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XXXX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安全管理责任,规范安全生产考核工作,加大安全生产奖惩力度,促进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持续提升,建立健全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保障安全生产长期运行,依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和人员(以下简称各部门)。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个人)、安全生产有功人员进行奖励及对事故单位、事故直接和相关责任者、违章违纪者实行处罚。
第二章管理部门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管理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修订本制度,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的评比工作,并提出奖惩意见。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公室人事岗负责对责任人的处理和罚金的扣除。财务部负责罚金的收缴。
第六条公司工会负责对事故责任人的行政处分。
第七条公司其他部门负责提出业务范围内的奖惩意见。
第三章奖励办法
第对在安全生产方面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1)全年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的单位、部门,经公司安全管理部按照本制度进行考核评比,经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审议授予“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和“安全生产先进部门”称号。荣获“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称号的安全管理部门即为安全生产先进安全管理部门。公司给予精神鼓励和物质奖励。
(2)对于及时发现报告非本岗位和非本人责任造成的安全环保事故隐患或在危及安全生产紧急情况下能正确处理险情,避免重大事故发生的人员,应当按照公司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特别奖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第九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作出下列贡献之一的个人,由公司或各部门给予奖励。
(1)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巡回检查制度,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及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Iooo〜Ioooo元。
(2)能坚持原则,及时有效地制止违章操作或误操作,避免重大安全事故发生。奖励200〜2000元。
(3)在发生重大事故时,采取应急措施得力,有效减少
事故损失和人员伤害,成绩突出者。奖励IOoO〜20000元。
(4)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噪危害,预防工伤事故及职业病发生,效果明显的技术改造项目负责人和设计人员。奖励1000~5000元。
(5)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公司有关部门审查被列为安全措施,经实践证明效果显著者。奖励500〜5000元。
(6)安委会决议通过的其他奖励。
第十条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员工,公司或各部门可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称号,并给予奖励。奖励金额执行公司统一规定,奖励部分应在本单位工资总额内。
第四章处罚办法
第十一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签订的安全环保责任书相应规定执行,伤亡超标的单位,按上级单位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对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操作规程的,公司将对责任单位和个人予以经济处罚。具体项目按附表执行。
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1)有章不循,违章作业造成事故发生的责任人。
(2)对本职工作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不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3)由于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⑷设备长期失修,带病运转,又不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5)忽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相关条款要求,削减安全防护措施而造成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者。
(6)对已发现的安全隐患项目,各级主管部门不采取防范措施而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7)对发生事故后破坏或伪造事故现场,隐瞒嫁祸于别人者。
(8)发生事故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落实整改措施而造成事故重复发生的主要责任人。
(9)安委会决议通过的其他考核。
第十四条对于因违章作业给公司及各部门造成损失的施工单位,除赔偿直接损失外,一次罚款1〜10万元。
第十五条公司安全检查组开据正式的罚款通知单分别交于公司综合办公室人事岗、财务部和被处罚单位。
第十六条各部门被罚款,由安全管理部提供罚款依据及金额,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岗在罚款发生当月从工资总额中扣除,个人被罚款由综合办公室人事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承包商被罚款由工程管理部负责从下一期应支付的工程款中扣除。财务部负责罚金的收缴,综合办公室人事岗协同财务部负责罚金建帐,罚金在本年年底参加二次分配,对于被处罚的个人或单位不参与罚金二次分配。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
第十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