GB/T 15543-2021?电能质量三相电压不平衡?、GB/T 12326-2021?电能质量电压波动和闪变?的有关规定。
4.1.3逆变器的安装应简便,无特殊性要求。
4.1.4组串逆变器应采用至少2路光伏组件最大功率跟踪技术(MPPT)。
4.1.5逆变器应具有有功功率输出控制功能,并能远程控制。
4.1.6 逆变器应选用技术先进且成熟的已有多项成功应用经历的设备。假设为进口设备,其说明书等容应采用中文,符合进口机电产品国家检验标准。
4.1.7逆变器要求能够自动化运行,运行状态可视化程度高。逆变器应提供大尺寸的人机界面,采用液晶显示屏(LCD)和轻触按键组合,作为人机界面。显示屏可清晰显示实时各项运行数据,实时故障数据,历史故障数据,总发电量数据,历史发电量〔按月、按年查询〕数据,数据存储时间应不少于10年。
4.1.8 逆变器要求具有故障数据自动记录存储功能,存储时间大于5年。
4.1.9逆变器本体要求具有直流输入分断开关。
4.1.10 逆变器应具有极性反接保护、短路保护、过载保护、恢复并网保护、孤岛效应保护、过温保护、交流过流及直流过流保护、直流母线过电压保护、电网断电、电网过欠压、电网过欠频、低电压穿越、光伏阵列及逆变器本身的绝缘检测、剩余电流检测及保护功能等,并相应给出各保护功能动作的条件和工况〔即何时保护动作、保护时间、自恢复时间等〕。
4.1.11逆变器是光伏电站的主要设备,应当提供具有ISO导那么规定要求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测试报告〔有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应给出标准要求。如果该产品没有国家标准ISO导那么规定要求资质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符合国家标准〔或IEC标准〕的测试报告,亦应出具需方认可的专业测试机构出具的可以证明该产品的主要性能参数符合投标书中提供的技术参数和性能指标的测试报告。如果设备已经取得国际/国认证机构的认证,那么应提供认证证书复印件。按照CA/CTS0004-2009A?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条件?要求,通过国家批准认证机构的认证,关键器件和原材料〔IGBT、变压器、滤波器等〕型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应与认证产品一致。逆变器须取得金太阳、TUV、CE认证。
4.1.12逆变器监控和通讯装置及配套软件的要求
供方应成套提供满足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所要求的信号采集、分析、上传所需要的全部传感器、通讯装置以及相关的软件,具备485通讯接口并能提供无线通信输出,具备四遥〔具备遥测、遥控、遥信和遥调〕及以下的功能〔至少包括但不仅限于此〕:
〔1〕可实现并网逆变器的远程监控。
〔2〕实现逆变器的短路报警。
〔3〕在就地显示设备以及远方监控系统中至少可以显示以下信息:
可实时显示电站的当前发电总功率、日总发电量、累计总发电量、累计CO2总减排量以及每天发电功率曲线图。
可查看每台逆变器的运行参数,主要包括:
A、直流电压
B、直流电流
C、直流功率
D、交流电压
E、交流电流
F、逆变器机温度
G、频率
H、功率因数
I、当前发电功率
J、日发电量
K、累计发电量
L、累计CO2减排量
M、每天发电功率曲线图
监控所有逆变器的运行状态,设备出现故障报警,可查看故障原因及故障时间,监控的故障信息至少应包括以下容:
A、电网电压过高;
B、电网电压过低;
C、电网频率过高;
D、电网频率过低;
E、直流电压过高;
F、直流电压过低;
G、逆变器过载;
H、逆变器过热;
I、逆变器短路;
J、散热器过热;
K、逆变器孤岛;
M、通讯失败;
N、逆变器故障;
O、逆变器直流输入侧正〔负〕极接地;
P、交流输出侧接地等。
〔5〕要求最短每隔15分钟存储一次电站所有运行数据。故障数据需要实时存储。
〔6〕要求能够分别以日、月、年为单位记录和存储数据、运行事件、警告、故障信息等。并且至少可以连续存储10年以上的逆变器所有的运行数据和所有的故障纪录。
〔7〕具有计算机上显示的运行监控软件,可通过计算机显示、下载存储数据,以及进展对逆变器的参数调整和控制。系统运行数据可以以电子表格的形式存储,并可以图表的形式显示电站的运行情况。
〔8〕就地监控设备在电网需要停电的时候应能接收来自于电站监控系统的远方指令。
供方提供逆变器监控系统应具备对外的数据接口,即招标人可以通过总线通讯方式,在全站监控系统上异地实时查看整个电源系统的实时运行数据、环境数据以及历史数据和故障数据等〔通讯协议口为RS485,规约为Modubus-RTU〕。
4.1.13组串型逆变器全年平均效率大于97%,逆变器在质保期全年在线时间大于99%,逆变器厂家需进展效率承诺。逆变器质保时间以商务合同为准。
4.2性能要求
4.2.1 组串逆变器
序号 | 名 称 | 招标方要求值 | 投标方保证值 |
逆变器型号 | |||
1 | 逆变器功率 | 8~30kW | |
(1) | 逆变器额定输出功率 | 8~30kW | |
〔2〕 | 逆变器最大输入功率 | 1.1〔8~30kW〕 | |
2 | 逆变器效率 | ||
(1) | 最高转换效率 | ≥98% | |
(2) | *欧洲效率 〔加权平均效率〕 | ≥97.8% | |
(3) | 10%额定交流功率时 | ≥90% | |
3 | 逆变器输入参数 | ||
(1) | 最高输入电压 | DC1000V | |
(2) | MPPT电压围 | ||
(3) | 最大直流输入电流 | ||
(4) | 直流侧输入回路数 | 6路 | |
4 | 逆变器输出参数 | ||
(1) | 额定输出电压 | ||
(3) | 输出频率要求 | 49.5-50.5Hz | |
(4) | 功率因数 | 0.8超前-0.8滞后 | |
(5) | 最大交流输出电流 | ||
(6) | 总电流波形畸变率 | ≤3% |
5 | 电气绝缘 | ||
(1) | 直流输入对地 | AC2000V,1分钟 | |
6 | 防雷能力 | ||
(1) | 标称放电电流In〔8/20µs〕 | ≥20kA | |
(2) | 最大放电电流Imax〔8/20µs〕 | ≥40kA | |
(3) | 电压保护水平Up | ≤1kV | |
(4) | 残压 | ||
7 | 防护等级 | IP65 | |
8 | 噪音 | ≤29dB | |
9 | 平均无故障时间 | ≥10年 | |
10 | 要求的电网形式 | TN-C或TN-S | |
11 | 逆变器功率损耗 | ||
(1) | 工作损耗 | <100W | |
(2) | 待机损耗/夜间功耗 | <1W | |
12 | 隔离变压器〔有/无〕 | 无 | |
13 | 接地点故障检测〔有/无〕 | 有 | |
14 | 保护功能 | ||
(1) | 过载保护〔有/无〕 | 有 | |
(2) | 反极性保护〔有/无〕 | 有 | |
(3) | 过电压保护〔有/无〕 | 有 |
(4) | 孤岛保护和低电压穿越功能 | 有 | |
(5) | 其它保护〔请说明〕 | ||
15 | 工作环境温度围 | -25℃~60℃ | |
16 | 相对湿度 | 0~100%〔无凝露〕 | |
17 | 满功率运行的最高海拔高度 | <3000米无需降容 | |
18 | 散热方式 | ||
19 | 重量 | ||
20 | 尺寸〔宽×高×深〕 |
见上表招标方要求值
4.4构造要求
1、逆变器采取壁挂式安装,防护等级IP65;
2、逆变器自身配套相应挂板,挂板便于安装且结实;
3、机壳涂层外表平整光滑,漆面匀称,无剥落、锈蚀及裂痕等缺陷;
4、逆变器本身具有自然冷却散热方式,以便保持最低损耗;
5、显示界面具有按键功能,工作人员可随时翻看所需运行数据;
6、逆变器镶有设备的铭牌。
7、组串逆变器进出线采用下进下出的引线及连接线方式。逆变器应预留足够的接线端子、接线空间。组串逆变器6路正负输入端子均配置MC4插头光伏连接器,MC4插头光伏连接器应满足PV 1-F-1x4电缆接入,光伏连接器应防紫外线、防臭氧、防潮,插合时的防护等级不低于IP67。到货装置除配备逆变器侧MC4插头外,应同时配备同等数量的电缆侧对应公母MC4光伏连接器。组串逆变器出线口及端子应满足YJY-0.6/1,4x10mm2和YJHLV-0.6/1, 4x16 mm2电缆接入。
4.5配供驱动机要求
设备为自供电。
4.6设备材质要求
逆变器外壳采用冷轧钢板2.0mm或,能够满足使用环境的其他材质。
4.7仪表和控制要求
智能型,具备远程监控。
4.8安装调试要求
按照第11局部技术效劳和联络局部容。
4.9其它要求〔噪音〕
1、逆变器必须在满足当地气候条件下能正常工作运行。
2、噪音水平(dB):小于30dB 〔检测点与设备水平距离1m处测量〕
5 供货围
5.1 一般要求
5.1.1本章节规定了设备的供货围。供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平安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技术规书的要求。
5.1.2供方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如果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量缺乏,供方仍需在执行合同时补足。
5.1.3供方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消耗材料等。
5.1.4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包括仪表和控制设备),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5.1.5进口件清单单列,并要求提供原产地证明。
5.1.6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见第8.2章节。
5.1.7供方提供终身维修。招标人发现问题通知供方后,维修人员48小时抵达现场。缺陷处理后,半个月向招标人提交分析报告。
5.1.9供方承诺质保期满后,在设备有效运行期保证备品备件的长期供给。
供方确保供货围完整,满足招标人对安装、调试、运行和设备性能的要求,并提供保证设备安装、调试、投运相关的技术效劳和配合。在技术规中涉及的供货要求也作为本供货围的补充,假设在安装、调试、运行中发现缺项,供方应无偿补充供货。
5.2供货围
5.2.1设备供货围
功率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8kW | 台 | |||
10kW | ||||
15 | ||||
20 | ||||
30 |
5.2.2各设备的主要元器件
序号 | 名称 | 规格和型号 | 单位 | 数量 | 产地 | 生产厂家 | 备注 |
1 | IGBT | ||||||
2 | 输出滤波电容 | ||||||
3 | 输出滤波电感 | ||||||
4 | 电流传感器 | ||||||
5 | DSP | ||||||
6 | 直流端子 | ||||||
7 | 交流端子 | ||||||
8 | 并网继电器 | ||||||
9 | 漏电流传感器 | ||||||
10 | 防雷模块 |
5.3.1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卖方填写〕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序号 | 名称 | 型号 | 单位 | 数量 | 材质 | 备注 |
6.1设计、制造应遵守的规程、规和标准
6.1.1 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应遵照的规和标准〔当应用的规及标准有新版本实施时应采用最新版本〕。
6.1.2 进口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有关的标准或相当标准。
6.1.3在卖方开场制造之前,卖方无条件承受买方所提出因规程、规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同时,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有关规程、规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GB 3859.2-1993 半导体变流器 应用导那么
GB 4208-2021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IEC 60529:1998〕
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
GB 18479-2001 地面用光伏〔PV〕发电系统 概述和导那么
GB 20513-2006 光伏系统性能监测 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那么
GB 20514-2006光伏系统功率调节器效率测量程序
GB/T 191-202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T 2423.1-2021 电工电子产品根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A:低温试验方法
GB/T 2423.2-2021 电工电子产品根本环境试验规程 试验B:高温试验方法
GB/T 2423.3-2006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局部:试验方法试验Cab:恒定湿热方法
GB/T12325-2021 电能质量 供电电压偏差
GB/T12326-2021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GB/T 13384—2021 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
GB/T 14549 电能质量 公用电网谐波
GB/T 14598.3-2006电气继电器 第5局部: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的绝缘配合要求和试验
GB/T 14598.9-2021量度继电器和保护装置 第22-3局部:电气骚扰试验 辐射电磁场抗扰度
GB/T14598.14 静电放电试验
GB/T 15543-2021 电能质量 三相电压不平衡
GB/T15945-2021 电能质量 电力系统频率偏差
GB/T17626.8 工频磁场抗扰度试验
GB/T 19939-2006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
GB/T 199 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 20046-2006 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IEC 61727:2004,MOD〕
Q/SPS 22-2007 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
电磁兼容性相关标准:EN50081或同级以上标准
EMC相关标准: EN50082或同级以上标准
电网干扰相关标准: EN61000或同级以上标准
电网监控相关标准: UL1741或同级以上标准
电磁干扰相关标准: GB9254或同级以上标准
6.1.4 如果法规和标准的要求低于供方的标准时,供方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提请需方许可,同时,供方应提供技术先进和更可靠的设计或材料。
6.1.5 假设指定的标准、法规或本规书之间发生任何明显差异时,供方必须以书面的形式向招标方提出这些差异的解决方法。
6.2 设备性能、质量保证
卖方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09000系列的要求。卖方在投标书中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
6.2.1产品出厂前应提前二周通知需方派员参加出厂前验收试验。
6.2.2供方负责现场安装调试中出现的技术问题。
6.2.3产品投运后,产品寿命保证25年。
6.3 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进展相关试验,并提出试验报告。试验前必须将试验程序和试验装置(包括仪表校准曲线和检验合格证书)通告买方。
6.4其它
无
7 油漆、包装和运输
7.1油漆和防腐
7.1.1对设备进展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锈防腐处理,涂漆应符合/T6886的规定,以适远途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造成受潮、生锈、腐蚀、振动,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做到从交货日起12个月设备完整无损。
7.1.2 设备面漆颜色由甲方确认。
7.2包装
7.2.1所有设备包装前必须做到部清洁,并采取妥善防锈措施。
7.2.2卖方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的技术条件进展,使用巩固的箱子包装。
7.2.3卖方所供随机装箱技术文件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远途运输和屡次搬运,并防止受潮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装有详细的目录清单。
7.2.4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的损坏,未取得买方同意,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7.2.5所有设备及附件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7.2.6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7.3 运输
7.3.1卖方需运输成套产品至工程安装现场。
7.3.2本工程的设备运输及装箱尺寸、运输货物外形、重量和体积的规定,遵守国际有关运输的规定,交货地点见商务条款。
7.3.3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商务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8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
8.1一般要求
8.1.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除纸质版外〔包括配套的外购设备和部件原产商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还应提供一份一样容的电子光盘,技术文件及图纸中的计量单位按法定计量单位。电子幅员纸格式须为AutoCAD版本的dwg格式;文字版本须为Office Word或Excel 格式。图纸及文本文件均应可编辑。
8.1.2资料的组织构造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8.1.3卖方资料的提交及时充分,满足工程进度要求。在签订规书后,5天提供满足提供工程设计的根底资料〔含电子文件〕,满足的根底设计;卖方在收到反应意见后5个工作日应提供以上文件的最终设计文件。在签订合同后15天给出全部技术资料、提供详细根底图及其它配合设计资料和交付进度清单,并经买方确认。
8.1.4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一般可分为投标阶段,配合工程设计阶段,设备监造检验,施工调试试运、性能验收试验和运行维护等四个方面。卖方须满足以上四个方面的具体要求。
8.1.5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如本期工程为多台机组〔设备〕构成,后续机组〔设备〕有改良时,卖方应及时免费提供新的技术资料。
8.1.6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 各级校审人员的署名应完整,并加盖公章,对于重要的 资料也应加盖公章。对提供的电子文件仅用于设计参考,不作为工程的正式设计依据。
8.1.7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6套,电子文本2套。电子幅员纸、资料组织构造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展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方式的索引文件。
8.1.8完工后的产品应与最后确认的图纸一致。买方对图纸的认可并不减轻卖方关于其图纸的正确性的责任。设备在现场安装时,如卖方技术人员进一步修改图纸,卖方应对图纸重新收编成册,正式递交买方,并保证安装后的设备与图纸完全相符。
8.1.9卖方应在本合同生效日期起1个月,向买方提供本设备的监造、设计、制造和检验标准的目录。
8.1.10卖方提交给买方的每一批资料都附有图纸清单,每资料都应注明版次,当提交新版资料时应注明修改处并说明修改原因。
8.1.11以下文件标有“★〞项卖方应在投标时提供。
8.2卖方应提供的技术文件容、数量、时间
在合同签订二周,供方应向需方提供以下资料:
1.装箱技术资料为每套设备 12 套,例如: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手册、操作手册等;
2.电子版本2 套,例如:使用说明书、设备维护手册、操作手册、安装图等;
3.提供的设计配合资料10套,〔一正九副 加盖供货商出图章〕例如:接线图、安装图、原理图等;
4.提供的设备验收报告资料 2 套,〔一正一副〕例如:合格证、各种设备的检测报告、随车送货清单等;
5.以上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此。
9 交货进度
以商务合同为准
10 监造〔检验〕和性能验收试验
10.1 监造依据
以国家相关标准及商务合同容为准。
10.2 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即R点、W点、H点。每次监造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格上履行签字手续。卖方复印3份,交监造代表1份。
R点:卖方只需提供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的工程,即文件见证。
W点: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工程,即现场见证。
H点:卖方在进展至该点时必须停工等待买方监造代表参加的检验或试验的工程,即停工待检。
买方接到见证通知后,应及时派代表到卖方检验或试验的现场参加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如果买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W点可自动转为R点,但H点如果没有买方书面通知同意转为R点,卖方不得自行转入下道工序,应与买方商定更改见证时间,如果更改后,买方仍不能按时参加,那么H点自动转为R点。
10.3 监造容
序号 | 工程容 | 监造见证方式 | ||
H | W | R | ||
1 | ||||
2 | ||||
3 | ||||
注:H – 停工待检、W – 现场见证、R – 文件见证 | ||||
监造见证依据:供货合同和国家的有关规定 |
10.4.1卖方有配合买方监造的义务,并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并不由此发生任何费用。
10.4.2卖方应给买方监造代表提供工作、生活方便,费用自理。
10.4.3卖方应在现场见证或停工待检前10天将设备监造工程及时间通知买方监造代表。
10.4.4买方监造代表有权查(借)阅与合同监造设备有关的技术资料,如买方认为需要复印存档,卖方应提卖方便。
10.4.5卖方应在见证后十天将有关检查或试验记录或报告资料提供给买方监造代表。
10.5性能验收试验
10.5.1 供方在制造过程中,应对设备的材料、连接、组装、工艺以及功能进展试验和检查,以保证所供产品的性能完全符合有关标准及本规书的要求。
10.5.2根据工程建立施工有关规定,应在招标方工厂进展设备到货后的开箱验收以及设备安装前的试验及演示,供方应参与这一过程,并负责指导设备安装前的试验及演示工作。
在开箱检查、验收、设备试验及演示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不符合规书的硬件、软件或设备性能指标与招标方要求不符,供方应及时更换硬件、软件或设备。由此而引起的任何费用都应由供方承当。
10.5.3 供方应提供一份完整的产品出厂验收合格记录给招标方。
10.5.4供方设备的最终质量验收在招标方光伏电站投产后一周进展。
11 技术效劳和联络
11.1卖方现场技术效劳
11.1.1卖方现场效劳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平安、正常投运。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效劳人员并按现场效劳方案表〔见下表〕派遣现场效劳人员。如果此人员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员数,那么买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现场效劳方案表
序号 | 技术效劳容 | 方案 天数 | 派出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 | 逆变器设备开箱验收 | 1天 | 高级工、技师 | 1 | |
2 | 逆变器现场安装技术交底 | 2天 | 工程师、技师 | 1 | |
3 | 逆变器静态及动态调试 | 12天 | 工程师、技师 | 2 | |
4 | 整套设备并网调试 | 5天 | 工程师、技师 | 2 |
11.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11.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11.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构造,有一样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历,能够正确地进展现场指导;
11.1.2.4 身体安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11.1.2.5 卖方须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效劳人员。
11.1.3卖方现场效劳人员的职责
11.1.3.1 卖方现场效劳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卖方提供的安装、调试监视的工序表
序号 | 工序名称 | 工序主要容 | 备注 |
11.1.3.3 卖方对其现场效劳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11.1.3.4 卖方现场效劳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11.1.4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效劳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11.2培训
11.2.1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培训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11.2.2培训方案和容见下表〔由卖方填写〕
序号 | 技术效劳容 | 方案人天数 | 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11.2.4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11.3 设计联络
假设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及时、义务地到买方指定的地点进展配合。
11.4 售后效劳
5.4设备运行中发生故障,供方接到通知后2小时做出回应,48小时赶到现场进展处理。
12 分包商/外购部件情况
卖方要按以下表格填写分包情况,每项设备的候选分包商一般不少于3家,并报各分包商的简要资质和业绩情况。
序号 | 设备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分包商名称 | 产地 | 备注 |
1 | ||||||
2 | ||||||
3 | ||||||
卖方应把超级超限的情况详细予以说明
序号 | 部件 名称 | 数量 | 长×宽×高 | 重 量 | 厂家名称 | 货物发运地点 | 运输方式 | 备注 | ||
包装 | 未包装 | 包装 | 未包装 | |||||||
14.1 对技术规响应方式的根本要求
投标方应原文引用技术规书的所有条款,并在各条款后用加粗“黑体〞格式按如下方式逐条响应技术规书容〔注:“【 】〞中的加粗“黑体〞为应答容,应答文本颜色与招标文件正文颜色应有明显的区别〕:
1.如果投标方明白并完全满足技术规书要求,那么应按如下方式应答:
答:明白并满足上述招标要求
【设备性能】——描述投标设备的实际性能等。
【相关测试报告】——用第三方测试报告证明设备性能的有效性等。
2.如果投标方明白但不满足技术规书要求,那么应按如下方式应答:
答:明白但不满足上述招标要求
【原因及措施】——描述投标设备不满足技术规书要求的原因及应采取的相关措施等。
如果投标方不明白技术规书的要求,请在规定时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方提出需要澄清的问题,技术评标委员会将及时回复。
投标技术文件不按上述响应格式响应,将按废标处理。
15差异表
卖方要将投标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差异之处聚集成表。技术局部和商务局部要单独列表。
序号 | 招标文件 | 投标文件 | ||
条目 | 简要容 | 条目 | 简要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