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斗殴是扰乱治安秩序的违法行为。发现此类事件,应作如下处置。
1、保安员在执勤中遇有(或接报)辖区内有争吵、斗殴事件时,要及时制止,劝阻双方停止争吵、斗殴,防止该行为的扩大而造成不必要的损伤和影响。
2、将现场围观的人员隔离或劝离现场,维护现场的道路交通秩序,保护好现场。
3、劝阻无效,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斗殴严重或持械斗殴时,立即拨“110”电话报警。如有重伤者应立即送医院救治。
4、制止原则:尽力制止双方争吵及动手;先制止持械一方;将双方中一方劝离现场。如果人力单薄,应请求增援。
5、在制止争吵、斗殴双方时,切记不能动粗,不允许恶言相向。
6、现场如有人员受伤,均须立即设法尽快送医院医治抢救。
7、如事件中涉及财产损失或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留下有关当事人员和留下目击者,供警方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8、如涉及刑事责任的情况报机关立案处理,积极提供线索,配合警方人员办案。
9、处理过程中应注意保持客观及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需要,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冲突或口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