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应
急
预
案
二0一二年元月
湖南柏加建筑园林有限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工作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适用范围
2组织体系
2.1应急指挥部
2.2指挥部职责
2.3应急处理工作组职责
2.4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组
2.5集团公司组织
3预警预防
3.1工作准备
3.2日常管理
4应急响应
4.1事故报告
4.2响应程序
4.3先期处置
5应急结束
6后期处置
6.1善后工作
6.2事故调查
6.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7应急保障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7.2应急队伍保障
7.3应急装备保障
7.4宣传培训与演练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8.2 生效时间
1 总则
1.1 工作目的
为做好突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确保科学、技术、有效地组织应对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以及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公司的经济正常秩序,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公司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
公司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做好相关应对工作,施工项目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级、各部门既明确分工,又密切配合。
(二)快速反应、相互协调。按照事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建立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响应机制。项目工程上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立即报告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即时决定启动应急预案,公司各部门密切配合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的工作,保证突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快速处置,灾难信息及时报告、准确传递。
(三)公司负责、分工协作。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指挥部和工程项目应急救援小组是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抢险救援的主体,承担处置事故的首要责任。公司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动员社会力量,有组织地参与施工的处置活动,使事故的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
(四)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做好预防、预测、预警和预报工作,做好常态下的风险评估、物资储备、队伍建设、完善装备、预案演练等工作。
1.3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湖南省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建筑活动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包括大体量模板支撑系统的坍塌、大面积脚手架系统的坍塌、拆房工地的意外坍塌、地下扩建施工的坍塌、深基坑支护、土方开挖边坡失稳造成地面沦陷、开裂和周边建筑物倒塌,高空坠落事故,施工机械设备的伤害、施工现场火灾、触电、械斗事件、急性中毒事件、环境污染事件及自然灾害等,对周边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威胁、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质量安全事故。
2 组织体系
2.1 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周开明
副总指挥:刘学文、林竹初
物 资 组:苏兴友、李明忠、马宗陆
通 讯 组:黄学军、李 乐、黄建辉
抢 险 组:张美进、黄亮高、杨 标、彭铁义、袁东方、 凌建伟、张 霖、张 良、廖海浪
成 员:分公司领导小组及项目工程应急救援小组
2.2 指挥部职责
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企业在建建设工程项目安全事故抢险、救援等应急工作;研究、决定我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的重大问题;部署和总结我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具体如下:
(一)协调指挥部领导搞好应急处置指挥,组建现场救援专业组,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协调各工作组、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救援;
(二)了解各建筑队伍的资质和素质,跟踪各建设工地的管理和动态,掌握各建设工程的质量和进程,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三)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完善;
(四)指导和监督各工地搞好安全施工,编制和落实有关应急预案;
(五)组织事故应急预案救援技术研究,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搞好有关学习和培训;
(六)负责有关应急救援专家的聘请;
(七)核实事故现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情况,及时报告应急救援工作进展情况,落实上级有关应急救援的指令;
(八)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 成员各部门职责
按照分工,各成员单位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并确定应急工作联络员,及时向集团公司指挥部上报应急处置工作动态和险情信息。
2.4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指挥部根据事故发生情况迅速组成抢险救灾、转移安置、医疗救护、善后处理、事故调查、新闻发布等外置工作组展开工作、其职责分别为:
2.5 集团公司组织
各分公司、建筑施工现场的应急小组由各分公司、项目部自行制定。
分公司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专项应急预案,建立本单位、本专业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及时向驻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建筑施工项目部要根据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结合工程、本专业特点制定应急预案。实行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建立突发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及时向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安全情况。
3 预警预防
3.1工作准备
公司各项目部应当定期研究突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建立和完善本行政区域内应急组织体系及应急队伍,加强事故应急救援知识的宣传教育和监督检查工作,防范于未然。
3.2 日常管理
加强对各施工项目部的管理,定期检查预案的落实情况和救护器材、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督促其搞好应急预案。总承包单位各分包单位都要按预案和分工,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救援器材、设备。
4应急响应
4.1 事故报告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分公司、施工项目部等单位应立即将事故情况如实向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实施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在接到突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报告后,应遵循“迅速、准确、及时”的原则,第一时间奔赴现场组织指挥抢险,并根据事故发生情况,立即报告市建设局,报告的内容应有:
(一)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简要经过、事故类别、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二)有关建设、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
(三)事故报告的单位、签发人及报告时间等。
根据事态进展及时续报以下内容:
(四)有关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名称、资质等级情况,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监理单位有关人员的姓名及职业资格;
(五)事故原因分析;
(六)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等;
(七)其他需要上报的有关事项。
应急指挥机构应对应急行动的情况作出详细记录。
4.2响应程序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发生后,事发施工项目部或应急指挥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有关部门和单位按职责认真开展工作;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分公司、施工现场项目部等在、消防、卫生等专业抢险力量和应急指挥人员到达现场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本项目部的应急预案,尽快抢险处置,当有关支援力量达到后,全力协助开展事故处理工作。
4.3 先期处置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先期处置的内容包括:立即组织施工现场抢险,伤员救治,疏散遇险民众,警械危险区域,分析事故起因、影响范围及可能造成的后果,判断事故变化趋势、预测次生事故发生的可能,最大限度地控制事故蔓延,并将事故灾害信息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其中也包括调集公司周边救援装备器械,实施增援抢险救灾。
5 应急结束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预案启动单位决定应急程序结束。分公司、项目工程应急救援小组应根据事故抢险救援进展和结束情况,及时做出总结,并向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到。
6 后期处置
6.1 善后工作
公司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要督促、协调事故发生各责任项目部依法认真做好死者、伤者家属的安抚、赔偿及其他善后工作,同时做好因事故影响而暂时撤离的民众安居工作,以确保社会稳定。
6.2 事故调查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应按照遵守《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各项规定实施。并及时写出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事故调查总结报告中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发生事故的工程基本情况;
(二)调查中查明的事实;
(三)事故原因分析及主要依据;
(四)发生过程及后果(包括人员伤亡、经济损失)分析、评价
(五)采取的主要措施及其有效性;
(六)事故结论;
(七)事故责任人及其处理;
(八)各种必要的附件
(九)调查中尚未解决的问题
(十)经验教训和安全建议。
6.3表彰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处置突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中友突出贡献的单位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引发突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处理有重要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以及在处置过程中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人员,依据《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应急保障
7.1 通信与信息保障
依托现有的有线、无限通信系统,构成应急通讯保障系统,确保应急期间的信息及时、准确、可靠地传输和有效实施指挥。
7.2应急队伍保障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必须组织好两支应急救援基本力量:
(一)工程抢险力量:对在建工程,由项目经理部的人员组成,担负事发现场抢险救灾和安全保障工作,同时,消防、等工程抢险专业队伍是突发事件应急抢险的主要力量。
(二)专家咨询力量:主要由从事科研、勘察、设计、施工、质检、安监等工作的专家组成,担负事发现场的工程设施安全性鉴定、应急处置方案论证、提出相应对策和意见的任务。
7.3 应急装备保障
在应急情况下,企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有权随时借调各公司、项目经理部救援装备和器械,如装载机、挖掘机起重机、运输车辆、切割设备等。
7.4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要统一部署,有计划、有目的、有针对性地开展预防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及事故应急处理知识的宣传,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反应能力。
采取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培训,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下级应急指挥机构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培训到施工项目部、施工班组);培训工作要合理设置课程、分类指导、严格考核,保证培训工作的质量;培训工作要结合实际,采取定期与不定期多种组织方式。
各级应急指挥机构应定期举行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响应能力。
8 附则
8.1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公司质安科负责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所依据的法律、所涉及的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变化,或在执行中发现存在重大缺陷时,由公司质安科负责解释、修改和完善。
8.2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