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特殊人员申报表申请
人姓
名
性别□男 □ 女出生日期
身份证号码民族
户籍
所在地户籍性质
□农业
□非农
所属
镇
(街)
所属村(社区)邮编
本人
联系
电话
联系地址
人员
状态
□ 在职缴费 □ 退休享受
人员类型□ 乡村医生 □ 农村电影放映员
□ 代课教师 □ 民办教师
□ 原下乡知青(含分配在农场、兵团当职工的知青)□ 其他
主要联系人(代办人)信息
姓 名联系电话身份证号
码
本人保证以上各栏
镇写内容均真实无误。原单位(或接收单位)意见:
福全镇教育总支关于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部分参保人员待遇有关情况公示根据浙人社发[2011]222号文件规定,现将申请调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待遇有关人员的情况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公示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督电话:
公示单位(章)
年月 日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任教起讫时
间
证人或原始材料
证明
福全镇教育总支关于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相关人员养老保障等问题的人员有关情况公示根据浙人社发[2011]221号文件和 文件规定,现将申请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保障等遗留问题有关人员的情况公示如下,请予以监督。
公示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监督电话:
公示单位(章)
年 月 日
序号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工作起讫时
间
证人或原始证明
材料附件1
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及相关人员养老保障等问题的申报审批表
姓名性
别
民族
居民身份证
号出生日期
原工作单位单位性质
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联系人手
机
联系电
话
人员类别□城镇户口□非城镇户口□复退军人□下乡知青□原离开单位职工□已领取一次性待遇人员 □ 已按月领取养老金待遇 □ 在保人员 □ 参加各类养老保障的人员
本人申明:所申报内容属实,并按提出以下诉求。申请人(签名):年月日
未参保人员诉求:本人系绍兴县城镇户籍人员,并曾于年月在单位工作,现要求按规定一次性补缴。
复退军人、下乡知青要求年限认定的诉求:本人于年月至年月参军(下乡劳动),请给予年限认定。
离开单位职工的诉求:本人要求按规定一次性补缴原工作年限(自年
月至年月)。
已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的诉求:本人于年月日在社保机构,领取一次性养老保险待遇元,现要求将原待遇全额退回,按相关规定补缴,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待遇。
参加各类养老保障的,且符合补缴规定
的人员诉求:本人要求终止(原养老保障)关系,按相关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一次性补缴标准选择:本人符合一次性补缴规定,请按2010年当地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 %补缴。我已周岁,请按规定降低%的缴费标准。
其他诉求:
预审意见:
预审单位(章)
年月日身份(年限)认定意见:
审批单位(章)
年月日
注:本表一式四份,申请人、认定机构各一份,社保机构二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