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禁止使用绝缘软管插入易燃液体罐内进行移液作业。
2、在机械发生故障、液体渗漏、改变工艺条件或物料用量改变的情况下,必须注意采取防范措施避免静电危害。
3、禁止用泵直接向罐内喷射溶剂,必须采取直流方式。
4、输送易燃液体,应根据管道内径及介质的电阻率选择适当的安全流速,一般不超过1米/秒。
5、在绝缘管道上配置的金属附件,应专门接地装置。
6、生产、贮存和装卸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贮罐、机组等应有导除静电的接地装置。
7、所有防静电接地线坚固可靠,接地线的截面积应不小于十平方毫米,单独的静电接地电阻不大于100欧姆,与其它目的的接地极共用时应满足其他接地及时的技术要求。
8、设备、贮罐、机组、管道等的防静电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体或接地干线相连,不得互联接地。
9、防静电接地体的安装,应在设备、机组、贮罐等底角边缘上钻孔攻丝,焊接端用不小于M10的螺栓连接,并应有防松装置,均应涂上工业凡士林油;接地线与金属管道缠绕连接时,应蜡焊,当采用焊接端子连接时,不得降低和损伤管道强度。
10、非金属的管道设备等,其外壁上缠绕的金属丝带、网等,应紧贴其均匀的缠绕,并应可靠地接地。
11、输送易燃液体的管道采用橡胶或塑料管时必须采用导电橡胶,导电塑料软管或有金属编织层的导电胶管,并必须可靠接地。
12、生产设备及贮罐上的排空口应设有阻火器,进料管从设备上部进入时,应将其进料管延伸到接近设备底部以免产生静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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