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育事业是神圣的,教师的职业道德是崇高的,教师的责任是重大的。根据国、省、市、县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有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强化纪律,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杜绝酒驾醉驾等违纪违法行为发生,树立维护教师的良好形象,本人郑重承诺如下:
1、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时刻以 “三个牢固树立”“四有好老师”“四个引路人”“四个相统一”作为从教标准。
2、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其他道路交通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安全、文明、规范驾驶机动车,不违章行车。
3、坚决做到“饮酒不开车,开车不饮酒,不无证驾驶”,保证不在本人身上发生饮酒或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
4、时刻提醒自己和身边的亲朋好友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坚决不搭乘司机酒后驾驶以及存在其它危险驾驶行为的车辆。
5、不在值班备勤、外出执行公务期间和工作日中午、工作场所饮酒。
6、不在任何时间、任何场所酗酒。
7、积极向同事、朋友及亲人宣传酒驾醉驾的危害,主动提醒、劝阻他们远离酒后驾驶。
8、自重、自律、自爱,切实把杜绝酒驾醉驾作为长期的自觉行为,如有违反,本人愿意接受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惩治。
小学校(盖章) 本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