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通过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历史回顾、现状分析、前景展望,分析两岸农产品贸易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 海峡两岸 农产品贸易
Take a sweeping view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two sides of the cross- strait
Abstract: The history, pattern and current status ,prospec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two sides of the Straits are analyzed,and the problems in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two sides of the Straits are pointed out.Accordingly the counter measures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trade between two sides of the Straits are proposed.
Key word: cross- strait; trade of agricultural products
和地区先后加入WTO以来,农产品贸易关系日益密切。祖国为造福地区农民,深化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先后两次对部分地区农产品实行进口零关税,推动两岸农产品贸易深入发展。由于农产品贸易是两岸贸易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纵观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对比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过去、分析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现状、展望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前景,有利于明确两岸农产品贸易存在的问题及进一步发展的方向,推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合作继续走向双赢。
一.回顾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过去
对外贸易是经济起飞的发动机, 它不仅影响了经济发展的方向, 而且在很大程度上还决定了经济发展的速度和社会、经济结构形成的变化。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一直呈现稳步增长态势。自上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可分为两个阶段。
第一阶段: 1995—2001 年。此阶段两岸农产品贸易波动较大,并且呈现下降趋势。第二阶段: 2002—2009 年。地区对贸易的一些调整促使两岸农产品贸易较快增长,扭转了入世之前逐年下降趋势。以上显示,两岸农产品贸易不断增长,但在两岸贸易总额中的比重还比较小,农产品贸易规模较小。
二.分析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现状
(一)当前两岸贸易关系格局
首先,2001年以来两岸农产品贸易持续逆差并有扩大趋势。据以上数据表明,近年来两岸贸易中祖国保持大幅逆差相反,两岸农产品贸易中地区一直是逆差,贸易逆差还有扩大趋势。
其次,两岸农产品贸易虽有所发展,但总体规模仍然偏小。自加入WTO后,农产品贸易已成为两岸扩大经贸合作的重要领域。自2003 年起已跃居十大进口市场的第4 位。然而,进一步统计分析却发现,两岸间的农产品贸易发展相对缓慢,规模偏小,产品结构单一,占各自农产品贸易的比例也很低;即使是20 世纪90 年代末以来,甚至是加入WTO 后的今天, 两岸农产品贸易在农产品贸易中的份额仍徘徊在5 %左右,而农产品只占进口农产品的1 %左右,这与双方巨大的市场需求还相距甚远。
再者,两岸农产品贸易结构基本形成,优势产品增长较快。从产品结构看,在两岸10 多年的农产品贸易中,出口至的农产品,已从单纯的农产品及其制品发展到兼有农产品及其制品以及种植用种子、种苗及果实等,初步形成了以皮及制品、其他农耕产品、木材及制品、花卉及其种苗以及种植用种子、胞牙及果实等为主的农产品贸易出口结构;而自进口的农产品结构,似乎发生了相反的变化,初步形成了以植物性中药材、木材及制品、皮及制品、水果及其制品、其他农耕产品等为主的进口结构。这与两岸农业发展的现状及优势所在是相对应的,基本体现了比较优势原则。
此外,两岸农产品贸易互惠与竞争并存,新的贸易格局即将形成。由于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科技水平、资本实力、劳动力资源以及市场条件等方面的差异,再加上语言相通、地理相近,两岸农业资源的差异性与互补性十分明显,农产品贸易具有一定的互补优势与潜力。与此同时,近年来一些在生产已不再具有竞争优势的农产品逐渐转移到投资生产再出口到国际市场,使农产品传统出口市场逐渐为所替代,由此两岸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产生了新的竞争关系。
(二)当前两岸贸易关系存在的问题
虽然海峡两岸的农产品贸易呈现稳定增长态势,然而由于农产品贸易本身的敏感性与海峡的特殊性,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面临一系列障碍与问题。其中主要包括性、农产品检疫检验、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两岸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与长期存在的走私问题等,皆影响了海峡两岸农产品正常贸易秩序与发展。《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的签署,也未能实现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通过分析,发现当前海峡两岸的农产品贸易关系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制度性障碍问题。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并没有遵守WTO有市场开放与最惠国待遇原则规范,而是受到当局经贸的,严重影响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正常发展。对两岸农产品贸易没有特别,基本上采取鼓励与开放。尤其是2005年以后,出台一系列惠及农业的措施,其中对部分农产品采取单方面的零关税进口。目前加上ECFA 对18种农渔产品的零关税进口,对农产品零关税进口项目达到52项。但方面对两岸农产品贸易采取“出宽进严”的,即对农产品向出口采取鼓励,而对农产进口采取严格的管制。2008年重新上台后,受到的强烈反对与牵制,不但未再开放农产品进口,而是更多的向推销农产品,广泛参加举行的农产品交流会与展销会,促进农产品对出口。可以说,当局的,已成为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最重要障碍。
第二,海峡两岸农产品检疫检验与食品安全问题。农产品与食品安全问题对海峡两岸农产品贸易影响巨大。在农业安全与食品安全考虑下,一直将视为“疫区”,禁止进口禽畜产品,影响到优势禽畜产品对台出口。近年来,在两岸农产品贸易中,与农产品安全相关的食品安全争议事件不断,冲击两岸农产品贸易,既影响消费者的权益,也影响农民利益。其中较大事件如奶粉三聚氰胺事件等,严重影响农产品对台出口。在公布的“不安全进口产品资讯网”信息中,不安全产品一直名列首位,结果造成包括农产品在内的产品在市场形象不佳,信誉不高,被视为伪劣或“黑心产品”,影响两岸农产品贸易。。不少学者提出许多合理化的建议。但如何落实与执行这些协议,仍需要海峡两岸的共同努力,尤其是如何加强执行力。
第三,海峡两岸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农产品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早已成为海峡两岸农业合作中的重要问题。方面多次向反映农产品商标在被抢注及出现假冒农产品等问题,已引起方面的重视,并出台相关的保护。其中,2006年明确了严格区分“产地水果”与“品种水果”,以保护产水果的权益。
第四,海峡两岸农产品在国际市场的竞争问题。两岸农产品贸易是两岸产业优势互补与市场需要的重要体现。不过,两岸农业发展,除了满足内部消费与需求外,也积极扩大外销,让农民或农业企业赚取更多的利润。由于农业生产规模大,成本低,竞争力相对较强;农产品质优价高,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相对较弱。加上两岸农产品的外销市场相对集中,而且许多农产品同质性高,尤其是水产品、花卉等,自然会产生竞争,对此竞争十分担忧。,也有部分农产品是两岸优势农产品在国际上的竞争,尤其是由于生产规模大,单位成本低,呈现出较强的竞争力。未来海峡两岸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还会持续下去,而且会继续呈现“陆强台弱”与“陆升台降”的基本趋势。在这种情况下,如何推动两岸农业合作及农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合作,是海峡两岸需要面对与解决的重要课题。
第五,海峡两岸农产品走私问题。走私的存在,关键在于两岸农产品存在较大的价差,而且当局持续严格农产品进口的,破坏了正常的市场机制,影响正常的农产品贸易,必会造成农产品走私。例如,当局严格禁止许多岛内没有生产、而生活又必须的农产品,就会造成这些农产品需要的紧张,自然会出现走私,以满足市场需要。因此,尽管当局对农产品进口采取严格的措施,但在市场到处可以发现所禁止的农产品在销售。两岸农产品走私是当局管制的重要结果。只有进一步的开放与规范,遵守市场机制与市场规律,创造良好的农产品贸易环境,才能减少农产品走私,才能保障双方正常贸易利益与农民利益。
三.展望两岸农产品贸易关系的前景
随着的重大改善发展, 特别是给予经贸方面的和优惠措施正逐步发挥效应, 由此迈出了两岸全面直接双向“三通”的历史性步伐; 当前, 两岸农产品贸易的紧密联系日渐凸显, 新形势下, 两岸同胞更应抓住历史机遇, 立足平等互信互惠双赢的合作目标, 遵循市场经济发展规律和农产品特性要求, 进一步完善合作与利益机制,扩大两岸优势互补领域的深层次合作, 求同存异务实推进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更加健康稳步与可持续发展。
第一,密切沟通完善两岸与机制建设。为充分彰显真诚为同胞谋福祉的心意, 也利于促进两岸水果贸易优先化、常态化,建议在已开放的22 种水果进入市场基础上, 继续放开其余的21 种水果。建议水产品出口企业, 加快与国际市场水产品质量标准的接轨, 积极开展水产品和加工产品的相关认证检验; 加快对现有的码头、直航点以及水产品批发市场的改造建设, 以尽快构建两岸水产品物流体系。加快两岸金融、信息、人员、贸易协商以及贸易争端解决的机制建设, 以更好地服务与促进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加快构建两岸检验检疫的信息沟通平台,建立既有效控制疫病, 又利于快速检疫的两岸农产品检疫机制, 优质服务高效运作。
第二,两岸联手求同两岸应站在为民众谋福祉的战略高度, 求同存异。消除违反WT O 规则给予彼此的最惠国待遇, 建议当局应放宽农产品进口的, 当然, 考虑若干农产品项目短期内可能造成对农业的冲击, 可启动! 特殊农产品保障机制, 逐步增加农产品进入的数量。面对经济全球化和当前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 双方应紧密联手起来, 远瞩选择具有资源与经济优势的部分区域与产业进行合作, 设立点对点的关税自由贸易区。加快两岸产业深度合作, 尽快考虑将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纳入两岸农业合作的重点领域,以此直接带动两岸农业上、下游产业发展, 形成产业分工、专业化协作, 以更多利益惠及农民。
第三,以市场机制为导向互惠互利共创双赢。加快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 构建适应现代化发展需要的农产品物流平台和批发中心, 尽力为农产品进驻市场提供便利化服务, 同时, 也为加速两岸农产品贸易可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加快完善有利于两岸农产品贸易发展的法规制度建设, 各种法规条例的制定既要有助于规范指导两岸农产品贸易的运行, 又要因地制宜时俱进, 便于地方、企业和个体操作可行灵活把握。努力为农业企业、台农到投资创业提供便利优惠, 加快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引进与合作,积极借鉴农会、合作社和农业产销班的经验、模式, 加快提升农民产销合作组织的制度建设。在顾及小农利益的同时, 也要充分关注与惠及农民的利益, 应尽快设立与提供专项基金和融资便利, 并构建有效的运行激励机制,采取适当方式尽力提高农民的科技水平与教育素质。
总之,我们要正确认识两岸农产品贸易对农业发展的影响与潜力,进一步拓展两岸农产品贸易的深度与内涵,千方百计协助农产品打开市场,促进海峡两岸的农产品贸易关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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